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9-12
发布于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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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宿松县林业局;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省份: 安徽 城市: 安庆市 联系人: 唐先生、朱先生、石洁慧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截止时间(时间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公告正文:

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7FSCG26D01C0112 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名称: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购需求:新建科研实验室、室外原位试验水域基地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后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95 5623 94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51。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16(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16,QQ:*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响应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林业局、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 352 号、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10号

联系人:唐**、朱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联系人:石**

联系方式:195 5623 944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宿松县财政局

地 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方式:055******51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正文

工程量清单

公告

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在线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开标一室-1
预算金额 ¥168.0632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180******69
采购单位 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 352 号、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69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5 5623 9447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2026版)

项目名称: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

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7FSCG26D01C0112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9号

采购人:宿**

中心(筹)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使用说明

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安徽省政府采

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安徽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

一、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

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

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

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

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

标策略。

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

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不应逾期退

回。

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

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

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

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

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

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

三、填写规则

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

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

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

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

选项标记为“□”。

四、提示条款

《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

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

五、合同文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

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

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

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

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

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

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

七、实施及修改

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

见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

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

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7FSCG26D01C0112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名称: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购需求:新建科研实验室、室外原位试验水域基地等。具体采购内容以

后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

装、调试、验收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95******23

94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

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51。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1页共118页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

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

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

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01

转5-2(工作日)。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

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16

(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

支持服务热线051******16,QQ:*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响应文件开启、磋

商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

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

法。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

第2页共118页

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

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林业局、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352号、宿松县孚玉镇联合

路10号

联系人:唐**

联系方式:139******79、1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联系人:石**

联系方式:195******4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宿松县财政局

地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方式:055******51

第3页共118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

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5.2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2026年月日时分(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1 包别划分 ☑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0.1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11.1 磋商有效期 120日历日
12.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14.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4 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17.4 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17.5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货物项目) (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
19.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
22.2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5)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6)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23.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数据电文
24.1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
25.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
25.1 履约保证金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收取账号:93*开通会员可解锁*90059(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县支行(6)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6.1 代理费用 (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招标代理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货物招标标准的80%收取。按下述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27.1 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
27.1 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 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9.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部门: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5******47通讯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后文附质疑范本
30 其他内容 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30 其他内容 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第8页共118页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

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

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第9页共118页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

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5.磋商文件构成

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

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

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第10页共118页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

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以发布更

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

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

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

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采购文件允许偏离的除外)

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

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第11页共118页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

数据等。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

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9.报价

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

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

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磋商保证金

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磋商有效期

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

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第12页共118页

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

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

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

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3.磋商小组

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

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

商。

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

审。评审程序如下:

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

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

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

第13页共118页

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

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

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

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

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则视为供应商自愿退出磋商。

14.3.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

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4.3.5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

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4相关说明。

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

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

第14页共118页

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4.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5.终止竞争性磋商

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

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

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

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

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7.最后报价

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

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

高于上一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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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

依据。

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7.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

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

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

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

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

第16页共118页

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

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

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

标准。

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

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

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

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

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

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

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无形资产。

17.6同时符合17.4和17.5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审价为响应报价分别扣

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

后的价格。

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8.1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初审、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

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8.2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

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第18.1款规定

处理。

18.3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

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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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综合总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

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

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以上均相同时,则采取

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编写评审报告

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

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1.保密要求

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2.成交结果公告

22.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

采购网(*****

(*****

告。

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

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3.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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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告知磋商结果

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履约保证金

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

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6.代理费用

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据。

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

展的采购活动。

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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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廉洁自律规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

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

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

一次性提出。

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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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

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

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

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

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

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

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

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50%的合同价款作为预付款给成交人(成交人同时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货物全部到货并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结算审核,成交人提交结算审计定案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期满后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质保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4 免费质保期 质保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5 商品包装要求 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交付全部货物的包装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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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为核心产品 备注
实验室器材设备
1 鼓风干燥箱 1.1箱内有效容积:≥240L1.2温度范围:至少包含RT+10℃~250℃,温度波动度≤±1℃1.3隔板≥3块 2台 工业
2 氮气吹扫仪 2.1温度范围:至少包含室温+5C-160C2.2控温精度:@40℃≤±0.5℃@120℃≤±0.1℃2.3模块数量:≥12.4最大功率:≤300W 1台 工业
3 氮气发生器 3.1氮气流量:至少包含0-20L/min可调3.2最大功率:≤3.2KW3.3输出压力:≥0.6MPa3.4噪音:≤58dB(1米外) 1台 工业
3 氮气发生器 3.5电源要求:AC220V±10%50Hz3.6尺寸:≤855×560×865mm3.7气体流速:氮气流量:0-20L/min@0-90psi,★3.8气体纯度:纯度最高可达99.5%,仪器采用三级除水净化系统及大功率冷冻式干燥机,确保输出的氮气洁净、露点低于≤-60℃(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佐证气体纯度和露点) 1台 工业
4 一拖二真空抽滤装置 4.1真空度:≤99mbarabs4.2接收瓶容量:≥1100ml、数量≥2个4.3过滤杯容量:≥300ml、数量≥2个4.4有效过滤面积:≥12.5cm24.5功率:≥60W 4套 工业
5 快速研磨仪 5.1三维一体震荡模式5.2全方位破碎样品1分钟内完成≥2×24个样品的研磨,15秒内最大处理量同时可以处理≥24个样品,可适配12位和24位的液氮冷冻适配器 1台 工业
5 快速研磨仪 5.3兼容样品管规格至少包含24支(0.2-0.5mL)、24支(2mL)规格5.4触摸屏显示,操作直观便捷5.5模式循环:根据设置的实验参数,可在几个设置好的参数间不断循环,降低人为操作干扰5.6出料粒度:≤5µm 1台 工业
6 石墨电热板 6.1台面尺寸≥540mm*440mm,可用于大批量的样品处理6.2控温范围:至少包含室温至350℃,最高升温速率每分钟≥50℃6.3采用高灵敏度温度反馈控制系统,温度稳定≤±1℃6.4具备报警参数设定功能,如:温度传感器感应温度高于设定温度5℃报警。 1台 工业
7 超纯水机 7.1RO纯水:电导率≤5µs/cm,外带机械式触控式取水按键(在线监测)7.2UP超纯水:电阻率18.2MΩ.cm@25℃(在线监测,水质满足GB/T6682-2008);同时满足:微生物≤1cfu/ml,金属离子≤0.1ppb,氟化物≤0.05mg/L,总有机碳量:TOC 1台 工业
7 超纯水机 ﹤10ppb,硝酸盐≤0.01mg/L,汞、砷≤0.0001mg/L,总氯≤0.01mg/L,内毒素﹤0.025EU/mL,支持在线监测。7.3标配12升PP材质无压无菌水箱、取水流速≥1.0~2.0L/min7.4双出水设计,超纯水两种方式取水、纯水取水采用取水枪设计,便于器皿清洗;7.5主机标配≥3.5寸触摸屏操作界面,可实现UP超纯水可点动和锁定两种方式取水。7.6主机可拓展一键式系统化学消毒+一键式管路化学消毒,确保更优质的无菌纯水、超纯水。 1台 工业
8 超声波清洗器 8.1清洗槽尺寸:≥500x300x200(mm)8.2清洗槽容量:≥30L8.3超声功率:≥800W,超声功率0—100%无极可调8.4加热功率≥500W,温度可调:至少包含常温~80℃ 1台 工业
9 电热恒温水浴锅 9.1材质:外壳采用优质板材冲压成型,且耐化学腐蚀、耐冲击、耐磨性。内胆采用不锈钢板材,易于清洁、耐酸碱腐蚀等。 1台 工业
9 电热恒温水浴锅 9.2加热功率:≤1500W9.3控温范围:至少包含室温+5℃—100℃9.4控温精度:≤0.5℃9.5内胆尺寸:≥610*310*90mm 1台 工业
10 大容量立式低速离心机 10.1最高转速≥5000r/min10.2最大相对离心力≥4676×g10.3最大容量≥6×500ml水平转子10.4转速精度≤±20r/min10.5时间设置范围至少包含0~9h59min10.6整机噪音≤65dB(A)10.7定速记时功能:达到预定转速后再倒计时,确保离心效果;10.8电动锁盖装置,实现最佳运转性能;10.910组加速与减速预设曲线; 1台 工业
11 超净工作台 11.1外部尺寸≤(L×D×H)1000mm×740mm×1650mm11.2气流流速:≥0.30m/s;(可调)11.3采用高效率、低能耗的风量可调的离心式风机,保 1台 工业
11 超净工作台 持下降风速的稳定持续,有效地延长超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11.4具有预过滤器,同时采用铝框无隔板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不小于99.995%(≥0.3μm颗粒)。 1台 工业
12 制冰机 12.1制冰量(kg/24h):夏季≥48kg/24H,冬季≥70kg/24H12.2外形尺寸(mm):≤630*460*50012.3具备预约开机,提前制备雪花冰功能12.4彩色电子触屏,全自动连续制冰,使用方便;实现进水→制冰→落冰 1台 工业
13 马弗炉 13.1炉膛容积≥5L13.2外尺寸≤440*625*610mm13.3最高温度≥1200℃13.4智能控制;支持定值/程序控制,斜率升降温,曲线图,≥50段可编程,自锁定,预约和定时功能13.5温度分辨率≤1℃13.6升温速率≥20℃/min可控制13.7额定功率≤2500W 1台 工业
13 马弗炉 13.8电源电压:AC220V/50Hz 1台 工业
14 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 14.1仪器采用≥七寸触摸屏(可实现中英文切换),优于传统按键式,可自由升级程序,容积≥85L14.2最高工作/设计温度:≥140℃/155℃14.3最高工作/设计压力:≥0.32MPa/0.45MPa14.4八轴连锁安全装置,每轴直径不小于12mm,确保灭菌器工作时的绝对安全。14.5预设固定灭菌模式:液体、液体+保温、溶解、溶解+保温、器械、废弃物,每个模式下可分成≥18个小程序。并可预设名称和工作内容。程序运行时可以实时显示温度压力门锁状态工作与剩余时间,功率输出配比,压力与温度曲线。14.6开盖温度60-96℃可设定,并具备风冷水冷双冷却系统,确保整个灭菌流程效率更高。 1台 工业
15 实验室废水设备综合处理系统 15.1废水综合处理一体化设备,底板带2个固定2个活动万向轮,可以移动和锁定,模块化设计:主机外形尺寸:≤1300×600×1100mm(±200mm)。 1台 工业
15 实验室废水设备综合处理系统 15.2废水经处理后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水量:≥0.1吨/天(100升/天);★15.3处理后水质标准达到实验室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Ⅲ级排放标准,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粪大肠菌群、pH值、悬浮物、COD、BOD5等,且检测污染因子类别不少于20项(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5.4.操作模式:采用触屏式全自动控制功能,同时具备手动操作功能;15.5处理工艺:收集池→pH调节→高效沉淀→多程氧化消毒→多介质吸附过滤→达标排放;15.6通过在线仪表、液位传感器等控制加药泵的运行和停止;15.7配备相应的收集装置,装置耐腐蚀耐酸碱、不渗漏、不变形;15.8处理工艺中pH调节:仪表自动监控水质,确保pH调节效率和效果。15.9处理工艺中多程氧化及分解:去除水中酚、氰等污染物质,水的脱色、除去水中铁、锰等金属离子除,异味和臭味;15.10处理工艺中氧化消毒:有效杀灭水中的大肠杆菌及致病菌等病原性微生物等15.11设备具备自动启停功能和自动保护运行能力,以确保设备系统元器件的可靠性及寿命 1台 工业
16 双层恒温摇床 16.1最大容量:≥250mlX25/500mlX16/1LX916.2外部尺寸:≤720x800x1300mm16.3摇板尺寸:≥485X485mm16.4温度范围:至少包含4~60℃,温度均匀度:≤±1℃(at37℃)16.5振荡频率:至少包含0-300rpm16.6功率:≤1000W 1台 工业
17 光照培养箱 17.1容积:≥250L17.2外尺寸:≤720×780×1560mm17.3自适应式PID控制,精确控制温度,预防温度过冲,保持箱体内温度的均匀、恒定。PT100温度传感器,对温 3台 工业
17 光照培养箱 度出现阶跃变化时响应时间快速,自热温度影响小。17.4容器层板:≥317.5温度范围:至少包含4~60℃,温度均匀度:≤±1℃17.6光照范围:至少包含0~15000Lx 3台 工业
18 手持式多参数高精度水质测定仪 18.1溶解氧范围:至少包含0-20mg/L;分辨率≤0.01mg/L精度≤±3%F.S18.2PH范围:至少包含0-14;分辨率≤0.01;精度≤±0.118.3电导率范围:至少包含0-20000us/cm;分辨率≤1us/cm精度≤±1%18.4ORP范围:至少包含-2000-2000mv;分辨率≤1mv精度≤±3%18.5温度范围:至少包含0-60℃;分辨率≤0.01℃精度≤±0.3℃18.6数据存储量:≥20000条18.7电池容量:≥4000mA18.8具备GPS,具有经纬度定位功能 3台 工业
19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19.1最大量程≥220g19.2可读性≤0.1mg19.3Usp最小称量值:≤14mg18.5测量稳定时间:≤2.0秒18.6多个数据库信息系统:用户≥10个,产品≥1000个,称重≥1000组数据,去皮≥10次,ALIBI内存≥100000组 2台 工业
20 百分之一天平 20.1最大称量:≥500g;精度:≤0.01g;重复性:≤±0.01g;线性:≤±0.02g20.2.秤盘尺寸:≥Φ128mm20.3具有克、克拉、盎司等至少九种单位20.4称量应用模式:至少包含百分比称重功能,设定物体称量计数功能 3台 工业
21 移液器 21.1量程范围:至少包含200μL至10mL21.2可旋转,可适配绝大部分吸头21.3每套4支21.4200μL1ml5ml10ml量程均需内置滤芯。 4套 工业
22 可见分光光度计 22.1可自动调波长,最小间距≤0.5nm。22.2具备多供电系统选择:≥3种22.3波长范围:至少包含320-1000nm22.4光谱带宽:≤4nm22.5波长准确度:≤±1nm22.6波长重复性:≤0.5nm22.7透射比准确度:≤0.5%T22.8透射比重复性:≤0.2%T22.9光度范围:至少包含0—200%T,-0.301-3A,0-9999c(0-9999f)22.10样品架:≥5cm 2台 工业
2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3.1波长范围至少包含190-1100nm23.2光谱带宽:≤1.8nm23.3波长最大允许误差≤±0.3nm23.4波长重复性≤0.2nm23.5透射比最大允许误差≤±0.3%T23.6透射比重复性≤0.2%T 2台 工业
2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3.7杂散光≤0.05@220nm和360nm23.8测试模式:≥5种模式★23.9氘灯、钨灯双光源波长校准系统(提供产品操作界面实拍图片作为证明)。★23.10≥7寸彩色触摸屏(提供彩页证明),触摸屏+按键双重操作的模式(提供产品操作界面实拍图片作为证明)23.11主机波长扫描测量时,图谱叠加大于3条曲线,并可在触摸屏显示对比查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佐证)。23.12自动8联样品架可选择串行或并行测试方式。(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2台 工业
24 浊度计 24.1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100,100~400示值精度≤0.0124.2重复性:≤0.8%24.3校准点:≥5个24.4储存数据:≥20组 2台 工业
25 测深仪 25.1延长线:≥3M25.2防水深度:≥50m25.4测深范围:≥79m25.5尺寸:≤7.7*1.7英寸(198*42mm) 3台 工业
26 在线溶解氧测定仪 26.1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30mg/L26.2精度:≤0.2mg/L(0~8mg/L),≤0.5mg/L(8~20mg/L)26.3分辨率:≤0.02mg/L26.4反应时间:≤2分钟26.5温度测量/工作范围至少包含-5~+40℃,非冷冻26.6温度精度:≤0.2℃26.7温度分辨率:≤0.02℃26.8溶解氧和温度数据存储容量:≥21700组26.9电池电量:≥3年 3台 工业
27 光量子计 27.1温度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70℃(空气),-20℃-50℃(水下)27.2测量精度:≤±0.5℃@-20℃-50℃27.3分辨率:≤0.04℃@25℃ 10台 工业
27 光量子计 27.4测量数据存储容量:≥98000个27.5光照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to167,731lux(15,582lum/ft2)27.6阳光直射下精度:≤10%27.7漂移:≤0.1℃/年27.8续航时长:≥1年27.9响应时间:空气中≤17分钟,2米/秒,水中≤7分钟27.10测量深度:≥30m 10台 工业
28 无人机 28.1起飞重量:≤455g28.2尺寸:≤246*199*55.5mm28.3最大起飞海拔:≥4500m28.4机载内存:≥42GB28.5最长续航里程:≥13.5公里 2台 工业
29 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29.1容积≥720L,可存放2ml规格样本数量不少于50000支29.2标配USB接口,可存储≥10年的数据;标配远程报 2台 工业
29 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警接口,可进行远距离报警;标配5V供电接口,专门为冷链采集模块供电;标配RS-485接口。29.3冰箱采用LBA发泡+VIP保温隔热材料,发泡层厚度≤90mm29.4VIP板为全机身覆盖且厚度≥40mm★29.5标配≥10.1英寸高性能LCD触摸屏,验收时现场实测尺寸★29.6完全独立两套变频制冷系统,可以保证一套系统出现故障时,另外一套系统还能保持-80℃的状态下稳定运行★29.7:29.7.1至29.7.4参数需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29.7.1依据GB/T20154-2024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实测降温时间≤3h29.7.2温度设定为-80℃,待达到特性点温度后,快速开启低温箱所有内外门≥90°(非旋转门,需将门开至最大),保持1min后,快速关闭所有内外门,记录特性点温度恢复到-75℃所需总时间,开门恢复时间≤30min29.7.3依据GB/T20154-2024规定方法检测,设备稳定运行噪声(声压级)≤60dB(A);且实测噪声值不得大于产品铭牌明示噪声值+3dB(A)29.7.4依据GB/T20154-2024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凝露试验时,箱体外表面不应出现珠状凝露(测试孔周围除外)、流水状凝露。29.8多重报警系统(声光报警方式):高温报警、低温报警、开门报警、断电报警、冷凝器高温报警(冷凝器脏堵报警)、环温高报警、环温低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通讯故障报警、输入过压报警、输入欠压报警、系统A/B故障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29.9标配7个传感器,箱内温度传感器1个,环境温度传感器1个,环境湿度传感器1个,冷凝器温度传感器2个,系统A排气温度传感器1个、系统B排气温度传感器1个,可实时监测冰箱运行状态,并可导出相关数据。★29.10标配单机样本库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样本入库、出库管理,可查询样本出入库记录。样本库管理系统可以精确定位到每个样本管的存放位置 2台 工业
30 冷藏箱 30.1容积≥755L30.2外部尺寸(宽*深*高mm)≤970*770*1920(±5mm,不包含把手)30.3产品带有180°自动关门设计,避免忘关门、关门不严导致温度不稳定情况30.4温度区间在2~8℃范围内,控温精度≤0.1℃30.5采用隐藏式的12V直流静音制冷风机,风扇不外露30.6采用电加热玻璃门,门体防凝露设计,80%湿度环境下无凝露30.7标配≥10个高密度钢丝浸塑搁架,搁架可调节,间距小于1公分,带价目条★30.8;30.8.1至30.8.4参数需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台 工业
30 冷藏箱 30.8.1耗电量≤2.7kW·h/24h30.8.2温度波动度≤1.3℃30.8.3温度均匀度≤2℃30.8.4噪声≤42db(A)30.9采用LBA发泡保温技术,发泡层厚度≤45mm 1台 工业
31 冰柜 31.1容积(L):≥628L31.2外部尺寸(宽*深*高mm):≤970*808*192031.3额定功率:≤220W,耗电量:≤1.2KWh/24h 2台 工业
32 移动冰箱 32.1容积(L):≥35.7L32.2外部尺寸(宽*深*高mm):≤652*365*421mm32.3内部尺寸(宽*深*高mm):≥453*280*340mm32.4重量:≤15.4kg32.5额定功率:≤60W 4台 工业
33 冷冻干燥机 33.1冷阱温度:≤-60℃33.2极限真空度≤1Pa(空载环温25℃以下),真空度显示精度≤0.01Pa33.3冻干面积:≥0.12㎡ 1台 工业
33 冷冻干燥机 33.4物料装载:≥1200ml33.5物料盘规格:≥200×20mm(φ×h)33.6物料盘层数:>3层33.7主机外形尺寸(W*D*H):≤590×575×380/810mm33.8主机冷阱尺寸:≥Φ215*195mm(φ×h)33.9主机1台+真空泵1台+连接管路、卡箍1套 1台 工业
34 台式PH计 34.1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00~14.00)pH34.2精确度:≤±0.2℃34.3分辨率:≤0.1/0.01pH34.4仪器级别:0.01级 1台 工业
35 生物显微镜 35.1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系统35.2观察镜筒:三目观察镜筒,≥30°倾角,瞳距至少包含48-78mm,眼点可调,分光比100:0,50:50,超宽视野目镜10X(视场数Ф23mm),高眼点,屈光度可调;35.3物镜: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共5颗: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4X,数值孔径≥0.1,工作距离≥16mm; 1台 工业
35 生物显微镜 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10X,数值孔径≥0.25,工作距离≥4.5mm;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20X,数值孔径≥0.4,工作距离≥4mm;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40X,数值孔径≥0.65,工作距离≥0.6mm(带弹簧保护装置);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100X,数值孔径≥1.25,工作距离≥0.2mm(带弹簧保护装置);35.4物镜转换器:≥五孔编码物镜转换器★35.5照明系统:10W色温≥4500K宽光谱LED,显色指数≥95,预置中心、亮度连续可调,高分辨率多功能聚光镜,数值孔径≥1.1,带可变光阑和滤色片;(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佐证色温和显色指数)35.6帧率@分辨率:50fps@500万像素,软件能够自动识别且显示物镜倍率,物镜切换时软件自动切换标定数据,带有智能寻边功能,具有静态图像的两点间距、平行线距、角度、弧度、圆半径、任意多边形的面积、周长等至少28种测量方式。 1台 工业
36 显微镜 36.1光学系统:光学系统36.2观察镜筒:铰链式三目观察镜筒,可接驳成像系统,≥30°倾斜,瞳距至少包含50-75mm,眼点可调36.3目镜大视野目镜WF10X(视场数φ20mm),高眼点,屈光度可调36.4照明系统3WLED,预置中心、亮度连续可调可升降式阿贝聚光镜NA1.25,带可变光阑,黄、蓝、绿滤色片36.5载物台双层机械载物台:≥155*145mm,行程:≥78*51mm 3台 工业
37 体视显微镜 37.1光学系统:格里诺光学系统;37.2观察镜筒:铰链式三目观察镜筒,可接驳成像系统,≥45°倾斜,瞳距至少包含50-78mm,分光比100:0,0:100;37.3目镜:超宽视野目镜10X(视场数Ф25mm),高眼点,屈光度可调;37.5.工作距离:≥110mm,调焦行程:≥130mm; 1台 工业
37 体视显微镜 ★37.4照明系统:采用12V/40W色温≥4500K宽光谱LED透反射照明系统,显色指数≥95;(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佐证色温和显色指数) 1台 工业
38 智能野外气象站 38.1主机可以实时显示采集数据★38.2:38.2.1至38.2.7参数需承诺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8.2.1内核:ARM32位Cortex-M3MCU同等或更高级别;38.2.2UI液晶屏显示数据,时间,日期,参数设置等;38.2.3支持主动上报和被动招测上报方式在设备上切换;38.2.4换支持远程或本地串口升级程序;38.2.5支持本机物理按键操作设置参数38.2.6历时数据存储间隔1-240min可手动设置38.2.7环境适应性试验按照GB/T2423.1-2008、 1套 工业
38 智能野外气象站 GB/T2423.2-2008、GB/T2423.3-2016执行;38.3支持XPH、MODBUS、JSON协议设备可手动切换,设备串口通讯地址手动切换38.4稳定性:具有看门狗电路,自动复位功能,保证系统稳定运行。38.54G通信。工作模式:透明传输模式,HTTPD模式,FTP模式,设置命令:AT+命令结构,网络协议:TCP/UDP/DNS/HTTP/FTP,支持云端物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中查看数据和曲线图38.6空气温度测量范围:至少包含-50~100℃,分辨率:≤0.1℃,准确度:≤±0.5℃。38.7空气相对湿度测量范围:0~100%,分辨率:≤0.1%,准确度:≤±5%RH38.8大气压力测量范围:至少包含500-1100hpa,分辨率:≤0.1hpa,准确度:≤±1hpa38.9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1,准确度:≤±3°38.10风速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70m/s分辨率:≤±0.1m/s准确度:≤±(0.3+0.03VV:风速)38.11降水量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4mm/min,分辨率:≤0.2mm,准确度:≤±4%。38.12土壤水分测量范围:0—100%,分辨率:≤0.1%,准确度:≤±3%。38.13土壤温度测量范围:至少包含-50-100℃,分辨率:≤0.1,准确度:≤±0.5℃。38.14土壤EC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10000us/cm,分辨率:≤1us/cm,准确度:≤5%。38.15总辐射传感器:量程至少包含0-2000W/㎡,分辨率≤1W/㎡,精度≤±5%38.16照度传感器:量程至少包含0-200000lux,分辨率≤10lux,准确度≤±5% 1套 工业
39 鱼类培养系统 39.1316L材质不锈钢四层架带底脚调节螺丝:≤1540×450×1980㎜,≤25×25×2.0㎜39.2独立式四层单排养殖系统配置如下:第一层放置≥ 1套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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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7FSCG26D01C0112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名称: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购需求:新建科研实验室、室外原位试验水域基地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后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

电话:195******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51。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5******51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名称:宿松县财政局

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01转5-2(工作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

58188516(8:00-21:00)。联系方式:195******47

联系人:石**。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

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16,QQ:*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名称: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联系方式:139******79、151******95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唐**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352号、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名称:宿松县林业局、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其他补充事宜

件。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响应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

4.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

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3.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7FSCG26D01C0112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名称: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研究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购需求:新建科研实验室、室外原位试验水域基地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后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采购人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

电话:195******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51。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

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01转5-2(工作日)。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

58188516(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

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16,QQ:*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响应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

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

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林业局、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352号、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10号

联系人:唐**

联系方式:139******79、15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联系人:石**

联系方式:195******4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宿松县财政局

地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

联系方式: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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