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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提升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年—**年)
编制提纲
申报(牵头)城市: 省 市
参加城市: 省 市(如有)
(单个城市申报可不填写参加城市、城市群申报且为多个参加城市的应按主次顺序填写各参加城市)
枢纽城市应重点明确本地区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上流通规模大或对国家战略支撑作用强的重点货类(如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领域),围绕重点货类产业链、贸易链梳理综合交通运输需求,结合枢纽港站类型,在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间进行组合,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标准规则及服务“软联通”、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等行动,并结合重点货类运输需要,有针对性地补齐综合交通运输链的薄弱环节,提升主要货运节点运输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正文字数应控制在****字以内,正文字体仿宋GB_****、三号,行距**磅)
一、城市现状及工作基础(不超过****字)
(一)基本情况。
阐述基础条件和特色优势,包括城市发展区位、经济产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货类运输等情况。
(二)枢纽现状。
围绕重点货类的运输链条,阐述已形成的综合货运枢纽情况,并逐一说明运营管理主体、近三年运能利用情况、多式联运设施联通(含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等指标情况)、信息联通、标准衔接和应用、企业服务等情况(现状图形成附*)。
二、总体思路(不超过***字)
(一)工作思路。
立足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锚定交通强国战略目标,围绕枢纽多式联运功能进一步提升、跨方式转换效率进一步提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进一步提升,突出以存量更新提质增效为主、适度做优增量,注重“软”“硬”结合,提出重点方向以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发展目标。
提出实施期总体目标、年度目标以及对应指标,重点突出综合货运枢纽在设施联通、信息互联、标准衔接、一体化运营等方面的提升(绩效指标表形成附*)。
(三)规划布局。
提出实施期内城市综合货运枢纽空间布局,并逐一说明综合货运枢纽的功能定位、服务重点货类等内容,新增综合货运枢纽应论证可行性和必要性(空间布局图形成附*)。
三、工作内容(不超过****字)
(一)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
说明城市实施期内硬联通的重点任务、实施规模、投资规模,明确标志性项目。
逐一说明综合货运枢纽的枢纽设施、专业化设备、集疏运设施三方面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期内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规模,以及对应的投资规模(功能区划示意图形成附*)。
(二)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
说明城市实施期内软联通的重点任务、投资规模,明确标志性项目。
逐一说明各综合货运枢纽的信息共享及平台建设升级、标准衔接互认和多式联运标准应用、多式联运服务产品三方面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期内具体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
(三)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
说明城市实施期内一体化的重点任务,明确标志性合作机制。
逐一说明各综合货运枢纽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和各方式企业合作两方面工作任务。
(四)运输链产业链协同发展。
围绕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说明城市实施期内推进重点货类运输链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重点任务。
逐一说明各综合货运枢纽的服务重点货类、新增作业能力两方面工作任务。
(五)客货统筹发展。
立足提升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枢纽功能,明确枢纽港站、集疏运、内接、外联“四个体系”总体布局,提出综合客运枢纽港站、集疏运体系以及内接体系重点工程项目,枢纽城市外联体系重大工程项目。
(六)实施安排。
匡算总投资额、核定投资额,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形成附*、附*)。
四、组织保障(不超过***字)
(一)组织领导。
说明建立或拟建立的工作领导机制,包括成员构成、部门分工、责任制度、奖惩措施以及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等方面,提出动态评估和经验推广方案。联合申报须说明城市间的合作机制构建及执行计划。
(二)要素保障。
明确省、市两级在财政金融支持、用地(海)、数据资源保障等方面的保障举措。
五、附件
*.各综合货运枢纽建设现状图(注明四至边界)。
*.绩效指标表(参照模板逐项填写,绩效目标由实施方案中各综合货运枢纽目标的总和或平均值测算提出)。
*.城市综合货运枢纽空间布局图(应标注出综合货运枢纽空间范围、集疏运项目,服务的国家级产业园区,以及枢纽间内接通道、城市对外货运通道。用实线标注已建成项目,用虚线标注拟建项目)。
*.各综合货运枢纽功能区划示意图(与附*对应,需详细标注综合货运枢纽内部各区域功能和重点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任务清单(参照模板填写)。
*.重点项目清单(参照模板填写)。
*.有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和拟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应包括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图、线位图)。
绩效指标表(模板)
序号 |
指标名称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总体目标 |
|
* |
资金使用 |
累计完成投资进度(%) |
||||
地方财政资金累计拨付金额(亿元) |
||||||
* |
资金带动 |
累计完成投资规模(亿元) |
||||
累计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金额(亿元) |
||||||
* |
产出规模 |
综合货运枢纽累计新增及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
||||
*集疏运铁路累计新增及改扩建里程(公里) |
||||||
*集疏运公路累计新增及改扩建里程(公里) |
||||||
*短支航道累计新增及改扩建里程(公里) |
||||||
设备累计更新升级数量(套) |
||||||
信息化项目累计上线数量(个) |
||||||
* |
多式联运 |
*年度集装箱铁水联运规模(万标箱) |
||||
*年度非集装箱铁水联运规模(万吨) |
||||||
*年度集装箱公铁联运规模(万标箱) |
||||||
*年度非集装箱公铁联运规模(万吨) |
||||||
*年度陆空联运规模(万吨) |
||||||
*年度空铁联运规模(万吨) |
||||||
* |
重点货类 |
*新增粮食货类作业能力(万吨/年) |
||||
*新增能源货类作业能力(万吨/年) |
||||||
*新增矿产资源货类作业能力(万吨/年) |
||||||
*新增先进制造货类作业能力(万吨/年) |
||||||
* |
设施连通 |
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 |
||||
清洁运输占比(%) |
||||||
* |
信息联通 |
*铁水信息可追溯比例(%) |
||||
*公铁信息可追溯比例(%) |
||||||
*空公信息可追溯比例(%) |
||||||
*空铁信息可追溯比例(%) |
||||||
*公水信息可追溯比例(%) |
||||||
* |
标准衔接 |
综合货运枢纽的跨方式标准衔接实现率(%) |
||||
* |
企业服务 |
年度应用多式联运“一单制”的箱量(万标箱) |
||||
注:
*. 标*指标根据城市综合货运枢纽类型选择性填写。
*. 指标设置应为增量性指标,不应出现负值指标。
*. 指标设置须参照提出,不得缺项,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额外提出可量化考核的预期指标。
重点任务清单(模板)
序号 |
综合货运枢纽 |
任务类别 |
发展现状 |
工作任务 |
实施期第一年目标 |
实施期第二年目标 |
实施期第三年目标 |
主要考核指标 |
(例)XX铁水联运综合货运枢纽 |
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 (设施体系) |
推动XXX、XXX项目建设,优化铁水联运设施布局。 |
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清洁运输占比等(提出每个枢纽的预期可量化绩效指标,下同) |
|||||
推动XXX、XXX项目建设,完善集疏运布局。 |
||||||||
推动XXX、XXX项目建设,推动设备智慧化、绿色化更新升级。 |
||||||||
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 (信息联通、标准体系) |
推动XXX、XXX项目建设,完成X种运输方式信息联通。 |
多式联运应用推广、重点货类专业化服务、多式联运全程信息可追溯比例、跨方式标准衔接、多式联运“一单制”占比等 |
||||||
推动X项标准推广和制修订,增设X条多式联运线路。 |
||||||||
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 (企业服务体系) |
形成XX项跨区域城市间合作机制、XX项城市内跨部门合作机制。 |
重点货类跨区域合作、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等 |
||||||
形成XX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方式间合作机制。 |
||||||||
完成XX项建设运营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
填表说明:
*. 发展现状:应围绕设施连通、信息联通、标准互认、企业服务四方面,说明综合货运枢纽已具备的多式联运功能。如若上述某一方面功能已经完备,可不再谋划该方面的工作任务。
*. 工作任务:应与方案中各综合货运枢纽的“实施内容”以及综合货运枢纽现状情况对应,“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工作任务应与“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工作任务具有较强关联性,形成合力。
*. 实施期年度目标:应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目标,并与方案中“绩效目标表”对应。
*. 各综合货运枢纽均须对应填报重点任务清单,清单中的主要考核指标将作为绩效评价的评分依据。
重点项目清单(模板)
序号 |
综合货运枢纽 |
依托的枢纽港站 |
依托的主要货运节点 |
立项批复的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建设 周期 |
项目单位(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核定投资部分,不超出中央资金使用范围) |
项目投资 |
实施期内资金筹措 |
||||||
总投资 (万元) |
实施期内投资 (万元) |
实施期内核定投资 (万元) |
中央奖补资金 (万元) |
其他中央资金(说明具体来源) |
省级财政资金 (万元) |
市级财政资金 (万元) |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
|||||||||||
总计 |
||||||||||||||||||
* |
(例)XX能源铁水联运枢纽 |
② |
① |
XX集装箱堆场扩能改造 |
① |
② |
****.**— ****.** |
XX |
*万平方米仓储 |
新建*万平方米集装箱堆场,配套*万平方米拆装箱库 |
***** |
***** |
**** |
**** |
* |
**** |
**** |
**** |
* |
XX多式联运物流园区 |
① |
① |
****.**— ****.** |
XX |
**万平方米仓储、*台设备 |
新建**万平方米仓库、*万平方米甩挂停车场,配置*台轨道吊 |
***** |
***** |
***** |
**** |
* |
**** |
**** |
***** |
|||
* |
XX铁路专用线 |
⑨ |
① |
··· |
··· |
*公里集疏运铁路 |
新建*公里铁路专用线 |
***** |
***** |
***** |
**** |
* |
**** |
**** |
***** |
|||
* |
XX设备绿色化升级改造 |
⑥ |
② |
··· |
··· |
*台 |
在XX物流园区内更新升级*台新能源转运车 |
**** |
**** |
**** |
*** |
* |
*** |
*** |
**** |
|||
* |
XX铁水联运公共信息平台 |
⑧ |
① |
··· |
··· |
*个 |
上线铁水联运信息交互、货物跟踪、运力调度功能模块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 综合货运枢纽:填写《实施方案》规划布局的综合货运枢纽,而非具体项目名称。
*. 依托的枢纽港站(填写标号即可,下同):根据综合货运枢纽依托的枢纽港站实际情况填写①海港、②内河港、③空港、④铁路港。
*. 依托的主要货运节点:填写综合货运枢纽依托的主要货运节点具体名称,主要货运节点包括①主要港口(重要港区)、②重点内陆港、③大型物流园区、④规模化产业园区、⑤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其中,主要港口(重要港区)和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名录以国家规划为准;原则上,重点内陆港应与沿海港口联系紧密、吞吐量规模较大、具有通关功能;大型物流园区应由国家或省级批复(或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年货物吞吐量在***万吨以上且占地规模***亩左右;规模化产业园区应由国家或省级批复(或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年货物吞吐量在***万吨且年产值(或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上。
*. 立项批复的项目名称:填写实施期内综合货运枢纽内部的枢纽港站项目、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将功能相近的设备采购整合为一个项目)、信息化项目(在业务互动的综合货运枢纽中择其一填写,不重复体现),以及连接该枢纽的集疏运项目、枢纽间内接通道项目(在连接的综合货运枢纽中择其一填写即可,不重复填写)的具体名称。
*. 项目类型:枢纽港站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①铁水联运型、②陆空联运型、③公铁联运型、④江海联运型;集疏运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⑤集疏运铁路、⑥集疏运公路、⑦短支航道;设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⑧联运换装设备、⑨智能网联设备、⑩绿色低碳设备;信息化平台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⑪综合货运枢纽生产作业管理作业系统、⑫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平台。
*. 建设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①扩建、②更新、③新建。扩建指同一主体在既有存量设施周边的新增用地建设具有业务联系的设施;更新指在同一项目空间内既有用地上增加或改造设施设备;新建指不同主体在新增用地建设独立运作的设施设备。
*. 建设周期:根据前期手续填写“开工年月—完工年月”,已开工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建设规模: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填写单位“万平方米”;集疏运项目和枢纽间内接通道项目填写单位“公里”;设备项目填写单位“台/套”;信息化项目填写单位“个”。
*. 涉及投资或资金的,填写单位“万元”。实施期内资金筹措总额应与实施期内投资额一致。
**. 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民航发展基金等。
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提升行动技术指引
为更好推进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工作,提出技术指引如下:
一、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
(一)类型及空间范围。
*.铁水联运型枢纽。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接入疏港铁路的港区红线范围;②与港区通过铁路连通、开展货物铁水联运业务的港湾站红线范围;③周边业务紧密联动的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红线范围(最短直线距离港区红线范围或港湾站不超过*公里)。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港区陆域内的仓库、堆场、铁路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码头、泊位等设施;②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的仓库、堆场、铁路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生产办公、商务、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设施。
*.空铁联运型枢纽。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机场红线范围;②与机场通过铁路连通、开展货物空铁联运业务的高铁站红线范围;③周边业务紧密联动的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前置货站(最短直线距离机场红线范围或高铁站不超过*公里)。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机场货运区内的货邮服务相关设施、机场货站,陆侧与空侧之间的便捷货运通道,不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航站楼、地面交通换乘中心等设施;②高铁站内的仓库、货运站台等货运设施,不包括客运、股道、线路、办公等设施;③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内仓库、堆场、邮政快递处理中心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生产办公、商务、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设施。
*.陆空联运型枢纽。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机场红线范围;②周边业务紧密联动的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前置货站(最短直线距离机场红线范围不超过*公里)。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机场货运区内的货邮服务相关设施、机场货站,陆侧与空侧之间的便捷货运通道,不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航站楼、地面交通换乘中心等设施;②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内仓库、堆场、邮政快递处理中心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生产办公、商务、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设施。
*.江海联运型枢纽。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具有江海联运码头的港区红线范围;②周边业务紧密联动的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最短直线距离港区红线范围不超过*公里)。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港区陆域内的仓库、堆场、铁路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码头、泊位等设施;②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的仓库、堆场、铁路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生产办公、商务、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设施。
*.公铁联运型枢纽。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铁路货运场站或接入铁路专用线的物流园区红线范围;②周边业务紧密联动的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最短直线距离铁路货运场站不超过*公里)。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铁路货运场站或接入铁路专用线的物流园区内仓储、堆场、铁路装卸线、铁路专用线等货运设施,不包括铁路调车线、编组站、办公、商业等设施;②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内仓库、堆场、邮政快递处理中心等货运设施,不包括生产办公、商务、展示交易、生活配套等设施。
*.集疏运项目。
空间的界定范围:①一端直接接入综合货运枢纽、另一端连通干线交通运输网络的公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或短支航道红线范围;②两端均直接接入综合货运枢纽的公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或短支航道红线范围。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①集疏运铁路应为铁路货运支线或满足整列作业要求的铁路专用线,不包括国家干线铁路;②集疏运公路应为三级及以上公路(包括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按市政道路报批的等级公路兼城市道路),支持建设的里程不超过**公里,不包括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城市道路;③集疏运航道应为三级及以上短支航道,支持建设的里程不超过**公里。此外,集疏运项目衔接综合货运枢纽应满足一定需求规模,接入的沿海铁水联运枢纽年货物吞吐能力应不低于****万吨或**万标箱、内河铁水联运枢纽应不低于***万吨或**万标箱、公铁联运枢纽应不低于***万吨或****标箱、陆空联运枢纽应不低于*万吨。
*.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功能的界定范围:①综合货运枢纽内的多式联运换装作业设备;②仅用于综合货运枢纽内部货物周转的搬运作业设备;③位于综合货运枢纽内部、服务货运业务的新能源设备。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采购主体应为综合货运枢纽经营方,或与综合货运枢纽经营方签订了设备应用协议的合作方。
(二)实施导向。
*.综合货运枢纽。
以存量设施更新、提质、增效为主,完善一体融合的设施体系:①重点加强多式联运换装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和仓储等功能区集中布设,完善公铁换装平台、铁路站台库、港口换装堆场、机场货站、集装箱拆装库等设施;②应配尽配邮政快递处理中心,完善无人机起降场、配货站等低空物流设施;③鼓励以资本合作为纽带或设立专用通道等方式,消除铁路、港口、机场货运区之间的物理隔离,通过越库作业、共享堆场实现直接换装;④因地制宜完善航空货运枢纽的空铁联运功能。
*.集疏运建设。
增强集疏运系统与综合货运枢纽的功能适配和衔接效率:①推动港口铁路专用线接入码头后方堆场,科学设置港湾站、港口站、分区车场和装卸点,加强港口与铁路场站共享,鼓励具备条件的港口开展“抵港直装、船边直提”;②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千万标箱港口与重点内陆港间综合货运通道;③铁路专用线应直接连通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的作业区并具备整列作业能力;④集疏运公路应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直接接入或通过专用通道接入铁路作业区、港口作业区和机场货运区;⑤推进有条件的综合货运枢纽实现短支航道“通港达园”,加强内河航运与重点临港产业、物流业的衔接。
*.设备更新升级。
提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①推广应用多式联运专业化设备和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的装卸、分拣设施,增设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装卸桥、滚筒接驳平台、散改集、航空集装器传送机等换装设备,推广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鼓励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化集装箱;②配置智能卡口、远程控制龙门吊、无人载运工具、自动分拣等数智化设备,推动完善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国家重点行业企业门禁系统联网;③鼓励配备符合低碳目标、规模适配的内部作业设施等,完善标准化充(换)电站布局,推动重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岸电和船舶大功率充换电站有效覆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④完善平急两用功能设施配置。
二、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
(一)信息化建设方面。
*.信息化建设。
功能的界定范围:①依托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提升枢纽多式联运作业效率的信息系统平台;②实现跨运输方式信息开放共享的信息系统平台;③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联动的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平台。同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
纳入核定投资可使用中央奖补资金的实施内容:系统平台按照与枢纽货运直接相关的功能模块为单位核定投资,不包括城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管理等非多式联运功能板块,企业内部非货运业务的管理功能板块,硬件设备采购和办公楼等内容。
*.信息互联互通。
推动铁路、公路、港航、民航、快递、物流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方式完善信息和数据交换规则,加强数据集成整合、互联共享,实现客户一站式下单、业务集成化处理、单证信息自动流转、货物信息全程追溯,数据实时共享。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提升专业化信息平台功能,通过推广应用标准化单证以及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一单制”数字化效率和安全可信水平。
(二)规则标准方面。
*.标准推广实施。
跟踪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动态,建立标准推广实施台账,鼓励应用《综合货运枢纽设计规范》《铁路专用线与港口衔接工程建设与运营技术规范》《公铁联运货运枢纽功能区布设规范》《空陆联运货物交接区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多式联运服务质量及测评》等标准要求,指导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研制、标准测试验证,提高标准化水平。
*.标准规则互认。
加快完善与多式联运发展适配的服务和规则标准,完善多式联运设施、货物装载交接、安全检查、单证业务、支付结算等标准规则衔接和互认的工作机制,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跨方式互认。
(三)服务产品方面。
*.开发多式联运精品线路。
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提质扩面,因地制宜发展铁路大宗货物直达班列、五定班列、公路甩挂运输、卡车航班、全货机运输、高铁货运等服务模式,提升多式联运、应急物流、冷链物流、国际供应链等专业服务品质。
*.推动运营服务数智化升级。
推动新质生产力赋能综合货运枢纽服务提质增效,打造“人工智能+综合货运枢纽”发展新场景,提供可动态优化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
三、一体化运营机制建设
(一)强化组织模式创新。
*.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海关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与会商研判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城市依托综合货运枢纽加强专业化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国家和地方多式联运政策,加强多式联运业务的制度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多式联运设施一体衔接、推动标准规则互认、促进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
*.完善跨方式融合机制。
鼓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方在合作过程中创新投融资等模式,以项目合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实现多式联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深化上下游联动机制。
引导综合货运枢纽与生产、商贸、金融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与境外枢纽港站、海外仓以及国际物流企业深化合作,畅通国际物流服务链条。鼓励企业跨区域网络布局、全链条资源整合,提升物流集成化服务能力。
(二)发展枢纽经济。
*.临港经济。
空间的界定范围:与铁水联运枢纽、江海联运枢纽最近距离不超过*公里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
实施导向:壮大临港经济区偏好型产业,延伸新能源、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临港产业链,支持内外资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舱位交易和航运仲裁等服务,探索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推动临港产业质态跃升。引导铁水联运枢纽所在城市聚焦金融开放创新、贸易监管制度、人才自由流动等方面优化临港经济区营商环境,吸引优质企业落地。
*.临空经济。
空间的界定范围: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民航局批复的临空经济示范区,或与空铁联运枢纽、陆空联运枢纽最近距离不超过*公里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
实施导向:培育临空经济区偏好型产业,加强高端制造业的成链集群,因地制宜重点发展高端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制造等产业,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企业总部落户,积极吸引基地航空公司总部、货运航空公司总部、货运代理总部等集聚。积极引育电商平台、供应链龙头企业,推动临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地方充分发挥临空经济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多重开放平台叠加优势,促进制造业集聚和服务业转型。鼓励建设低空经济特色园区,发展无人机海岛物流运输,跨区、省际长途物流运输以及低空末端配送等。
*.临站经济。
空间的界定范围:与公铁联运枢纽最近距离不超过*公里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
实施导向:引导地方围绕运输、仓储、装卸等铁路基础服务,拓展快运班列、大宗直达货物列车及高铁快运等特色服务和铁路物流金融服务,培育电子设备、高端装备制造、大宗贸易等适铁产业,构建临站经济区产业生态。支持外向型经济基础扎实的内陆地区交通物流枢纽申报国际港口代码、完善口岸功能,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四、运输链产业链协同
(一)粮食货类。
重点围绕玉米、大豆等跨区域调运规模大、流动性强的大宗粮食品种,积极推动运输链与粮食加工、储备、贸易等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推广散粮运输、集装箱“散改集”及班列化运输模式,提升北粮南运和进口粮食疏运的全程组织效率,支持粮食产运需三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物流枢纽发展粮食交易、质检结算等增值服务,增强粮食供应链的韧性与应急保障能力,切实提升储备粮轮换和加工粮调运的服务效能。
(二)能源货类。
重点围绕煤炭等国家战略能源物资,着力促进运输链与电力、钢铁、化工、燃油炼化等能源消耗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推行重来重去循环运输及清洁运输方式,提高能源主通道的运输保障水平,引导产运需企业共建运力库存信息平台,完善价格监测与应急调度机制,鼓励依托枢纽发展煤炭交易、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有效提升国家能源供应保障的服务效能。
(三)矿产资源货类。
重点围绕铁矿石、铜矿石、铝矾土等国家战略矿产资源,深入推动运输链与钢铁、有色等冶炼产业链深度融合,优化钟摆式运输、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组织模式,提升进口矿产资源疏运与沿江沿海冶炼基地保供的效率,推动港航铁企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机制,强化按需配送与库存协同管理,支持依托矿产资源物流发展供应链金融、混配物流、矿石加工等服务,不断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链的韧性与服务效能。
(四)先进制造货类。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时效要求高、附加值高的制造产业,加快推动运输链与生产制造、全球分拨、售后服务等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线边物流、全球分拨等适配柔性生产的物流服务模式,促进制造企业与物流枢纽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引导两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机制,共同优化供应链方案,鼓励依托枢纽发展售后物流、逆向物流、检测维修等增值服务,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的服务效能。
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提升行动工作申报函(模板)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一、推荐名单
本年度推荐的补链强链申报城市(群)及排序。
二、初审情况
(一)说明省级初审的评审方式、评审人员构成等工作组织情况。
(二)说明每个城市(群)初审结论,包括:一是是否契合国家战略导向,二是重点项目是否成熟、具备示范性,三是省、市财政是否可负担(不会造成债务风险),四是联合申报的城市之间是否有物流协同联动需求。
(三)说明审核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方案的路径科学性、项目与政策绩效相关性、项目可行性、机制创新性以及要求保障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同级财政部门对财政可承受力、资金安排合理性等审核把关(书面审核意见形成附件*)。
三、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简要说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推进城市(群)有序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专人专岗责任制、专业力量支持、项目跟踪管理手段等。
(二)政策保障。简要说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保障城市(群)实施效果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省级财政支持、用地用海、项目审批、公共数据开放等。
四、联系人及方式
(一)省级工作机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推荐城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附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推荐城市(群)的省级初审打分表。
*.推荐城市(群)的实施方案及附件。
*.省级工作机制及部门分工相关文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涉及多省份的相关部门均需盖章)
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评分表
省 市(群)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分指标 |
指标 类型 |
指标 分值 |
内容 填报 |
评分 |
评分标准 |
|
一、申报条件(**分) |
(一)申报主体 |
*.是否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
必填 |
* |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是否位于经国家批复的都市圈内。 |
必填 |
* |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是否为首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未覆盖的省(区、市)。 |
必填 |
* |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二)网络定位 |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轴*廊*通道”路径汇集程度。 |
必填 |
* |
按照路径汇集程度累计得分,每条得*分,最高得*分。 |
||||
(三)区域战略 |
*.是否属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
必填 |
* |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四)产业定位 |
*.是否具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且在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能力等方面已自发形成规模优势。 |
必填 |
* |
每*类集群得*分,最高得*分。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是否为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的关键运输节点。 |
必填 |
* |
是,得*分; 否,不得分。 |
|||||
二、工作基础(**分) |
(五)设施规模 |
*.★港站枢纽设施情况。 |
——建成的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铁路物流基地、高铁快运物流基地: |
至少 选两项 |
* |
方案得分按累计得分,国际枢纽港、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国际航空枢纽、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每一个得*分,全国主要港口、一级铁路物流基地、区域航空枢纽、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每一个得*.*分,二级铁路物流基地、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每一个得*.*分,最高*分。 竞争性得分按对比打分,最高*分,在同区域排名前**%的得*分,排名后**%的不得分。 |
||
——建成的全国主要港口或重要港区: |
||||||||
——建成的国际航空枢纽、区域航空枢纽、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 |
||||||||
——建成的邮政快递枢纽: |
||||||||
(六)运能利用 |
*.★近三年完成货物吞吐量。 |
——铁路货物到发量(万吨): |
至少 选两项 |
* |
竞争性得分按对比打分,在同区域两项及以上排名前**%的得*分,仅一项排名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 |
||||||||
——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 |
||||||||
——机场货邮吞吐量(万吨): |
||||||||
**.★近三年完成国际物流规模。 |
——国际铁路集装箱到发量(万标箱): |
至少 选两项 |
* |
竞争性得分按对比打分,在同区域两项及以上排名前**%的得*分,仅一项排名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
——港口外贸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
||||||||
——国际道路运输量(万吨): |
||||||||
——国际航空货邮吞吐量(万吨): |
||||||||
三、工作目标(**分) |
(七)目标针对性 |
**.是否与城市定位和交通区位、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重点货类产业链供应链需求相适应,是否促进枢纽多式联运功能提升、跨方式转换效率提升、组织模式创新效力提升、综合运输网络整体效益提升。 |
必填 |
* |
目标定位适应性好,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 |
|||
**.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综合货运枢纽空间布局,并对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内容进行了“一点一策”的考虑。 |
必填 |
* |
布局合理、“一点一策”提出建设内容,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 |
|||||
(八)指标合理性 |
**.是否针对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三方面制定了可量化考核的绩效指标,预期值是否具有先进性、适用性。 |
必填 |
* |
可行性、示范性好,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指标存在缺失或目标值不合理(零增长或负增长),每一个扣*分,扣完为止。 |
||||
四、工作内容(**分) |
(九)项目可行性 |
**.在“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方面,是否以存量更新改造为主;是否谋划提出标志性项目;主要功能区是否集中布局;是否能够促进设施一体化融合;通达国家路网时间、距离和集疏运项目类型技术等级是否合理;重点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 |
必填 |
* |
对于补齐枢纽短板弱项针对性强,实施举措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对于未备案或工可未批复、不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枢纽或集疏运项目,每一个扣*分;对于设备采购超出实际使用需求的,每一个扣*分,扣完为止。有能实现港口和铁路多式联运堆场共享,机场陆侧和空侧直接连通,或铁路和公路立体开发建设的项目,得*分;否则不得分。联合申报但无共建共享项目,扣*分。 |
|||
(十)服务创新性 |
**.在“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方面,是否谋划促进标准衔接互认工作机制和多式联运标准应用;是否推动提升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专业物流发展水平;是否谋划提出标志性信息化项目。 |
必填 |
* |
对于补齐枢纽短板弱项针对性强,实施举措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有能实现多式联运业务在一个平台全程办理的项目,得*分;否则不得分。对于不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信息化项目,每一个扣*分,扣完为止。 |
||||
(十一)机制带动性 |
**.在“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方面,是否提出可行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是否对城市间、部门间、上下游企业间、各方式间一体化运营机制进行了针对性部署;是否谋划提出标志性合作机制。 |
必填 |
* |
对于补齐枢纽短板弱项针对性强,实施举措具有带动性、可操作性,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有能实现通道沿线城市跨区域一体化协作,或多种运输方式股权合作的机制,得*分;否则不得分。城市未建立工作机制的,扣*分。 |
||||
(十二)产业协同性 |
**.是否围绕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重点货类产业链运输链的短板弱项,提出了针对性补强的举措。 |
必填 |
* |
对于补齐重点货类运输短板弱项针对性强,实施举措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得*—*分;方案覆盖货类不全或深度不足,得*—*分;未体现运输链与产业链协同,得*—*分。存在重点货类与枢纽功能衔接不紧密、运输组织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等问题的,每一个扣*分,扣完为止。 |
||||
(十三)投资适度性 |
**.是否合理进行投资测算,明确实施期内重点项目的核定投资额及建设内容明细,投资规模是否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适配。 |
必填 |
* |
投资规模、筹措分配合理,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 |
||||
五、组织保障 (*分) |
(十四)组织领导 |
**.是否在工作领导机制、经验推广、动态跟踪评价方面提出具体组织保障方案。 |
必填 |
* |
保障方案完整、有效,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分。联合申报的城市间未建立综合货运枢纽有关的合作机制,此项不得分。 |
|||
(十五)要素保障 |
**.是否在财政金融支持、用地(海)、数据资源、政策扶持方面制定具体的举措。 |
必填 |
* |
举措全面、有效,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 |
||||
六、现场答辩 (**分) |
(十六)答辩效果 |
**.方案汇报、答疑是否逻辑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
必填 |
** |
答辩效果好,得*—**分;较好,得*—*分;一般,得*—*分;较差,得*—*分;差,得*—*分。 |
|||
总分 |
*** |
|||||||
说明:
*.本表中所填工作基础数据是指城市的相关数据。带★的指标为竞争性指标,省级初审时可进行本辖区或国内同类城市横向对比打分。各项指标最低得分为*分,打分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联合申报城市群的评分指标按照平均数取值。
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工作绩效评价表(省级)
省 市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年度情况 |
年度评分 |
年度评分标准 |
验收评分 |
验收评分标准 |
一、实施管理(**分) |
组织保障 (*分) |
*.实施组织力度: |
* |
按照机制运转、评价组织的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保障措施力度: |
* |
按照政策制定、问题整改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资金管理与投资完成情况(**分)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 |
按照资金合规合理使用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项目建设情况: |
** |
按照实施累计完成情况打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二、实施产出(**分) |
多式联运功能提升(**分) |
*.多式联运应用推广: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重点货类专业化服务: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模式创新效力提升 (**分) |
*.重点货类跨区域合作: |
* |
按照跨区域城市合作的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评价的平均值。 |
||||
*.供应链上下游合作: |
* |
按照上下游企业合作的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评价的平均值。 |
|||||
三、实施效益(**分) |
跨方式转换效率提升(**分) |
*.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清洁运输占比: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多式联运全程信息可追溯比例: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跨方式标准衔接: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网络整体效益提升 (*分) |
**.多式联运“一单制”占比: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最终绩效评价得分(满分**分) |
年度得分: |
验收得分: |
||||||
说明:
*.年度/验收执行情况由城市根据报备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填报实际内容,绩效目标以报备实施方案中为准。
*.指标为达标率指标,依据城市执行情况和报备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对比打分,达标率取值为*—***%。
*.各项指标最低得分为*分,打分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实施方案中各综合货运枢纽实际完成值的总和或平均值确定。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提升行动工作绩效评价表填报说明
一、组织保障
*.实施组织力度
指标说明:省、市在机制运转、评价组织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填报内容:①通过以综合货运枢纽或补链强链为议题的机制会议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以会议纪要、政策文件、办理处理单为准;②城市自评、省级初评的精准度,以报送评分表为准。
计算方法:按累计得分,实施组织力度评分=机制协调解决的问题×*,满分*分。省级初评时,发现城市自评价总分与省级初评总分偏差大于**%时,扣*分;部级评价时,发现省级初评总分与部级评价偏差大于**%时,扣*分。
*.保障措施力度
指标说明:省、市在政策制定、问题整改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填报内容:①针对综合货运枢纽制定或处于实施期的政策文件数量,以印发文件为准;②上年度绩效评价、审计反馈的问题数量和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数量。
计算方法:按累计得分,保障措施力度评分=政策制定评分+问题整改评分。其中,政策制定满分*分,每一份文件得*分。问题整改满分*分,每存在一项未整改到位的,扣*分,扣完为止。
二、资金管理与投资完成情况
*.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说明:实施期内,纳入核定投资额的城市补链强链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按达标率得分。达标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取值范围为*—***%,目标值以报备实施方案为准,下同。
填报内容: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②补链强链资金支出进度(补链强链资金支出额/补链强链资金已下达额度);③累计完成投资额、吸引社会投资额、投资进度(累计完成投资/计划完成投资)。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得分,资金使用规范性评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平均达标率,平均达标率为所有项目(计算单元)达标率的平均值,下同,满分*分。其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已到位资金(包括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项目计划完成投资。存在资金拨付、投向和支出问题,每一个问题扣*分,扣完为止。
*.项目建设情况
指标说明:纳入核定投资额的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线路、设备更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
填报内容:①综合货运枢纽新增及改造面积(仓储、分拨、转运可补充明确);②集疏运线路新增里程;③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新增采购量;④信息化建设项目上线数量。填报数据以监理报告、验收报告、采购合同及交接单等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得分,项目建设情况评分=**×(综合货运枢纽项目的平均达标率+集疏运线路项目的平均达标率+设备更新升级项目的平均达标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平均达标率)/项目类型数量,满分**分。其中,综合货运枢纽项目的平均达标率=综合货运枢纽项目新增及改造面积/综合货运枢纽项目计划新增及改造面积,集疏运线路项目的平均达标率=集疏运线路项目新增里程/集疏运线路项目计划新增里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的平均达标率=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新增采购量/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计划新增采购量,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平均达标率=信息化建设项目上线数量/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上线数量。存在项目未按期开工、手续不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三、多式联运功能提升
*.多式联运应用推广
指标说明:综合货运枢纽铁水联运、陆空联运(包括卡车航班和空铁联运)、集装箱公铁联运的货运量完成情况。
填报内容:①铁水联运量、增长率(集装箱货物按万标箱填报、非集装箱货物按万吨填报);②陆空联运量、增长率(如有空铁联运量,和卡车航班分别填报);③集装箱公铁联运量、增长率。填报数据以铁路、港口、机场运营企业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得分,多式联运应用推广评分=*×(铁水联运枢纽铁水联运量的平均达标率+陆空联运枢纽陆空联运量的平均达标率+公铁联运枢纽集装箱公铁联运的平均达标率)/综合货运枢纽类型数量,满分*分。
*.重点货类专业化服务
指标说明:综合货运枢纽的重点货类(粮食、能源、矿产资源、先进制造等)运输完成情况。
填报内容:①新增重点货类作业能力(万吨/年);②重点货类实际发生的年作业量(万吨);③重点货类作业量同比增长(%)。填报数据以相关企业的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得分,重点货类专业化服务评分=*×新增重点货类作业能力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
四、模式创新效力提升
*.重点货类跨区域合作
指标说明:跨区域城市间针对重点货类的物流合作机制的情况。
填报内容:跨区域城市间针对重点货类制定或处于实施期的合作机制数量、覆盖城市数量。填报数据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计算方法:按累计得分,重点货类跨区域合作评分=*×城市间合作机制覆盖的城市数量,满分*分。
*.供应链上下游合作
指标说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物流合作机制的情况。
填报内容:上下游企业间制定或处于实施期的物流合作机制数量、覆盖企业数量。填报数据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计算方法:按累计得分,供应链上下游合作评分=*×企业间合作机制数量,满分*分。如没有面向重点货类的合作协议,扣*分。
五、跨方式转换效率提升
*.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
指标说明:综合货运枢纽内以多式联运方式承运的货物,由一种运输方式卸下后*小时内抵达另一种运输方式作业场所的占比。
填报内容:①多式联运量(包括铁水联运量、陆空联运量、空铁联运量、公铁联运量,万吨或万标箱);②由一种运输方式卸下后*小时内抵达另一种运输方式作业场所的货物规模(应注明运输方式类型);③多式联运两种运输方式中转换装距离(公里)。填报数据以综合货运枢纽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计算,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评分=*×多式联运*小时换装能力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其中,多式联运*小时换装能力=由一种运输方式卸下后*小时内抵达另一种运输方式作业场所的货物规模/多式联运货物规模,仅限于铁路与水路、航空和公路、航空和铁路、铁路和公路之间。
**.清洁运输占比
指标说明:综合货运枢纽内部的作业设备中,使用清洁能源的设备占比。
填报内容:①综合货运枢纽内清洁能源设备数量(包含新能源叉车、新能源门吊等装卸设备以及电动和氢能内集卡、充换电站);②综合货运枢纽内设备总数。填报数据以综合货运枢纽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计算,清洁运输占比评分=*×各综合货运枢纽内清洁能源设备数量/各综合货运枢纽场内设备总数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
**.多式联运全程信息可追溯比例
指标说明:货物在多式联运全过程中,其运输状态、货物动态、关键节点信息(如放行、查验)及异常情况能够被相关方实时、准确追溯的能力。
填报内容:①铁水信息可追溯比例;②公铁信息可追溯比例;③空公信息可追溯比例;④空铁信息可追溯比例;⑤公水信息可追溯比例。填报数据以综合货运枢纽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计算,多式联运全程信息可追溯比例评分=*×多式联运可追溯占比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其中,多式联运信息可追溯占比=实现全程信息可追溯的多式联运票数/多式联运票数。
**.跨方式标准衔接
指标说明:综合货运枢纽衔接的运输方式之间实现标准衔接互认的情况(包括货物品名、尺寸规格、数据接口、操作安全、单证信息、装载限界、作业流程等)。
填报内容:①各综合货运枢纽已打通的标准衔接环节;②各综合货运枢纽尚未打通的标准衔接环节。填报数据以综合货运枢纽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计算,跨方式标准衔接评分=*×综合货运枢纽的跨方式标准衔接实现率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其中,综合货运枢纽的跨方式标准衔接实现率=各综合货运枢纽实现标准衔接的环节数量/各综合货运枢纽标准衔接需求环节数量,标准衔接需求环节包括货物品名、尺寸规格、数据接口、操作安全、单证信息、装载限界、作业流程七个环节。
六、网络整体效益提升
**. 多式联运“一单制”占比
指标说明:以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承运的货物,应用“一单制”的占比。
填报内容:应用多式联运“一单制”的箱量、占比。填报数据以综合货运枢纽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材料为准。
计算方法:按达标率计算,多式联运“一单制”占比评分=*×多式联运“一单制”箱量的平均达标率,满分*分。
附件*
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工作绩效评价表(部级)
省 市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分值 |
年度 情况 |
年度 评分 |
年度评分标准 |
验收 评分 |
验收评分标准 |
一、实施管理(**分) |
组织保障 (*分) |
*.实施组织力度: |
* |
按照机制运转、城市自评的完成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保障措施力度: |
* |
按照政策制定、问题整改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资金管理与投资完成情况(**分)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 |
按照资金合规合理使用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平均值。 |
||||
*.★项目投资进度: |
* |
按累计核定投资额的投资进度、项目吸引社会投资额的达标率对比打分,同一批城市中每一项排名前**%得*分,后**%不得分,满分*分。 |
按照横向比较赋分。 |
|||||
*.项目建设情况: |
** |
按照实施累计完成情况打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实施形象进度: |
* |
按累计核定投资额的综合货运枢纽项目新增及改造面积、集疏运铁路新增及改扩建里程的达标率对比打分,同一批城市中每一项排名前**%得*分,后**%不得分,满分*分。 |
按照横向比较赋分。 |
|||||
二、实施产出(**分) |
多式联运功能提升(**分) |
*.多式联运应用推广: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重点货类专业化服务: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模式创新效力提升 (**分) |
*.重点货类跨区域合作: |
* |
按照跨区域城市合作的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评价的平均值。 |
||||
**.供应链上下游合作: |
* |
按照上下游企业合作的情况打分,满分*分。 |
取各年度评价的平均值。 |
|||||
三、实施效益(**分) |
跨方式转换效率提升(**分) |
**.多式联运*小时换装率: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清洁运输占比: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多式联运全程信息可追溯比例: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跨方式标准衔接: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网络整体效益提升 (*分) |
**.多式联运“一单制”占比: |
* |
按照年度目标的完成比例赋分,满分*分。 |
按完成总目标的比例赋分。 |
||||
最终绩效评价得分(满分***分) |
年度得分: |
验收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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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出现以下情况,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视严重程度研究是否降为C档:①在综合货运枢纽方面被党中央、国务院督查通报批评;②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现相关问题并通报批评;③涉及弄虚作假。
*.年度/验收执行情况由城市根据报备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填报实际内容,绩效目标以报备实施方案中为准。
*.指标为达标率指标,依据城市执行情况和报备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对比打分,达标率取值为*—***%。
*.标有★指标为竞争性指标,为达标率得分和竞争性对比得分求和,竞争性对比根据全国同批次横向对比结果打分。
*.各项指标最低得分为*分,打分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指标*至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实施方案中各综合货运枢纽实际完成值的总和或平均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