临清市民政局招聘第三方开展幸福食堂建设验收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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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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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幸福食堂建设质量与标准落实,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幸福食堂建设验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清市幸福食堂建设验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 建设标准核查:对照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聊民函〔****〕*号)和临清市民政局、临清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临民发〔****〕*号)要求及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标准,核查食堂选址、房屋结构、面积达标情况、功能分区合理性等基础条件 。

*. 设施设备验收:现场清点厨房设备、就餐设施、三防设施(防蝇帘、灭蝇灯、挡鼠板等)、消毒设备等配置情况,检查安装质量与功能完好性 。

*. 公示与台账审查:核查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等),审查建设项目台账、合同等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

*. 问题反馈与报告编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判定标准及整改要求,在验收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验收报告,包含验收过程、结果、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 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或项目验收等相关服务内容。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 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 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包含人员费、差旅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税金等所有服务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 响应文件组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信用承诺书;

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注明单价及费用构成);

*. 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需提供*份,密封包装并注明“临清市幸福食堂验收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于****年**月**日**:**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临清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逾期不予接收。

五、评选方式

采购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报价合理性、业绩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联系电话:****-*******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点**分-**点、下午*点-*点**分)

地址:临清市新华路南首

邮编:******

临清市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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