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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9*开通会员可解锁*21264G/2026-467305 | 体裁分类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采购公告 |
| 发布机构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名 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复配园区建设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时 效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复配园区建设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3 访问量: 次 |
项目编号:VCCGDLCS-2026044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复配园区建设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3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顺应政策导向,完善区域产业基础配套,推动更多复配类产业项目聚集落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立足该园区的基础、特色和优势,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复配园区建设规划报告编制工作,重点明确园区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支撑体系以及分期建设等内容,配合环保评估论证、安全评估论证工作,推进园区高效集约发展。具体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递交建设规划成果。(具体进度节点要求为合同签订后,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稿,35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期成果,50个日历日内完成最终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5-7项,请给出相关材料证明。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资料费:300元
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11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时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公司1910室现场获取;2)、线上获取时将资料费付款回单、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68250225@qq.com(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开标室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6-1#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1920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投标文件拷贝至U盘放至投标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扬州市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010
项目联系人:王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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