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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淳开杭州段第TJ11标段钢筋、型钢、钢绞线、锚杆公开招标项目第2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杭淳开杭州段第TJ11标段钢筋、型钢、钢绞线、锚杆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RJ2*开通会员可解锁*)(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2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锚杆MG合同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修改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公路(或铁路或市政)工程项目锚杆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砂浆浆锚杆长度按4.5m配置配件。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淳开杭州段工程第TJ11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