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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6-ZB-133-1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数量:1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08;新疆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32号
联系方式:13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方式:17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电 话:176******08
附件信息:
*****
162.4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 预算金额 | ¥6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泽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8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08 | ||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JCY2026-ZB-133-1
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6******34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32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199******00、176******3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目录
第一章采购邀请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
第四章采购需求33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
第七章补充材料62
第一章采购邀请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6-ZB-133-1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乌**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6******34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99******00、17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电话:199******00、176******3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项目编号 | XJCY2026-ZB-133-1 |
| 2 | 项目名称 |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 |
| 3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乌**:王磊联系电话:136******34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32号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项目联系人:赵**:199******00、176******32联系邮箱:2********@qq.com |
| 4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为2026水磨沟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及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组织40场群众文化活动,15场图书阅读活动,不少于20课时培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5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60.5万元报价方式:本项目进行两轮报价,首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磋商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答疑问题;第二轮(即最终报价)是在答疑完毕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单填写好线上提交后,磋商小组在同一时间开启最终报价单。二轮报价时长为:30分钟。若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上传等相关情况,后果自负。 |
| 6 | 投标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信用情况 | 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9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日期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 |
| 10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
| 12 |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13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日 |
| 14 | 服务期限 | 一年 |
| 15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6 | 服务要求 | 按采购人要求 |
| 17 | 售后要求 | / |
| 1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19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6000.00(陆仟元整) |
| 2、保证金缴纳方式:1.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账户名: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营业部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帐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例:***项目 保证金财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财务室联系电话:099******12.保函形式将保函制作到电子响应文件即可 | ||
| 三、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 ||
| 20 | 电子响应文件须知 | 采用不见面磋商: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磋商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磋商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
| 21 |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 | 1. 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 22 | 响应文件格式 |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
| 23 | 付款方式及币种 | 1、付款币种本次采购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定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6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阶段: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10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40%;第三阶段: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同年12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30%。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
| 24 | 磋商费用 |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 25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采云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 |
| 26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
| 27 | 投标文件份数 | 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殷伟豪,电话:176******32)以备后期存档。 |
| 28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按标准收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 30 |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 1.审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2026 年第 2 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报价开展异常低价审查工作。2.异常低价情形认定投标(响应)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 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的 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项目履约质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本项目最高审查审查数值为65%。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审查要求及处理被启动审查的投标人,须在合理时间内(不少于 30 分钟),就报价合理性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项目成本测算明细、原材料采购意向协议、人工成本核算依据等可核验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说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投标(响应)作无效处理。异常低价审查的全过程及结论,由评审委员会如实记入评审报告,随采购项目档案一并存档备查。 |
| 31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
| 32 | 质疑须知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52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
| 33 | 公告发布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 备注 |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 |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 ||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5.响应费用
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报价
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磋商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本项目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评审
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本项目解密使用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
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
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磋商小组
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确定成交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终止
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询问与质疑
24.1.询问
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质疑
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代理费
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 1 | 2 | …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 2 |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3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 |||
| 4 | 缴纳税收 | 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5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 |||
| 6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 |||
| 7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
| 8 | 其他特定资格证明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 |||
| 9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 10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 11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
| 资格审查结果 | |||||
| 不通过理由说明 | |||||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
| 1 | 2 | 3 | … | ||
| 1 | 投标函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 2 | 磋商报价未高于设定的总预算金额; | ||||
| 3 | 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 4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5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6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 审查结果 | |||||
| 不通过理由说明 | |||||
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
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其他:/。
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报告违法行为
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商务技术部分(90分) | |||
| 1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一项计2.5分,最多计2项;(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 5 |
| 2 | 服务方案 | 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流程;②活动组织实施方案;③活动现场管理方案;④后勤保障服务方案;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5部分要素。以上内容都包含、方案完整准确、严谨细致符合本项目实际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6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出现以上任意一项) | 30 |
| 3 | 团队人员配置方案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①核心团队的组建;②团队职责划分;③后勤保障人员;④安保、其他人员等;以上内容都包含、方案完整准确、严谨细致符合本项目实际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出现以上任意一项) | 10 |
| 4 | 宣传方案 | 提供宣传方案内容包含:①宣传重点(须包含核心价值、宣传内容审核把关)、②宣传工作人员配置③时间计划④宣传渠道⑤宣传效果等5部分要素。以上内容都包含且组织计划细致明确分配合理,进度节点明确、质量及实施管控严格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出现以上任意一项) | 20 |
| 5 | 保障措施 | 提供保障措施内容包含:①进度计划保障措施;②服务保障措施;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保障措施;⑤安全管理人员配置;5部分要素。以上内容都包含且组织计划细致明确分配合理,进度节点明确、质量及实施管控严格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出现以上任意一项) | 25 |
经济部分(10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 | 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1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10分 |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为深入推进水磨沟区公共文化普惠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满足辖区各族群众多样化、常态化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实效性、群众满意度,深度融合辖区社区广场、文化阵地、文旅点位及景区景点资源开展联动惠民服务,确保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全年规范、安全、闭环、高标准落地实施,现开展2026年水磨沟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及公益培训一体化服务采购。本项目全年需规范完成:群众主题文化活动不少于40场、全民书香图书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5场、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线下集中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所有活动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全覆盖原则,面向辖区全民免费参与,活动时间、活动点位、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全部服从采购人全年工作统筹安排及临时专项工作调度。
一、活动整体策划、统筹与创意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全面负责本项目全年所有群众文化展演互动活动、全民读书阅读推广活动、公益文化技能培训活动的全案统筹策划、主题创意设计、流程脚本编制、环节互动设计、全程落地执行、现场全程把控、影像资料留存、台账闭环报送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所有活动策划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主线,深度融合水磨沟区本土历史人文、地域特色、文旅融合资源、景区景点文化元素,贴合基层群众年龄结构、文化喜好、日常生活实际。整体方案主题庄重鲜明、立意积极向上、形式接地气、可落地性强,能够随时根据采购人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节日庆典、专项迎检、观摩展演等重点工作即时优化调整,无条件配合加急加场、夜间专场、周末专场等各类临时性文化保障任务。
二、活动政治导向、普惠实效及现场呈现标准
(一)政治意识形态合规标准
全部活动舞台背景、现场标语画面、节目内容、主持词稿、培训课件、对外宣传文案、现场口头宣讲等所有对外输出内容,均严格对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守意识形态属地管理底线,无低俗化、无风险点、无舆情隐患,全面符合文化行业管理规定及公序良俗要求。
(二)基层普惠落地实效标准
全部活动坚持下沉基层、就近服务、全域覆盖,可灵活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辖区广场、商圈小区、文化阵地、景区景点周边点位就近开展,活动门槛低、参与人群广、互动氛围浓,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普惠共享,有效提升辖区群众文化获得感。
(三)现场专业舞台呈现标准
供应商须统一统筹每一场活动全套舞美氛围布置、主题背景画面设计制作、安全标准化舞台整体搭建、专业桁架固定搭设、全场合规灯光设备布设编程、专业音响全套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全程背景音乐剪辑合成、现场视频素材剪辑播放。全程保障活动现场画面整洁、舞台安全稳固、视听效果专业、流程衔接顺畅,整体达到区级群众文化活动标准化呈现水平。
三、专项执行团队配置与工作对接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全年固定配备专属在岗专项执行团队,人员全程不随意更换、不临时外调。团队配齐项目总负责人、活动总策划、现场执行总监、专职文案撰稿、平面宣传设计、全媒体宣发、舞美设计、专职灯光音响技师、摄影摄像后期、舞台监督、剧务后勤等关键岗位。实行分组定岗、责任到人,建立每日对接、每周报送、每月复盘工作机制,合规整合演艺团队、搭建服务商、授课师资、运输保障等外部资源,签订合作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全程留痕管理,保障全年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四、场地、物资、人员、安全、交通全流程后勤保障
1.场地统筹与舞台保障:自主遴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规范、交通便利的活动场地,完成场地对接、现场勘察、舞台搭建、区域划分、用电布设、环境保洁及活动后场地复原,落实全过程安全管控。
2.物资采购与台账管理:统一采购宣传物料、展板道具、文创礼品、教学教具、秩序设施、应急物资等全部所需物品,建立出入库登记、领用、回收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晰、全程可溯。
3.现场人员服务保障:按需配置引导、秩序维护、后场管理、物资看管等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合理分工值守,完善基础后勤保障,提升现场服务质量。
4.全域安全管理保障:实行一场一预案,针对人流聚集、极端天气、突发疾病、消防隐患等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配齐专业安保人员,落实用电、消防、搭建结构安全排查,配备基础急救物资,杜绝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接送保障:调度合规营运车辆,统一承担参演人员、授课教师、工作人员往返接送,以及舞台设备、灯光音响、活动物资全程运输,规范规划现场停车秩序,保障通行顺畅。
6.应急处置与资料归档:配备现场通讯设备,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每场活动完成影像采集、素材整理、活动小结、资料归档,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报送台账及验收资料。
五、全项目综合包干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闭口全包总价,包含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费用,涵盖舞台舞美搭建、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节目统筹编排、外聘培训师资劳务、人员车辆租赁运输、活动物资耗材采购、摄影摄像及后期制作、资料整理归档、现场人工、安全保障、管理服务费、税费等全部相关支出,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新增费用。
六、履约总体工作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管理,严守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规范文明作业、高效履约。全年杜绝安全事故、负面舆情、群众有效投诉及工作漏项延误,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普惠性文化服务各项任务,确保全部工作验收合格。
6、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分为3个阶段进行支付,
第一阶段:合同签定后,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8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二阶段: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10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40%;
第三阶段: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至同年12月底前,采购人根据合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3)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图书阅读活动以及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活动。
(4)供应商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汇报活动的组织内容,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关活动。培训课程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培训老师可由供应商提供,也可由采购人提供。
(5)供应商磋商最终价格为本项目采购的最终合同签订价格,包含本项目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因任何原因支付其他费用,各供应商须在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后进行报价。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本合同格式供参考,实际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标的
1.2.1标的名称:;
1.2.2标的数量:;
1.2.3标的质量:。
1.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履行期限:;
1.5.2履行地点:;
1.5.3履行方式:。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注:具体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报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内容/标项:
供应商联系人:
供**:
二〇年月
(一)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磋商一览表(附件1-1)
2明细报价表(附件1-2)
附件1-1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项序号、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元 |
| 大写: |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要求 |
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格式不得更改,供应商只能按要求填报。
附件1-2分项明细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资格响应文件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资格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内容/标项:
供应商联系人:
供**:
二〇年月
1、资格文件组成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2)
三、提供上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四、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其他特定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3)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2-4)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5)
十、其他资料
1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2投标保证金凭证(电汇凭证或收据等)复印件
注:1.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响应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
2.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
2、资格文件格式
附件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此处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此处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2-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附件2-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适用)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封面
水磨沟区群众文化工作项目(二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内容/标项:
供应商联系人:
供**:
二〇年月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附件3-1)
二、响应书(附件3-2)
三、磋商承诺书(附件3-3)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3-4)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附件3-5)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件3-6)
七、磋商条款偏离表(附件3-7)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附件3-8)
七、服务方案(附件3-9)
八、质量保证承诺书
九、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附件3-10)
十、其他资料(附件3-11)
注:1.供应商制作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应按照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响应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
2.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
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3-1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 1 | ||
| 2 |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3-2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3磋商承诺书
采购人:
若**,项目负责人为:
| 姓名 | 职称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身份证号码 | |||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时,我方将以不低于此项目负责人信誉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我方愿以合同价的%作为赔偿金。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双面)
附件3-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不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在职时间 | ||||
| 主要经历 |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附件3-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备注 |
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7磋商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对本项目磋商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 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 |||||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9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实施方案
2.管理服务条件
3.课程设置
4.应急预案
附件3-10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人签名:
附件3-11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