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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对外公开意见征询。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
项目联系电话:13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电话:178******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 ,136******08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二、意见征询编号:ZXZB-F20260724-PYPS
三、征求意见范围: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四、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一)意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
(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三)意见接收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人:苏**
(五)联系电话:136******08
(六)联系邮箱:3********@qq.com
五、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人民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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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文件
| 项目编号: | ZXZB-F20260724-PYPS |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人 | : | 平**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二○二六年九月
目录
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一、说明10
二、招标文件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
五、开标和评标16
六、授予合同20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0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9
注:招标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0.0304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年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XX月XX日至2026年XX月XX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获取文件时应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食品经营许可证、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本项目允许邮件报名,如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qq.com)。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五、公告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获取采购文件但未经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7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
联系方式:苏先生,1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
电话:136******08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联系人:王**:178******43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联系人:苏** 、叶先生联系电话:136******08、139******70 |
| 3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 |
| 4 | 采购内容 | 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 5 | 预算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最高限价:180.030420万元 |
| 6 | 服务期限 | 一年或年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服务期结束。 |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需跨专业合作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谢绝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
| 9 | 踏勘现场 | □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XX月XX日09时30分 |
| 11 | 分包 | 不允许,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需跨专业合作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不接受供应商提出任何形式的合同内容分包方案。 |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 1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 14 | 投标保证金 | 无须提交。 |
| 1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 16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1)资格审查资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2)商务技术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3)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4)“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文件”三份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或者软件版的投标文件存储于U盘内与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用于后续电子存档。(5)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文件”分别密封于各自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18 | 开评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被授权人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开启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6)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被授权人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8)供应商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
| 19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
| 20 | 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评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
| 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 22 | 履约保证金 | 需要,向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模式。 |
| 23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
| 24 | 供应商信用查询 |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 |
| 25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qq.com。 |
| 26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27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2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的七折计收执行。(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收款账户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335*开通会员可解锁*093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 |
| 29 | 项目类型及行业 | 服务类。所属行业:批发业 |
一、说明
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
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6.特别说明: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无效,并由采购单位报请行业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若中标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中标结果无效,中标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全部实际损失,且民事赔偿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6.4非中国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投诉
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9.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获取公告信息,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信息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应商法律责任
12.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3.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
| 序号 | 内 容 |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
| 2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 |
| 5 | 资格条件承诺函 |
| 6 | 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
备注:
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任一项目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函 |
| 2 | 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
| 3 | 资信证明文件(以评分表为依据,本项为量化评分内容,非强制性要求) |
| 4 | 认证证书 |
| 5 | 项目案例业绩 |
| 6 | 食品安全保险 |
| 7 | 配送车辆 |
| 8 | 食品检测设备 |
| 9 | 供应商场地情况 |
| 10 | 供货渠道来源 |
| 11 | 实施方案 |
| 12 | 驾驶员配置 |
| 13 | 项目组成员 |
| 14 | 食材留样专项方案 |
| 15 | 针对性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
| 16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17 | 供应商参照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 |
备注:
1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投标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序号 | 内容 |
| 1 | 开标一览表 |
14.投标文件格式
①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②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专家检索;
③投标文件表述内容应简练,尽可能以双面打印(复印)制作;
④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与报价文件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标函袋不做统一要求;
注:提供1套电子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文件”三份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或者软件版的投标文件存储于U盘内与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用于后续电子存档,不作为评审依据。
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属备查项目,并非强制性要求。供应商若提交原件资料,可将原件单独包封,与投标文件一同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评标主要依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加盖有效公章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评标委员会对复印件有异议的,可向供应商要求提供原件,若供应商届时未能提供原件佐证的,则承担相应评分项不得分的风险。
14.1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4.2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4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投标文件的签章
15.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款;
15.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投标文件的份数
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
17.投标报价
17.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17.2本项目采用市场价折扣率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报价基准价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
(1)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
(2)若(1)中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未查询到的产品,采购人按就近的联东菜市场进行公开询价后的销售价作为所需产品参考价;
本项目价格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询价,询价过程拍摄水印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设备由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供应商指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食堂食品原料价格采集工作,结合官方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参考价,询价结果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配送无实际市场零售的商品及专供商品。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
供应商投标所报折扣率在中标后作为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折扣率(结算单价=当期所供产品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
17.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报价中。
17.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8.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4)经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9.投标有效期
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1.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2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22.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3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3.4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23.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24.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6.开标、评标
26.1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6.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3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确认供应商资格符合情况,审查过程中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评标。
26.4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5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6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采购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26.8▲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26.7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26.7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26.7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10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被授权人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7.3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供应商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供应商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
27.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6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7.9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2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8.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28.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29.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29.1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29.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与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29.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2)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0.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31.确定中标供应商31.1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1.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2.签订合同32.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及时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2.3拒签合同的责任32.4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5.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7.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扣除。8.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甲乙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2026年月日参加了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本项目服务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人民币)第三条配送期限及地点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特别约定: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或内部管理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解除合同,且不用任何赔偿,合同自行终止。2.配送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单位名称地址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鳌江消防救援站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西路水头消防救援站温州市平阳县水头站工业园区第四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食品配送的实施方案。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五条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经营权,应由乙方直接经营,不得转让他人或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市场价折扣率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报价基准价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1)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2)若(1)中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未查询到的产品,甲方按就近的联东菜市场进行公开询价后的销售价作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本项目价格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询价,询价过程拍摄水印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设备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组建询价小组,乙方指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食堂食品原料价格采集工作,结合官方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参考价,询价结果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配送无实际市场零售的商品及专供商品。1)结算周期为每半个月结算一次。送货清单一式三联每日按时开具,与原材料同步送达,甲乙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2)送货清单中,某宗产品当期结算价=该宗产品实际供货数量*当期该宗产品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中标折扣见下表:序号产品类型折扣率备注1米线面条、蔬菜类、生鲜类、副食品类、冷冻品及半成品(鸡鸭副产品)、冻禽类、干货类、水果类、豆制品等食材(不含大米、食用油、面粉)以及当日现制的早餐%3)结算周期完成后,结合违约责任及半月度考核扣罚等情况,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应支付金额为当期所有产品结算价总和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物分类计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期付款。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模式。2.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合格商品,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2.如乙方所供商品与采购内容要求不符或在连续两个供货周期内所供货物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如因食材所致的相关卫生事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每日乙方送货人员必须要和甲方当面交接清楚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及时做好管理登记。5.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6.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霉变等以上情况时,当日乙方所供产品中发现1件以上则扣除当日该类产品费用。如造成人员误食,乙方须全部承担由此给甲方人员身体造成伤害的医疗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7.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8.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9.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原出厂标准为准。10.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符合食材包装,如果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11.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1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甲方每日制定进货计划一致,如有缺斤少两应立即补货,造成甲方因乙方供货不足而影响餐食,由乙方承担责任。13.乙方每周定期在伙食配送群里公布产品价格信息表,甲方如有指定的产品但未在产品价格信息表内的,需及时添加并更新产品价格信息表。14.乙方无特殊情况下须在规定时间送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告知义务。15.当天采购的配送产品分类存储、运送,海鲜水产品须存放在保鲜箱里面,并配置冰块保鲜。配送时做好生熟食分类,不得混装一个盒子一起配送。16.乙方应保障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当发现问题时,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服务态度,及时提出补救措施,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17.乙方出现以上情况的,在协商处理以上问题的基础上,还将按照《食材供应商评价表》条款或近似条款,扣除相应考评分。第九条甲方责任1.甲方每日下达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交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2.对采购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数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24小时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按2小时内进行调换或退货或补货,如商务技术标承诺的时间快就按技术标中的承诺执行,并做相应的处罚。3.因甲方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一个结算周期内三次出现不按规定配送(如产品品类、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要求);(2)不能及时供货(正常供货时间为每天早上5:30至6:20,根据实际情况,如需一天配送多次或调整配送时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3)出现“十一、违约责任”中没收履约保证金情形第十条乙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半个月提供一次产品检验合格证。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法律责任。3.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甲方可当即拒收,并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6.乙方应每天按时开具送货清单,清单上面要清晰写明品种、数量、重量、单价等全要素,配合甲方价格收集。并及时与甲方结算货款,以提交当期所有合格准量产品结算清单,及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为准。如恶意拖延结算时间,逾期7-14天,每日扣当期货款1%;逾期14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出现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足量食品或乙方交付的食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等情况,按《**站点食材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述进行相应处罚。2.乙方交付的食品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乙方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对乙方恶意低价中标且不履行中标价格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的将付诸法律,同时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处罚。如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且行为特别恶劣的,甲方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权利。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文本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5资格条件承诺函6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项目投标文件签署、递交、澄清、开标、评标、谈判、中标确认、合同签订及相关异议、质疑、文件签收等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3.我方不存在联合体投标,不存在分包、转包,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此次响应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1投标函2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资信证明文件(以评分表为依据,本项为量化评分内容,非强制性要求)4认证证书5项目案例业绩6食品安全保险7配送车辆8食品检测设备9供应商场地情况10供货渠道来源11实施方案12驾驶员配置13项目组成员14食材留样专项方案15针对性服务及合理化建议1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7供应商参照本项目技术资信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附件一投标函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提交: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2.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商务技术文件;3.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标。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贵方处罚。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提供投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附件二(1)技术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响应偏离说 明说明:不填写此表内容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本表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 明1付款方式2服务时间345…………说明:不填写此表内容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本表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供应商同类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金额合同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每项业绩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合同文本为准(扫描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报价(折扣率)备注1米线面条、蔬菜类、生鲜类、副食品类、冷冻品及半成品(鸡鸭副产品)、冻禽类、干货类、水果类、豆制品等食材(不含大米、食用油、面粉)以及当日现制的早餐%▲折扣不得超过100%。说明: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1.本项目采用市场价折扣率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报价基准价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1)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2)若(1)中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未查询到的产品,采购人按就近的联东菜市场进行公开询价后的销售价作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本项目价格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询价,询价过程拍摄水印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设备由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供应商指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食堂食品原料价格采集工作,结合官方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参考价,询价结果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配送无实际市场零售的商品及专供商品。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供应商投标所报折扣率在中标后作为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折扣率(结算单价=当期所供产品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2.供应商投标所报折扣率在中标后作为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折扣率(结算单价=当期所供产品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3.▲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原则及规范1、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及要求(招标文件内另有说明的除外)。2、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3、采购内容为米线面条、蔬菜类、生鲜类、副食品类、冷冻品及半成品(鸡鸭副产品)、冻禽类、干货类、水果类、豆制品等食材(不含大米、食用油、面粉)以及当日现制的早餐。4、本次招标单位为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配送地点:单位名称地址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鳌江消防救援站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园林西路水头消防救援站温州市平阳县水头站工业园区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自身服务网点距离、响应时间、临时突发增加菜品、紧急配送等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配送、应急等方案,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配送服务。二、配送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1.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2.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3.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4.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6.具体配送产品品质要求详见“三:对配送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三、对配送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名称验收标准退货依据副食品类辅料及其他 根据采购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内的三分之一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奶制品根据采购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调味品根据采购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SC”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3)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冻禽类 根据采购要求提供各类货品,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解冻后指压后凹陷恢复得快,且能完全恢复。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冷冻期不得超过9个月。干缩凹陷、表面干燥粘手,新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并由明显的痕迹;有腐败味或霉味。 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物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分割鲜、冻猪瘦肉》(GB9959)、《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并达到国家及温州市动物检疫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向采购人供货时,提供的猪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2、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宰前检疫和宰后检查工作应严格按原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和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7966)实施,检疫、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屠宰检疫检验记录必须保存三年,备查。3、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4、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公路运输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或保温车,并主动接受所经公路检疫监督站的检验和对车辆进行消毒。5、牛肉: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6、猪肝: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7、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若鲜肉出现肉品颜色发白等情况,作为冷冻肉处理。非正规渠道产品,没有检疫合格证,不新鲜,有异味、发粘现象,有注水及掺水,有瘀血,运输及装货不符合肉类配送要求。鱼类 (水产品)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虾、蟹:表面完整,清洁;肉质呈现淡青色或乳白色,无异味,组织紧密有弹性,有适当光泽。虾体基本完整,允许尾部稍有残缺,清洁无杂质。贝壳:颜色淡黄,光泽新鲜,个大肥满,大小均匀,不破不碎,干度足,口味鲜,清洁干净体表颜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鲜杀产品不是当日宰杀,宰杀时间超过6小时,冷冻类保质期超过冷冻期限的1/3。蔬菜类叶菜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采购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水果类水果外形正常,无虫咬、发霉现象,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农药残留不超标。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早餐类非预制复热成品;油条等油炸制品不得非法含铅等添加剂;当日现制,食材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异物,加工卫生合规,食用安全。使用预制复热成品;油炸制品检出铅超标;食材发酸变质、非当日现制,存在杂质异物、加工卫生不达标。四、定价及货款结算:▲本项目采用市场价折扣率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报价基准价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1)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2)若(1)中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未查询到的产品,采购人按就近的联东菜市场进行公开询价后的销售价作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本项目价格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询价,询价过程拍摄水印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设备由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供应商指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食堂食品原料价格采集工作,结合官方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参考价,询价结果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配送无实际市场零售的商品及专供商品。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供应商投标所报折扣率在中标后作为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折扣率(结算单价=当期所供产品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2、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不得缺斤少两,缺少的斤两应立即补货,务必在2小时内补齐,不得以运输时间过长为由,要求采购人自行采购;也不得超过各单位提供的伙食菜单的需求量,并在配送后,以已造成既定实事为由,要求按照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供应商必须提供诚信服务。3、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4、货款结算:1)结算周期为每半个月结算一次。送货清单一式三联每日按时开具,与原材料同步送达,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2)某宗产品当期结算价=该宗产品实际供货数量*当期该宗产品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对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且不履行中标价格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不足赔偿的将付诸法律,同时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处罚。如给采购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且行为特别恶劣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权利。五、采购计划的确定:1、采购人会每日制定进货计划,确定具体送货时间、品种及数量,或根据季节变化和指定配送单位协商适当延长配送周期。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总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3、▲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每天过磅验收的订单数量为准。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六、采购配送单位的考核:配送任务完成后,各站点每半个月对配送单位实行一次考核评分。本动态考核细则为暂定内容,采购人及各下属站点有权根据配送具体情况修改及添加考核条款。**站点食材供应商评价表供应商名称:考核时间:评价指标评价细则扣分流程管理(30分)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配送响应时间、应急供货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要求准时送货;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每延误一次扣5分。配送人员文明用语、行为举止;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3分。配送人员健康证、车辆消杀证明等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发现证件、证明过期或缺失,每次每处一处扣5分。配送车辆、保温箱、周转容器干净,无污渍、无异味、生熟分开;每发现一次存在一项问题,每项每次扣2分。送货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每发现一项存在差错,第一次给予警告,若再次发生,每次每项扣3分。送货清单(结算凭证)资料齐全,机器打印清晰,肉、禽等附带相关检疫报告、质检报告;每次缺一份扣2分。台账记录清晰、可追溯,按时提供合规发票、送货清单,单据信息完整;延迟、信息不全,每发现一次扣3分。未依据投标文件食材留样专项方案规范留样,每查实一次扣 3 分。积极配合甲方日常市场询价;拒不配合或者配合不积极,每次扣10分。质量管理(40分)配送菜品须新鲜;验收时发现1样产品不新鲜,每次每样扣4分。配送菜品足额足量,质量保障;发现菜品缺斤少两或抽检不合格的,每次每样扣4分。价格评价(30分)清单中价格不得高于当期定价,发现1样产品高于官网或询价价格,每次每项扣10分;合计得分扣分项目说明:配送公司如在配送期间出现上述评价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做出书面整改承诺。(1)半月评价总分≥90 分:考核达标,不予扣款,配送公司需持续优化配送服务,巩固现有服务质量,保持稳定优质配送水准; (2)85 分≤半月评价总分<90 分:扣除该半月结算款项 1000 元 / 次; (3)80 分≤半月评价总分<85 分:扣除该半月结算款项 1500 元 / 次; (4)半月评价总分≤80 分:扣除该半月结算款项 2000 元 / 次。若本表考核产生的扣款、违约金,与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约定的处罚可叠加适用,各类扣款、违约金互不冲抵、互不免除。七、订货:1、供应商须根据市场情况向采购人提供换季食材的品种及价格,供采购人参考。2、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第二天要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以便中标供应商备货。3、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供货通知2小时内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货品名称不一致的,以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为准(经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的除外),如导致无法准确及时结算的,按扣除相应考评分处理。4、若遇特殊情况,如:采购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八、交货:1、供应商每天(包括法定节假日)早上5:30至6:20之间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协助采购人做好签收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如需一天配送多次或调整配送时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采购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所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采购品种有误须立即更换,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当面验收并签字确认。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3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补足。5、肉类货品根据采购要求加工(如排骨切块),肉末、肉丝等原则上由采购食堂自行加工,在发生急需加工的情况时,可由供应商代为加工,但必须是采购人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采购人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6、当天采购的配送产品分类存储、运送,海鲜水产品须存放在保鲜箱里面,并配置冰块保鲜。7、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九、服务期限配送期限:一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总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特别约定: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或内部管理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采购人可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不用任何赔偿,合同自行终止。10、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十一、其他要求1、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2、结算以过磅验收的订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配送产品的数量须与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一致,如出现缺斤少两,或配送产品非采购人所列计划清单内产品,务必在一小时内补齐或更换。情节严重,影响当天单位人员餐食的,按合同违约处理。十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市场价折扣率模式进行投标报价(示例: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价格折扣为8折,即折扣率为80%。),报价基准价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1)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2)若(1)中最新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未查询到的产品,采购人按就近的联东菜市场进行公开询价后的销售价作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本项目价格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询价,询价过程拍摄水印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设备由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供应商指派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食堂食品原料价格采集工作,结合官方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参考价,询价结果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配送无实际市场零售的商品及专供商品。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宰杀、预处理、预加工等)、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供应商投标所报折扣率在中标后作为中标折扣率(即结算折扣率),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标折扣率(结算单价=当期所供产品市场价格*中标折扣率)。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服务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三、评标程序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四、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80分(商务技术权值为80%),投标报价20分(价格权值为2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与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8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打分方法1认证证书0-4供应商体系认证:(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2项目案例业绩0-2类似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业绩的0.5分,最高得2分。注:单个业绩需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任一期发票、履约评价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客观分3食品安全保险0-4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根据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的内容及额度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及承诺函,承诺保证在中标服务期内保单有效性,如原保单的有效期在服务期内到期,须承诺按原保额标准续保(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保额清晰可见:1.未投保或保险金额<2000万元的不得分;2.2000万元≤保险金额<4000万元的得1分;3.4000万元≤保险金额<6000万元的得2分;4.6000万元≤保险金额<8000万元的得3分;5.保险金额≥8000万元的得4分。客观分4配送车辆0-4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配备情况:供应商具备配送冷藏车一辆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供应商具备配送厢式货车一辆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2分。注:需提供该供应商所具备的配送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行驶证或投标截止日前的有效车辆租赁协议及其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冷藏车认定以车辆照片的制冷机组为准,车辆正面照片,显示车牌,否则不得分。客观分5驾驶员配置0-4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专职配送驾驶员数量、驾龄及健康状况综合量化打分:1)投入≥4 名专职驾驶员,全员驾龄≥3 年,得 4 分;2)投入 3 名专职驾驶员,全员驾龄≥1 年,得 2 分;3)仅提供2名专职驾驶员及以下不得分;4)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无效,得 0 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有效期内驾驶证(清晰显示初次领证日期)、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缺失否则不得分。客观分6项目组成员0-56.1根据供应商的拟投项目组人员资质(除驾驶员外)中具有:1)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2分。 2)食品检验人员:具有检测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3 人(含)及以上 3分;具有检测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2 人得 2 分; 具有检测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1 人得 1分。本项最高 3分。 说明: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以上相应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证书查询网址及截图、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中任意1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0-36.2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配置完整性、岗位分工方案规范性进行综合评审。(本项仅评审岗位配置及分工方案,不考核人员证书资质,人员资质评审按本项目6.1条款执行)3分:完整配齐项目负责人、接单员、联络员、财务会计、食品安全员、食品检验员等全部核心服务岗位;岗位划分清晰规范、权责明确,实行专人专岗,无岗位交叉兼任、职责重叠混乱情况;人员分工方案详实具体、贴合食材配送项目实际服务场景,岗位职责清晰落地,可全面保障项目常态化、规范化稳定运营及食品安全管控工作有序开展。2分:核心岗位配置基本齐全,仅个别辅助岗位存在轻微缺失;岗位配置整体合规,存在少量合理的岗位兼任情况,不影响正常服务开展;人员分工方案完整可行,岗位职责界定清晰,能够充分满足项目日常基础配送服务需求,仅存在细微优化空间。1分:核心岗位存在明显缺岗、配置不完整;岗位划分较为笼统,人员分工模糊,岗位职责界定不清;分工方案内容简单粗浅,针对性和实操性不足,无法有效保障项目持续稳定开展服务。0分:未提供本项目人员配置清单及岗位分工方案相关资料;或拟投入岗位严重缺失、岗位配置混乱无序,无有效岗位职责划分,完全无法满足本项目服务履约要求。主观分7食品检测设备0-3供应商配备甲醛检测仪、农药残留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单台设备具备对应完整检测功能得 0.5 分,本项最高3 分。 注:所有佐证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缺失或资料不全的对应设备不予计分,计分佐证要求如下:(1)单功能独立仪器:须同时提供仪器实拍照片、购置发票或设备使用权证明、近 3 个月内该设备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2)多功能一体化检测仪:按仪器实际集成的检测功能分项计分。除提供本条第(1)项全套资料外,还需额外提供仪器产品说明书、完整功能参数页,评审根据说明书核验设备具备的检测项目,匹配几项功能计几分。客观分8供应商场地情况0-68.1 场地功能分区与布局合理性评审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干货类、冻品类、肉类、生鲜类、蔬果类等多品类食材,所配置的预处理、清洗、切配、分拣、仓储等配套功能区域的分区规划、场地布局、作业动线及食品安全隔离规范情况进行综合评审。6分:干货、冻品、肉类、生鲜、蔬果等各类食材功能区域完全独立分区、边界清晰明确,预处理、清洗、切配、分拣、仓储全流程配套功能区域齐全完备。严格落实生熟分离、荤素分离、干湿分离管控要求,场地整体布局科学合理,作业动线顺畅闭环,彻底规避食材交叉污染风险,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场地布局相关规范标准。4分:各类食材核心作业区、仓储区分区明确、基本独立,无跨品类混放、无交叉作业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仅存在少量布局细节瑕疵,不影响日常食材加工、分拣、仓储作业开展,整体布局合规,满足食品安全基础规范要求。2分:食材品类分区界限模糊,部分清洗、切配、仓储功能区域混用、交叉作业情况明显,场地布局存在结构性缺陷,存在轻微食材交叉污染隐患,仅可满足基础简易作业需求,需针对性整改优化分区布局。0分:无任何食材品类分区及功能区域划分,所有品类食材的预处理、清洗、切配、分拣、仓储作业全部混区混用,场地布局极度混乱,存在重大食品安全及交叉污染隐患,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场地布局规范。备注:供应商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及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可真实体现场地功能分区的平面布局图、场地实景图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本项不得分。主观分0-38.2 场地环境卫生管控水平评审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干货类、冻品类、肉类、生鲜类、蔬果类食材预处理、清洗、切配、分拣、仓储等各功能区域的日常环境卫生整洁度、管控规范性及食品安全卫生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3分:各品类食材作业区、操作区、仓储区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洁规范,地面、台面、墙面干净平整,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堆积。全域卫生分区管控到位,场地内无蚊虫滋生、无食材霉变、无异味残留,卫生管理体系完善,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2分:整体场地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核心作业区域、仓储区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重大卫生污染问题。仅局部区域存在轻微污渍、零星杂物,不影响食材加工、存储质量,整体符合食品安全基础卫生规范。1分:场地环境卫生管控不到位,局部区域存在长期积水、积垢、杂物堆积问题,区域清洁消杀不及时,存在轻微食材污染、卫生安全隐患,仅能满足最低限度基础作业条件,需全面开展清洁整改与常态化管控。0分:场地整体环境脏乱差,大面积存在积水、污渍、垃圾堆积,食材霉变、异味问题突出,蚊虫滋生严重,存在重大食材污染及食品安全风险,完全不符合食材加工仓储卫生规范,无法满足项目服务需求。备注:供应商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及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可真实体现场地环境卫生现状的平面布局图、场地实景图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本项不得分。主观分0-68.3 场地配套设施完备性评审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干货类、冻品类、肉类、生鲜类、蔬果类食材预处理、清洗、切配、分拣、仓储等各功能区域的配套作业设备、存储设备、消杀设备等设施的配置完整性、完好度、适配性及运行状态进行综合评审。6分:各品类食材作业及仓储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性能完好,清洗设备、操作台面、分拣设备、存储货架、温控冷链设备、消杀防疫设备等全部配置到位、运行状态正常。设备配置完全适配多品类食材标准化加工、分拣、存储作业要求,可全方位保障食材安全合规管控。4分:场地核心作业、仓储配套设施配置齐全,各类主力设备运行稳定、状态良好,可充分满足多品类食材常规加工、分拣、仓储作业需求。仅个别辅助设施存在轻微老旧、轻微损耗情况,不影响正常作业及食材存储安全,无安全隐患。2分:部分作业、仓储配套设施存在缺失、老化、局部损坏等问题,部分设备功能无法正常使用,设施配置不完善,无法支撑标准化食材作业流程,影响食材加工、存储质量,存在轻微作业及食材存储安全风险,需及时维修、更换、增补设备。0分:场地核心作业、仓储配套设施严重缺失、损坏失效,无基础清洗、切配、分拣、温控、仓储设备,无法满足食材基本加工与存储需求,存在重大作业隐患及食品安全风险。备注:供应商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及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可真实体现场地设施配置的平面布局图、设备实景图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本项不得分。主观分9供货渠道来源0-39.1蔬菜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0-39.2肉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0-39.3水产品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0-39.4副食品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0-39.5水果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0-39.6早餐类货源资质与供货能力评审(3分)3分:拥有自有或稳定长期合作基地、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充足,完全匹配采购需求;具备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闭环;历年供货稳定,无断供、无质量异常问题。2分:具备合作基地或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基本满足日常采购需求;建立基础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完整落地;仅偶发轻微供货瑕疵,可快速整改,无重大质量及供货问题。1分:仅有零散短期供货渠道,无长期合作及经销代理协议;产能储备不足,无法稳定匹配采购量;管理、质控体系不完善;曾出现供货延迟、少量食材质量问题。0分:无自有及长期合作基地、无正规经销代理协议;产能无法保障采购需求;无完善质量管控机制;频繁出现断供、食品安全问题或供货违约情况。主观分10实施方案0-6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检测、加工管理、分拣运输等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6分:具备完整、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产品检测、加工管理、分拣、运输、售后质保等全流程保障措施健全、标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检测流程、运输管控方案完善,落地执行到位,可全方位保障食材质量与供货安全。4分:具备完整项目实施方案,产品检测、加工、分拣、运输等核心质保措施齐全,整体管控规范。仅部分方案细节不够细化,无管控漏洞,可正常保障食材质量与供货秩序。2分:有初步项目实施方案,核心质保措施存在缺失、不够完善。产品检测不全面、加工或运输管控流于形式,存在一定质量管控漏洞,需整改优化方可达标。0分:无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无产品检测、加工管理、分拣运输等质量保证措施,全流程无管控机制,存在重大食材质量及安全风险。主观分11食材留样专项方案0-3依据供应商食材留样专项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可执行性及日常落地执行、台账追溯、风险优化管控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3分:留样专项方案完整规范,全覆盖品类、重量、时长、储存、台账、销毁全流程,可执行性强。日常执行规范到位,无漏留、错留、超时、储存不达标等问题。台账完整可追溯,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可主动排查隐患、优化管控,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规范。2分:留样方案完善、核心流程清晰,覆盖留样、储存、台账、销毁关键环节。日常执行合规,无各类留样违规问题,台账可正常追溯。仅方案细节不够细化、风险优化整改建议较少,整体合规可用、无安全隐患。1分:无完整留样专项方案,管控标准模糊、体系不完善。日常留样不全、储存不规范、台账登记滞后遗漏,执行落地不到位。无风险排查及整改优化措施,管控短板明显,不符合常态化食品安全管控要求。0分:无留样专项方案及管控制度,未开展留样工作或长期严重违规。台账残缺、无追溯能力,管控漏洞极大,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需全面整改重建管控体系。主观分12针对性服务及合理化建议0-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日常作息及训练执勤特点,综合研判人员体能消耗与营养需求,制定专项用餐建议及配餐方案:3分:充分结合采购人实际工作、日常作息、训练执勤特点,精准研判人员体能消耗与营养需求,专项用餐建议及配餐方案内容完整;营养需求研判到位、餐食配比科学合理、方案贴合执勤实际,具备较强落地适配性。2分:能够结合采购人工作执勤特点开展营养研判,专项用餐建议及配餐方案基本完整;营养需求研判、餐食配比、方案落地适配性存在少量瑕疵,整体可实施。1分:仅编制基础配餐方案,未充分结合采购人工作执勤及体能消耗特点;营养需求研判较为粗浅,餐食配比或落地适配性存在较为明显缺陷。0分:未提供专项用餐建议及配餐方案,或方案完全未考虑采购人工作执勤、体能消耗及营养相关要求。主观分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6根据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打分:6分:建立完善、贴合食材配送服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涵盖食材污染、食品安全事故、断供、极端天气、交通中断、设备故障、突发舆情等各类突发场景;预案流程清晰、责任分工明确、应急物资及备用运力充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台账完整规范;突发问题可快速响应、闭环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可靠。4分:具备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覆盖主要食品安全、保供、配送突发场景;应急分工、处置流程基本完善,具备基础应急物资与处置能力;无应急事故处置失误,仅存在预案细节不够细化、演练频次偏少等轻微问题,不影响整体应急保障效果。2分:应急预案内容简单笼统,覆盖场景不全,缺少部分关键突发处置流程;无常态化应急演练、无完整应急台账;应急分工不明确、应急储备不足,突发事件响应速度慢、处置不规范,存在保供及安全风险,需限期整改完善。0分:未制定任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无应急处置流程、无责任分工、无应急储备;完全不具备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无法应对断供、食品安全、配送突发事故,存在重大履约及安全风险。主观分2.投标报价评分(20分):2.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1)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等于评标基准折扣率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2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投标供应商报价(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2政府采购政策说明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②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供应商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的意见征求公示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对外公开意见征询。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136******0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联系电话:178******4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苏**,136******08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一、采购项目内容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二、意见征询编号:ZXZB-F20260724-PYPS三、征求意见范围:(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二)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三)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四、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一)意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二)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三)意见接收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联系人:苏**:136******08(六)联系邮箱:3********@qq.com五、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一)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二)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四)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六、注意事项:(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无四、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人民币)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平**: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九月目录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和评标16六、授予合同20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0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9注:招标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80.03042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年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服务期结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XX月XX日至2026年XX月XX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获取文件时应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食品经营许可证、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本项目允许邮件报名,如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qq.com)。售价:¥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五、公告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网址:*****。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获取采购文件但未经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联系方式:王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联系方式:苏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136******08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惠工路119号联系人:王**:*开通会员可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5楼联系人:苏** 、叶先生联系电话:136******08、*开通会员可解锁*3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ZXZB-F20260724-PYPS4采购内容浙江省温州支队平阳大队2026年度伙食原材料及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0.030420万元,最高限价:180.030420万元6服务期限一年或年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服务期结束。7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需跨专业合作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谢绝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响应。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0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时30分11分包不允许,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需跨专业合作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不接受供应商提出任何形式的合同内容分包方案。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7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资料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2)商务技术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3)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4)“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文件”三份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或者软件版的投标文件存储于U盘内与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用于后续电子存档。(5)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文件”分别密封于各自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8开评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被授权人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开启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6)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被授权人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8)供应商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20开评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XX月XX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评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履约保证金需要,向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模式。 23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4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5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qq.com。2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8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的七折计收执行。(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收款账户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335*开通会员可解锁*093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29项目类型及行业服务类。所属行业:批发业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