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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地材(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地材(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XM2025GZBB-ORGCODE-0052)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问:“机制砂需采用天然鹅卵石加工”是否加工原材料太单一,选择范围不够广。
答:高标机制砂在能达到我方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河砂。低标机制砂在能达到我方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允许使用花岗岩。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付款优惠承诺》必填项的描述为:“此项为必填项,如不填报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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