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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年度第二十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公布。自核发电子证书之日起,原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失效。请企业登陆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我的证照自行查阅下载电子证书。
特此公告
****年**月**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查意见 |
| * |
赤峰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