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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新安、西乡、航城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合同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新安、西乡、航城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合同 金额(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将第四期合同尾款***.****万元拆分为两期支付,即****年支付**.**万元、****年支付***.****万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收支平衡原因,****年财政下达的预算满足不了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付款额度,导致财务系统无法办理合同支付,需调整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及款项。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日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