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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湖北希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吨/年 UV 活性稀释剂项目(一期乙烯基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希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吨/年 UV 活性稀释剂项目(一期乙烯基醚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希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老河口市湖北圣灵科技有限公司香料及医药中间体三期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车间、仓库、消防系统、罐区等土建设施,新建相应的配套设施及设备,建设一期工程乙烯基醚项目生产线*套(二期丙烯酸特种酯项目后续另行评价)。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希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朱总 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邮箱:********@qq.com(注明“乙烯基醚项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届满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湖北希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