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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号),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单位,“示范应用联合体”面向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链相关企业,由一家氢燃料电池系统企业牵头,会同整车制造企业、车辆运营单位、加氢站运营单位等组成。
(二)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将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的《****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等材料,于****年**月**日**:**前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一式*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同步发送盖章扫描PDF版*份至指定邮箱;
*、《****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汇总表》、《****年度拟淘汰燃油商用车车辆信息汇总表》可编辑word版*份。
(三)资料提交地址:
*、成都公路口岸*楼***室(经开区企服局发展服务部),邮箱:qfjfzfwb@***.com;
*、成都公路口岸*楼***室(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邮箱:**********@qq.com。
(四)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号)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
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巫鸿杰,********
区经信局:罗威然,********
附件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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