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5号)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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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ZHQZCS-J-H-250071-1

二、项目名称:双胜镇双布朗驼子村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二次)双胜镇双布朗驼子村购进集体经济配套设备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澳飞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西城区兴定西路与西关北街交叉口西南100米

被投诉人: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府综合楼东三层

被投诉人: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相关供应商:通辽市盛邦农机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开发区河西镇H区瑞丰农机市场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属类型(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与大型企业存在联系,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情形。

投诉请求: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做出无效中标处理并重新进行招标,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对本次中标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向被投诉人、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送达投诉书副本,并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同时调取了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核查投诉事实,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结果

经调查、审查,本机关认为:

首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自走式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的制造商为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6人,营业收入19679万元。该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024年从业人员为604人,未公开年度收入,也未查到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祥谦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其次,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中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自认营业收入为19679万元,未达到大型企业标准,仍属于中小企业。投诉人虽然提供相关截图欲证明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但该截图不能证明其来源合法,也无法查证属实,投诉人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

此外,中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确有将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错填为256人的事实,但该错误不影响其中小企业的属性,对采购结果不产生实质影响,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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