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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商务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川商财〔****〕*号)规定,现将“四川对外投资合作统计监测”服务机构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对比选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商务厅外经处(电话:***-******** >***-********,地址:成都市成华街*号)反映,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川省商务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