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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港市第二医院新增呼吸湿化治疗 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
丹医保发〔****〕**号
关于东港市第二医院新增呼吸湿化治疗
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东港分局:
转来的《关于东港市第二医院关于新增呼吸湿化治疗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报备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对东港市第二医院呼吸湿化治疗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报备。依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医保〔****〕**号)《关于呼吸湿化治疗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东港市第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附件 | |||||||
| 东港市第二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报备价格(元) | 说明 | 医保类别 |
| SX*************** | 呼吸湿化治疗 | 其他常规医疗用品(加热呼吸管路、加温呼吸管路、鼻塞导管、鼻氧管、气管切管接头、面罩转接头) | 小时 | *.** | 丙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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