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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其所需电子发票自助打印机进行院内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质保期 |
报价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 开州区中医院电子发票自助打印机采购项目 |
5.6 |
5年 |
无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报价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报价、开标有关说明
1.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之前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院办公室(采购办)报名。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3.开标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五、报价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开州区中医院官网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1)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各投标人须按要求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开州大道西206号
附件: 电子发票自助打印机采购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