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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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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413室
邮编: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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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 |
| 建设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1333号(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用地范围内) |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正源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位于医院用地红线范围内,主要建设1栋12层门急诊医技楼、1栋21层医技住院楼、1栋19层教学科研综合楼、4层地下室以及配套公用设施,拟设床位1500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医院一、二期医疗综合废水收集后统一进入二期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由新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固戍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废气分类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二期工程锅炉、发电机、冷却塔、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楼顶停机坪仅在医疗应急救援时启用,使用频率低,直升机升降及飞行噪声影响时间较短暂,在可接受范围内。危险废物分类用防渗容器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相关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