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扩产配套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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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扩产配套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有效提高你公司生产装置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同意建设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扩产配套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6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9912)。   项目单位为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茂名市高新区西南片区河南一区D-02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488平方米(约12.73亩),建筑面积约5474平方米;主要建设有丙类处理车间、1500立方米储罐组、戊类仓库和综合楼以及配套建设2万吨/年的桶装油分拣车间和3万吨/年的基础油白土补充精制装置。全厂废矿物油处理能力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6万吨/年废矿物油绿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核准〔2019〕9号)核定的6万吨/年减至4.68万吨/年,本项目新增油水混合物0.32万吨/年,新增苯酚焦油3万吨/年,总处理能力扩至8万吨/年。新增产品包括防水材料沥青、对枯基酚、炭黑原料油。主要设备有搅拌罐、压滤机、冷冻机、烘干机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0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筹措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废弃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制定防范应对处置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附件《招标核准意见》执行。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茂高新规地字第(2019)021号、土地证粤(2019)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36471号、《关于对 的批复》(茂高新〔2026〕2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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