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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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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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办法(试行)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 号)、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宁国市 **** 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宁国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

一、主体建设

(一)成立时间

建设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工商注册登记且开展农机服务*年以上农业经营主体,运营正常。

(二)人员要求

有农机作业、培训、维修专业服务人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持证率***%,其他人员上岗须符合国家规定。

(三)管理要求

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驾驶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库棚安全和消防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须正常运行、牌证齐全且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重大农机安全事故、虚报农业财政补贴情况。

二、装备设施建设

(一)场地条件

有固定经营场所,农业用地符合规定,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 * 亩(含)以上,水电设施齐全。

(二)机具保有量

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台套。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年检率***%。

三、服务能力建设

(一)年度作业面积

年度开展各社会化服务环节作业范围覆盖*个乡镇以上或者累计作业服务****亩以上。

(二)信息化建设

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三)开展社会化服务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后,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并做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同时,应积极参与应急救灾等活动,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特殊事件时,自愿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联系人:范兆辉,联系电话:***********。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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