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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深圳市星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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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413室
邮编: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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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星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星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社区芦笛围工业区2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立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扩建性质,项目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依托原厂房西北侧区域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破碎加工等,规模为1万吨/年,包括一般固废收集、贮存、转运0.28万吨/年;一般固废收集分拣、打包、贮存、转运0.42万吨/年;废塑料破碎0.3万吨/年。本次扩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扩建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噪声源经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扩建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依托原有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后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