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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公馆”、“左公堂小区”已经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在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辞书、教材教辅、地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上述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未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 凤鸣公馆 | Fèngmíng Gōngguǎn | 福建省连江县 | 青塘路与马祖西路交叉口东北角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左公堂小区 | Zuǒgōngtáng Xiǎoqū | 福建省连江县 | 马鼻镇辰山村 |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连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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