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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联广州总部植物基肉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询比采购延期公告
项目名称:2026年南联广州总部植物基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25006007
因本项目原采购公告无供应商响应,现做出如下延期变更:
变更事项1:原采购公告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2:原采购公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变更后询比公告如下: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 现对 2026年南联广州总部植物基肉采购项目 进行 询比 采购。
1.1 项目名称: 2026年南联广州总部植物基肉采购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包号: CZ2025006007 。
1.3 项目类别: 货物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 1名供应商负责 植物基肉 物料 供应,本项目总预算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含税)。
| 采购编号 |
序号 |
采购 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 kg ) |
单价限价 (单位: 元 /kg , 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 元 ,人民币) |
品牌 要求 |
| CZ2025006007 |
1 |
鸡胸肉(素肉) |
120 |
60.8 |
7296 |
米特加 |
| 2 |
素培根 |
110 |
55 |
6050 |
||
| 3 |
植物金枪鱼肉糜 |
480 |
87.5 |
42000 |
||
| 4 |
植物基火腿粒 |
480 |
93 |
44640 |
||
| 合计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供应商 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送(发)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照数补齐 ,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迟延交货的责任。
|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期 |
| 1 |
详见本章 1.5条询比内容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 5 个自然日交货。 (注:中选供应商负责卸货、拉货入库,并将不符合采购人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 询比文件 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 被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 严重失信 ”(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2. 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 平台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 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比文件 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 8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 合法 生产 厂家 或 代理商(经销商) ,若为 生产 厂家 ,其代理商同时参与 本 项目 的 ,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 代理商 ,则必须取得 生产 厂家 针对本项目 的【合法】授 权,若多家代理商 同时提供同一生产 厂家 的 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 注意: ① 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② 代理商(经销商) 须提供授权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 ③ 若为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生产 厂家 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须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2.8.1 若为生产 厂家 ,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含豆制品类 ) 。【 注意: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8.2 若为 代理商(经销商) ,须提供:
①生产 厂家 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 含豆制品类 )。 【 注意: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②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注意:须加盖公章。】
③生产 厂家 的合法 授权 , 授权链条需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需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 【 注意: 授权材料 须加盖 供应商自身公章及生产厂家 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 9 供应商 须提供 【鸡胸肉(素肉)、素培根】近一年内(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询比 截止日)具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具有CMA标识), 需要符合 国 家标准 GB19295-2021。【提供近一年有效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具有CMA标识),上述检验报告中产品名称不需要与所投产品名称一致,类似即可】 。
2.10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意:须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 “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的完整查验截图。)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 询比文件 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 询比文件 ;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 询比 。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为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 获取途径:
详见 *****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7】时【00】分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 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 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 3家,可 继续 进行采购评审 。
6 .1 采购人:广**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工 , 020-861 14190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1,020******52,020******09
7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7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 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 。 【采购人 】在收到异议函 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 【采购人 】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 .3 如 【采购人 】 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 对异议 处理 结果不满意 的, 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 方 : 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徐**
联系电话: 020******12
7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 24小时内” 提出异议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内,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
|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 24 小时内 ” 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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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 /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 /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 (网上开标 /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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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成交候选人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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