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JJQ26A00858)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重庆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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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省份: 重庆 城市: 重庆市 联系人: 王老师, 皮鸿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公告正文:

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JJQ26A0085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

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JJQ26A0085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6A00858 采购执行编号:BA202600361

项目名称: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5,000.00元

最高限价:1,00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荧光显微镜等设备采购 820,000.00元 1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设备采购 4,000.00元 1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外周血(骨髓)图文分析诊断系统设备采购 18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00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3.如果投标人非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皮鸿

代理机构电话:023******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皮**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9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荧光显微镜等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820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号:JJQ26A00858

项目交易编号:BA20260036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

采购人:重**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医学装备采购计划(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1:荧光显微镜等设备采购 82 1.6 1 工业
包2: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设备采购 0.4 1
包3:外周血(骨髓)图文分析诊断系统设备采购 18 0.3 1
合计(万元) 100.4

注:本项目分为3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分包,每个分包需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制作投标文件。评标顺序按包1、包2、包3进行评审。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非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09:30:0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09:30:00。

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

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投标人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但投标人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包1:荧光显微镜等设备采购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8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包3:外周血(骨髓)图文分析诊断系统设备采购

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

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均可)

(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二)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

2.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

3.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

4.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担保方协商。

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中标人与担保方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

联系人:王**

电话:023******87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江洲大道725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

邮编:402260

电话:023******91、023******92

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电话:023******28(工作日)181******31(节假日)

(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

1.CA数字证书:网证通

联系人:刘**

电话:023******60

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

电话:023******62

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1: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医疗器械类别 数量/单位 设备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维保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包1 1 荧光显微镜 一类 1套 32.4 3.6 36 1.荧光显微镜为核心产品;2.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 生物显微镜 一类 2套 9.9 1.1 22
3 动脉硬化检测装置 二类 1台 18 2 20
4 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一类 1套 3.6 0.4 4

包2: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医疗器械类别 数量/单位 设备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维保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包2 1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 二类 1套 0.36 0.04 0.4 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3: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医疗器械类别 数量/单位 设备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维保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包3 1 外周血(骨髓)图文分析诊断系统 二类 1套 16.2 1.8 18 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1:

一、荧光显微镜

○1.宽视野三目镜筒,视场数≥23mm,倾角≥30度。

○2.目镜筒360度自由旋转,实现≥40mm观察高度调节。

○3.观察筒具有光闸功能,荧光观察时可屏蔽外界光进入目镜造成的干扰。

▲4.机身集成快速拍摄图像按钮。

○5.6位编码型物镜转换器,不同倍数物镜可分别定义光强,切换时自动匹配亮度。

▲6.生物显微镜主机机身内置≥4孔透射光滤片转轮,安装不同减光片,快捷调节透射光光强。具有电动切换观察方式,内置电动光闸,一键电动切换明场、荧光观察方式,切换到荧光观察时,透射光自动关闭。

○7.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10X、20X、40X、100X)。

○8.LED长寿命荧光系统、荧光滤色块(红、蓝、绿、红绿双通)。

○9.配备高像素摄像头,USB3.0高速传输口。

○10.荧光原位杂交分析软件可直接输出一体化的图文报告,支持荧光原位杂交功能,同一标本的多色荧光的叠加合成。

○11.使用年限≥8年

※12.主要配置:生物显微镜、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荧光系统、荧光滤色块、品牌电脑、成像系统、荧光原位杂交仪各1套。

二、生物显微镜

▲1.宽视野三目镜筒,视场数≥23mm,倾角调整范围≥30度,50/50分光。

○2.≥6位编码型物镜转换器,不同倍数物镜可分别定义光强,切换时自动匹配亮度。

○3.内置透射光科勒照明器,LED长寿命光源(卤素灯可选),功率≥10W,使用寿命≥60000小时。

○4.聚光镜:非摆动式多功能聚光镜,NA0.9或1.25。

▲5.生物显微镜主机机身内置≥4孔透射光滤片转轮,安装不同减光片。

○6.物镜具有5X,10X,20X,40X。

▲7.机身集成快速拍摄图像按钮。

○8.使用年限≥8年

※9.主要配置:生物显微镜主机、物镜(5X,10X,20X,40X)、可倾斜观察筒、成像系统各1套。

三、动脉硬化检测装置

▲1.血管狭窄检测模块:可检测ABI(踝臂指数)、UT(脉波上升时间)、%MAP(平均动脉压)。

▲2.血管硬化检测模块:检测参数包含baPWV(左)baPWV(右)haPWV(左)haPWV(右)hbPWV(左)hbPWV(右)

○3.测试参数:在一次操作中就可完成测定包括ABI、PWV、PVR、ECG、PCG等参数

▲4.具备心脏起搏器模式,可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的病人进行检测。

▲5.具备自主神经功能检测功能。

○6.具备心功能检测功能,可简单评估患者心功能。

○7.可做运动负荷试验。

○8.具备滤波功能。

○9.主机具有USB接口,可连接计步器、体脂肪仪等做全面健康管理。

※10.动脉脚踝使用柔性复合袖带。

○11.使用年限≥8年

※12.配置为:主机1台,专用台车1台,动脉上臂袖带1对,动脉脚踝袖带1对,心音传感器1套,心电传感器1对,激光打印机1台;

四、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1.检测方法:采用红外/光学检测技术。

○2.检测通道:≥32个独立检测通道,即插即用模式支持随时加载样本。测量时间:≤20min。

○3.测量范围:1-140mm/h。

○4.测试管直径为12mm或13mm血常规紫头管(EDTA抗凝管),无特定型号与品牌要求

※5.条码管理:测试管可贴条码,支持样本条码管理。

○6.急诊功能:随时急诊插入;

▲7.采样频率:≤10s/次。

○8.使用年限≥5年

※9.主要配置为:设备主机1套。

包2:

一、化学发光免疫分析

▲1.分析灵敏度:≤10-23mol/孔;

○2.测量范围:≥109RLU;

▲3.重复性CV≤2%;

○4.交叉污染:孔间干扰<5×10-7;

▲5.具备PMT检测模块;

○6.检测模式为辉光检测,适用96孔微孔板;

○7.配套试剂为ATP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盒。

○8.使用年限≥8年;

9.耗材名称(具体试剂与耗材名称以投标响应的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为准):

※9.1生物荧光抗癌药物敏感性检测试剂盒,收费项目物价编码:250502010,收费项目名称:肿瘤细胞化疗药物敏感试验,收费金额:297元/每个药物,每例收费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例成本占比:≤46%(每例耗材成本包含完成项目检测所需试剂、质控品、校准品、易损件等所有消耗成本),以及不得高于重庆药交平台挂网成交最低价。投标人提供设备配套试剂与耗材产品信息和报价明细(含所有试剂与耗材成本占比价格组成数据)。

※9.2提供全国或重庆市内最低价格供货承诺书。项目中标后采购人如需在投标人处采购配套试剂与耗材,投标人应按不高于投标响应中试剂与耗材报价供货(在重庆药交平台网上采购)。中标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耗材厂家承诺以投标人试剂与耗材报价供货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包3

一、外周血(骨髓)图文分析诊断系统

※1.对骨髓髓片、外周血血涂片进行检验,通过对骨髓髓片、外周血血涂片镜下图像采集和图像分析,对采集的图像中细胞进行筛选、标记、分析及审核结果统计,为血液疾病提供辅助诊断依据。

※2.自动识别细胞并分类计数,可自动识别全类型骨髓细胞、外周血细胞包含白细胞系、红细胞系、巨核细胞及血小板,其他细胞系类型审核结果统计。

○3.自动生成报告,无需人工干预,系统自动生成医生分析内容并提供辅助诊断建议。

○4.可对患者信息的新建、修改、删除、查询,及对报告单的编辑、保存、预览和打印功能;

○5.采图信息须实现相机连接、图像采集、相机断开及采集设置功能。

▲6.适用于医疗单位在临床中对骨髓髓片、外周血血涂片进行检验,通过对骨髓髓片、外周血血涂片镜下图像采集和图像分析,对采集的图像中细胞进行筛选、标记、分析及审核结果统计,为血液疾病提供辅助诊断依据。

▲7.可识别细胞类型:外周血细胞≥40类;骨髓细胞≥200类。

▲8.医生分析:应具有对经过人工审核过的标记类型进行计数和所占百分比的分析功能;具备图文报告输出能力。

○9.支持LIS系统双向数据传输。

○10.使用年限≥5年;

※11.配置为:设备主机、高速高清彩色打印机1台/套、高性能计算机1台/套(内存≥64G,固态硬盘≥1T,品牌移动存储固态硬盘2个≥2T)、切胶仪1台、电泳与转印仪2套、加样枪2套、冷藏/冷冻冰箱1台≥500L。

12.配套使用耗材(具体试剂与耗材名称以投标响应的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为准):

※12.1染色液、质控品、稀释液、缓冲液、载玻片和盖玻片等;所有试剂与耗材的综合耗占比低于40%/人份(根据最新物价收费价格折算;包括各种隐性成本),以及不得高于重庆药交平台挂网成交最低价。投标人提供设备配套试剂与耗材产品信息和报价明细(含所有试剂与耗材成本占比价格组成数据)。

※12.2提供全国或重庆市内最低价格供货承诺书。项目中标后采购人如需在投标人处采购配套试剂与耗材,投标人应按不高于投标响应中试剂与耗材报价供货(在重庆药交平台网上采购)。中标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耗材厂家承诺以投标人试剂与耗材报价供货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设备应当为全新,不得提供二手设备、翻新设备。交货时,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如采购人同意收货的,设备生产日期每超期1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洲大道725号。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交货时,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交货验收后,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耗材和用品。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所投产品属于计量设备的,必须提供计量设备检测合格报告。

9.中标单价≥20万元的医疗设备属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报价要求

本项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报价和维保总费用报价两部分报价。

设备报价:投标人应对分包内设备及配套设备进行分项报价,包含:设备购买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维保总费用报价:该台设备维保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保证设备维保服务期内连续正常运行所需各种易损件、人工费、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维修工具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额外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同一分包内所有产品(含第三方产品)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需一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投标产品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至少5年。中标单价≥20万元的产品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整机原厂维修维保服务承诺函,未提供整机原厂维修维保服务承诺函则不满足合同签订要求,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中标作废。承诺函有效期应覆盖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整机原厂维修维保服务承诺函服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二)维保服务内容”。

2.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如需采购原厂整机全保维保服务(中标单价≥20万元的产品),投标人承诺单台设备每年维保价格不高于单台投标设备报价的2%,投标人需提供报价和承诺书。在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制造商与投标人的报价和承诺内容相同的承诺函原件。

(二)维保服务内容

1.中标人在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与服务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应急处理方案,在3个日历日内(贵重核心部件等损坏,修复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日)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如未在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恢复产品正常工作,采购人有权自行邀请第三方解决产品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每年至少提供2次维护保养服务,维护保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预防性维护、定期巡查等服务。质保期及维保服务期内,维修、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更换的零部件需为设备原厂正品、全新零部件,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维修费、差旅费等其他额外赞用。产品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内因设备原因导致医疗相关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由投标人和设备厂家承担不良事件处理和技术服务支持(包含不限于设备导致的不良事件原因分析与界定、第三方检测与鉴定等服务及费用),以及不良事件导致医疗纠纷的赔偿费用。

在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内,保证设备全年的单机开机率≥95%(一年按365天计算),否则按1:5顺延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开机率计算规则如下:当日(0:00-24:00)故障时间超过8小时,计当日故障1天。开机率=【(365-全年故障天数)/365】*100%。故障时间从各设备使用医疗机构报修开始计算,设备正常开机运行截止。

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如设备出现2次及以上故障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全新的相同设备。更换的设备其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及维保服务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含硬件、软件及配套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终生免费开放设备软件接口,确保医院各类信息系统连接

2.质保及维保服务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设备验收合格,扣除违约责任及其他扣款(如有)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按程序支付设备货款金额的100%。维保总费用在维保期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扣除维保期内违约责任及其他扣款(如有)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按程序将维保费用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果中标人不提交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保证采购人单位的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设备质保期间如采购人需求再次对设备操作或应用进行培训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培训服务,每年至少允许2次免费培训服务。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八、其他

(1)设备若需接入医院各类信息系统,中标人需负责与信息系统供应商协调完成对接工作,并承担接入信息系统的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中标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医院各类信息系统更新、升级、更换等,需要重新接入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不限次、免费按医院要求的时间、质量完成接入。

(2)依据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团体标准T/CHAS10-4-7-2021)第4-7部分(医疗管理、医疗器械管理)标准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涉及的软件应符合监管要求,并能根据监管要求可持续提供符合标准的软件产品或延伸产品,确保投标产品及软件可持续使用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

(3)投标产品因涉及信息安全和信息网络使用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时中标人还需签订保密承诺函。

※九、违约责任

(一)设备应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符合设备使用要求,如期交付医院使用,每超过1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交付时间超时达到30天采购人将解除本采购项目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二)带有专机专耗的设备,其耗材不得高于投标人承诺的价格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签订采购合同(非挂网产品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退回已到货或已安装设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期义务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如给采购人或患者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计算违约金。

(五)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六)其他未约定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十、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串通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三、商务文件/(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

2.中标人需按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签订附件1“项目廉政协议”;各潜在投标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中附件2“违规情形处罚内容”相关要求,若有违反,按照附件2要求执行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50%) 50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 技术(质量)部分(40%) 40分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包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24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4分,扣完为止。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16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0.64分,扣完为止。包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24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8分,扣完为止。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16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2分,扣完为止。包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24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8分,扣完为止。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本项共16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2分,扣完为止。
3 商务部分(10%) 6分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分,本项最多可加6分。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分 包1: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包2: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包3: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政策性加分(4)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

A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B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区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移交交易平台存档及缴纳代理(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

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

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交易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代理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54% 0.31% 0.49%
1000-5000 0.23% 0.12% 0.3%
5000-10000 0.09% 0.036% 0.16%
10000-100000 0.014% 0.014% 0.04%
100000以上 0.002% 0.002% 0.008%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一、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附件1

项目廉政协议

招标方(采购方)(以下统称“甲方”):

中标方(供应方)(以下统称“乙方”):

为防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正当行为,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各级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货物采购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甲方人员责任、义务

(一)甲方或甲方人员(含家属,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索要赞助或收受钱物等。

(二)甲方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接受乙方代为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接受乙方代为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子女入学、家属及亲友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采购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七)甲方人员不得要求乙方照顾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的营利性业务。

(八)甲方人员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责任、义务

(一)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人员就项目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个人购置或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五)乙方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四、风险告知:在项目验收上须实事求是,做到手续齐全,款项结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要廉洁自律,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严格按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六、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与主合同同步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违规情形处罚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任何一种违规情形

(一)向甲方人员(含家属、下同)赠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名贵物品、土特产;

(二)代甲方或甲方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甲方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宴请甲方人员;

(四)请甲方人员到高档场所消费;

(五)请甲方人员外出旅游并支付应由甲方人员支付的费用;

(六)在传统节日或甲方人员家中红白喜事期间,超过正常人情标准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品等;

(七)为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报销有关费用;

(八)为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

(九)为甲方人员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子女入学、家人及亲友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方面提供方便;

(十)直接或间接照顾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营利性业务、家人工作安排、房屋装修、出国出境、外出旅游或固定资产购买、出租、出售;

(十一)为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报销有关费用或为利益关系第三方免费(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住房、办公、用餐等条件的;

(十二)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的。

以上12种违规违纪情形在本招标、采购文件及合同中简称“12种违规情形”。

二、违规情形处罚措施

(一)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该项目合同金额将按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自动扣减,如甲方已全部支付合同款或余额不足扣减的,甲方有权将应扣减的金额依法向乙方追回,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将应退回的款项足额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以所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加收逾期退款违约金直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款项之日止(该违约金可与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如乙方注销或无力承担的,相应责任由项目实施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是同一人的,实际控制人须共同承担)。

(二)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合同未付款项(如有应扣除的款项直接扣除)的支付时间自动在合同约定日期上相应延期10年(3650日),且该期间不计息。该日期延期的起始日为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认定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之日。在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调查乙方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应付款项。

(三)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乙方须在甲方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笔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违约金可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抵扣,应付合同款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要求乙方支付。如乙方未在本条限定时间内足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以所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加收逾期退款违约金直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款项之日止(该违约金可与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如乙方注销或无力承担的,相应责任由项目实施时的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是同一人的,实际控制人须共同承担)。

(四)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如果乙方在甲方另有其他业务项目,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他所有项目合同,对甲方终止其他所有项目合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各种违约金、应退回甲方的款项,甲方有权从其他所有项目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抵扣。同时,在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调查乙方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如果乙方在甲方另有其他业务项目,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他所有项目应付款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分包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

(四)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包号及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1、设备报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生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4
5
6 总计

2、维保费用报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
4 /
5 /
6 …… /
7 总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分包号:

致(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我方就参加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同一采购分包的采购活动。

2.我方与本项目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属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3.我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四)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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