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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2〕776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我市实际,我局依法对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评价内容
考评主要内容为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度内部管理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采购工作效果和职业素质等方面,依据《鄂尔多斯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体系(2024)》,考评内容分为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共31个具体评价内容。随机抽取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作为检查对象,项目采购和电子卖场抽取数量原则上各不少于10个,少于的应对所有代理项目检查。
二、考核评价方式
考评工作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考评由各集中采购机构开展自查自评,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评价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现场核查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在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平台信息抽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评工作。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96个,完成采购金额7.7亿元,节约率4.43%,其中公开招标93个、竞争性磋商17个、竞争性谈判20个、单一来源15个。通过考核评价检查,总体认为采购中心能积极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比较规范,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实际采购执行方面,还存在如项目废标率较高、采购资金节约率较低、质疑答复满意率较低等需进一步完善、改进的问题。
四、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自查和现场考评结果,2024年度全市各集中采购机构均为优秀等次。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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