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襄阳市政府令第**号)、《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襄住新〔****〕**号)的文件规定,市住保中心会同公安、税务、人社、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汉江国投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名下的车辆、社保、收入、不动产、保租房信息、房产网签备案等情况进行审核,初步认定****户申请家庭通过复审,基本符合本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复审合格的****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号襄阳市政府服务中心 邮编:******,举报电话:****-******* >****-*******
附件:****年第二批****户家庭申请中心城区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