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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年财政专项项目储备指南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需开展****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作为补助对象。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填报好《****年南丰县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储备主体申报表》,经乡(镇)审核后报南丰县农业农村局科环科。
二、支持标准
****年中央财政对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标准为**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标准为***.*元/亩。****年、****年补贴标准以当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为准。
三、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要求申报,于****年*月**日前填报好《****年南丰县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储备主体申报表》(附件*),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资源环境股。
联系人:李文鑫****-******* >****-*******。
附件*.****年南丰县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储备申报表.docx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储备申报指南.docx
南丰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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