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德阳天府旌城)(其它材料:管材、绿化、砖等)竞谈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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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德阳天府旌城)(其它材料:管材、绿化、砖等)竞谈

2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竞争性谈判 四川 - 德阳市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四川 地区 德阳市
所含内容 绿化招标草坪招标草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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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德阳天府旌城)(其它材料:管材、绿化、砖等)

竞谈

谈判编号:CRCC-16J04-JT-202603-001

谈判文件

物资名称:其它材料:管材、绿化、砖等

包 件 号:TFJCTC-01

采 购 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天府旌城项目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指挥部

二零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竞谈依据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5.谈判文件的获取 3

6.响应文件的递交

7.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现场踏勘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竞谈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

1.11 响应和偏差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4 谈判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谈判报价

3.3 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加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评标

6.1 谈判小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

7.6 履约保证金

7.7 签订合同

8.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8.2 不再竞谈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 谈判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谈判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物资采购合同 36

1.一般约定 37

2.合同范围 3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8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38

5. 检验和验收 45

6. 相关服务 45

7. 质量保证期 46

8. 履约保证金 46

9. 保证 46

10. 违约责任 46

11. 合同的解除 48

12. 争议的解决

13投标物资报价表

14.授权委托书

15.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廉政协议书

16.诚信合规协议

17. 投诉平台 62

第五章 供货要求 63

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64

二、技术规格书 6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7

目 录 69

一、投标函 7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72

二、授权委托书 73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4

四、谈判保证金 75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6

六、分项报价表 77

6.1 谈判物资报价表 78

6.2 物资描述表 80

6.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81

七、资格审查资料 82

(一)基本情况表 8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8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4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5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6

(六)供应商的信誉情况表 87

(七)制造商授权书 88

(八)其他材料 89

八、 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0

九、技术支持资料 91

十、相关服务计划 92

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3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94

十三、其他资料 95

13.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95

13.2关于同意现场随机取样检查的承诺书 96

13.3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97

13.4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8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一章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16J04-JT-202603-001

1.采购条件

天鹏路(天虹路-洱海路)道路工程(长江西路-伊河东路)(一期)已由川投资备【2308-51*开通会员可解锁*-284158】FGQB-028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德阳昆仑天府旌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它材(管材、绿化、砖等)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天鹏路(长江西路~伊河东路)道路工程,南起长江西路(K2+028.287),北至伊河东路(K2+259.873),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道路红线宽 25m,全长 231.58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排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工程预算造价为90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资质及能力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其他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至少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竞谈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5.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谈判文件发票的方式:供应商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自行申请。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此次竞谈供应商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包件号”。

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9时30分。

(2)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竞谈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竞谈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天府旌城项目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建龙 市政绿化招标采购https://www.yllhzb.com

10.2采购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指挥部

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刘建龙 电话:市政绿化招标采购https://www.yllhzb.com

邮箱:wuzibaozhangbu@126.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谈判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建龙 电话:市政绿化招标采购https://www.yllhzb.com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天府旌城项目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TFJCTC-01

陶瓷透水砖

平方米

2900.00

0元

0元

2

混凝土路边石

2100.00

3

草坪

平方米

3700.00

4

F型钢筋混凝土管

100.00

5

F型钢筋混凝土管

540.00

6

F型钢筋混凝土管

100.00

7

F型钢筋混凝土管

250.00

8

银杏

95.00

9

PVC管

2600.00

10

加重混凝土井盖

40.00

11

装饰混凝土砖

3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谈判编号

CRCC-16J04-JT-202603-001

1.1.3

采购人

见谈判公告

1.1.4

采购组织单位

见谈判公告

1.1.5

项目名称

见谈判公告

1.3.1

竞谈范围

它材(管材、绿化、砖等)

1.3.2

交货期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3

交货地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4

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谈判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形式:凭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提问

2.2.2

采购人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文件发送方式: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澄清补遗栏目统一向潜在供应商发布澄清补遗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时间:/

文件发送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中查看有关该文件的澄清补遗公告及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时间:/

文件发送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中查看有关该文件的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4

最高谈判限价

□无:

□有:

3.2.5

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

(1)谈判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物资出厂前所有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相关税项费用。

(2)综合费用单价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运杂费、资金成本、财务管理费用、利润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供应商报出的综合费用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3.3.1

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3.4.1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无。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3.5.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5.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标之日

3.6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

(1)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加密并上传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2)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统一命名为“供应商名称-包件号”。

(3)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涉及的每张图片内容应清晰可见。

(4)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在需要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和手写签字。

(5)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1

响应文件的加密

根据谈判文件编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

4.2.1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供应商须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2.2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4.2.5

电子谈判文件解密要求

(1)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9时30分。

(2)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撤回、重新上传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5.2

开标程序

(1)供应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读取已解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3)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4)开标结束。

6.3.2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1~3个,并标明次序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共同发布。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

☑否,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竞谈。

(2)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成交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竞谈。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制作响应文件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3

报价表中的综合费用取整数,竞谈单价、竞谈总价取整数。

10.4

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10.5

合同签订:本次竞谈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

10.6

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谈判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谈判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在相同条款项中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0.7

所有带★并加粗的文字为特别强调说明,请重点关注并参照规则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股份公司的规定,本竞谈项目有关物资(下称采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竞谈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竞谈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竞谈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8)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竞谈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

(2)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竞谈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竞谈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竞谈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竞谈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竞谈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谈判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谈判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发布。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出的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谈判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谈投标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谈判保证金;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相关服务计划;

(10)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谈判保证金。

3.2 谈判报价

3.2.1谈判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谈判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谈判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谈判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谈判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对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 30 日内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谈判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谈判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财务能力”应附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谈判公告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近年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等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同类谈判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10按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5.11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生产厂家相关情况。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期、谈判有效期、供货要求、竞谈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响应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6.4 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3.6.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响应文件。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加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的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4.1.2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无论供应商中标与否,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版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 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并按照4.2项规定重新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2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5.2 开标程序

5.2.1响应文件开启

(1)供应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读取已解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3)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供应商进入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查看开启响应文件记录。

5.2.2谈判

(1)谈判评审小组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2)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开标大厅”上传最终谈判报价;

(3)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6.评标

6.1 谈判小组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谈判办法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采购组织单位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专家库中抽取。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标以及其他与竞谈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采购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国竞谈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谈投标活动。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且不超出谈判有效期的时限,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8.1.1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购买谈判文件相应包件的潜在供应商少于2个的,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8.1.2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2个的采购物资包件,不予开标,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8.2 不再竞谈

按8.1规定重新竞谈后,供应商仍少于2个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竞谈。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谈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竞谈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竞谈投标活动。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竞谈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竞谈投标活动。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和采购组织单位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采购人和采购组织单位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 的,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6.2投诉

(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谈判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竞谈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出现上述(3)、(4)情形的,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

谈判小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建设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竞谈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成交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建设项目名称)(谈判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材料采购竞谈的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竞谈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谈判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谈判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谈判方法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经评审的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标明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

提交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项规定

响应文件递交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款规定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范围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能力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能力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供货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谈判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谈判材料制造商的授权书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谈判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

谈判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4 项规定

谈判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谈判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谈判材料及相关服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交货条件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授权函、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成本分析表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谈判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

对本次竞谈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要求

生产和检验设备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条款号

详细评审内容

详细评审标准

2.2.1

详细评审标准

谈判报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谈判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根据本章节3.1.3条款修正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谈判报价分析:谈判小组根据本章节3.2.2条款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4)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拒绝接收处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行第二轮报价,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供应商每一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上次谈判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方将按恶意竞价进行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5)如出现评标价并列情况的,则以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大小进行排序。如出现注册资本金相同的,则以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有效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大小进行排序。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价的评定,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谈判报价低于其成本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2)不接受谈判小组根据本办法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的;

(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响应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5)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谈判文件的偏差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1.3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谈判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谈判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谈判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谈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授权函、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成本分析表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谈判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6)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7)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谈判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8)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

(9)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10)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竞谈要求的;

(11)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价/修正后的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2)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等;

(13)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4)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15)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有实质性偏差的;

(16)供应商信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17)响应文件出现不平衡报价的;

(18)谈判文件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况。

3.2 详细评审

3.2.1谈判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

3.2.2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标准的供应商,按照经评审的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

3.4.3不推荐成交候选人:(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供应商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包件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之后,本包件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可供推荐的。

3.4.4中标能力:对于同一供应商在同类物资2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供应商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4.5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3.4.6成交人的确定:

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人。

3.5否决所有投标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谈判小组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包件;

(3)经谈判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谈判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标以及其他与竞谈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谈判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采购合同

编号:CRCC-16J-××-202603-01

签订地点:北京市××区

二〇××年×月×日

4-1

一、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规模: □ 中小微企业 □ 大型企业

为了保障【 】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确保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得以实

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相关物资采购和供应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均需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1 采购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1《投标物资报价表》。

1.2 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标的物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保证合同标的物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均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对该标的物的出卖是乙方合法有效的行为,由于乙方对标的物权属瑕疵造成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中甲方采购的物资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

税税率为【 】%,税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约定

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2.2 固定价格(本次其它材料:管材、绿化、砖等采用固定价结算)

合同单价为综合落地固定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料费、安装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包装运输费、检验试验及复试费、后期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增值税税金等通过验收合格的所有相关费、税及相关书面资料等内容。

(1)采购物资的名称、单价、数量及总价款,详见附件 1-1《投标物资报价表》。

(2) 本条款约定的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固定,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而变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乙方实际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时的适用税率为准。除发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调整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要求调整价格。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

3.1 按【月/季度】周期进行计价。每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上月 21 日到本月 20 日为一个计价周期。计价周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甲方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 10 日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因乙方原因在结算周期内未按时或未完整提交下列文件,结算周期自动顺延至下一周期办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需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

①供货周期内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②甲乙双方签认的对账单,该对账单为双方办理当期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每供应批次材料到期结算时,双方应当及时对结算期内所有进场验收完成材料数量、规格等进行核对。除双方签认的对账单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均不作为当期结算入账依据。

③甲方收到上述所列的文件后,有权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作为支付该期款项的依据。结算后,甲方预留该批物资结算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并在审核无误后【9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结算款【95】%的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所供物资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2 合同款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并交付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启动认证程序,认证通过后启动财务付款流程。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供发票为主合同义务而非附随义务,乙方未给付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对应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已知晓并接受甲方财务付款审批流程,乙方应为甲方正常提单、审批预留合理的时间,因乙方给付发票不及时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当月无法走完付款审批流程不能付款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选择采用【银行转账、票据、供应链金融、信用证】等方式付款。付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收款账户,若乙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资金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号:【 】

3.5 乙方承诺,因甲方资金紧张导致延期支付货款的,乙方予以充分谅解,并自愿给予甲方【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已支付的货款,乙方自愿放弃相应款项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和利息。

3.6 甲方追索权

3.6.1 在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间(不限于任一年度内),若甲方发现任何过程结算或末次结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因此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或信誉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在当期或后续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回多付、错付的款项;

②对于已支付款项中不足弥补损失的部分,向乙方进行追偿;

③就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向乙方另行索赔;

④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结算中存在虚假工程量、虚报工时或其他虚量情形;

②结算所采用的单价、费率、数量等存在错误,导致结算金额高于实际应结

金额;

③虽在交货或施工时经抽验被视为合格,但此后在项目使用过程中或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的检查、鉴定或裁判,被最终认定该批物资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等质量问题;

④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任何情形。

3.6.2 本条款约定的甲方追索权及违约责任追究权,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或法律法规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四条 发票和税费

4.1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4.2 发票开具要求

4.2.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期或设备预付款后第一期付款前全额开具,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发票。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2.2 因乙方不能及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或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可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的票面信息错误等。

4.2.3 乙方开具虚假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2.4 因乙方税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申报缴纳税款、被列为非正常户、接受稽查检查等,导致甲方接受税务核查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5日内妥善处理税务异常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税务异常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税务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4.2.5 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次月必须在税务网进行抄税,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红冲,若乙方擅自作废、红冲发票,需向甲方承担作废、红冲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擅自作废、红冲给甲方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4.2.6 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联,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2.7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因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发生变化,则增值税税额及合同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4.2.8 发票开具信息

单 位 名 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 册 地 址 :【 】

电 话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4.3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资料

5.1 质量要求

片石:片石厚度不小于15cm,强度大于MU40, 石料要求采用结构密实、质地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缝、无夹层且无烧过的硬质石块,其强度及规格尺寸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碎石:采用普通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26.5mm,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满足设计图纸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卵石:最大粒径≤100mm,0.075mm以下颗粒≤5%,36mm以下细料≤20%的级配,压碎值≤30%、磨耗值≤30%、母岩单轴抗压强度≥60Mpa的强度,含泥量≤3%,无机物杂质质且风化颗粒≤3%的洁净外观,以及优先圆形或亚圆形、包水吸水率≤3%的辅助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天然砂砾:含泥量<5%,最大粒径≤50mm,满足设计图纸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块石(浆砌):石料饱和抗压强度等级≥MU40,且应质地坚实、新鲜,无风化,无裂纹。粗料石应保证具有两个平整面,同时块径应大于30cm,满足设计图纸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块石(埋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结构最小边长的1/3,粒径约25-35cm,饱和抗压强度≥40MPa,埋石应新鲜、完整、质地坚硬、不得有剥落层,埋石在入仓前应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含泥量不超过0.5%,满足设计图纸及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

块石(浆砌):石料饱和抗压强度≥50MPa,且应质地坚实、新鲜,无风化,无裂纹。粗料石应保证具有两个平整面,同时块径应大于30cm,满足设计图纸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块石(埋石):石料饱和抗压强度≥50MPa,埋石混凝土石块粒径不得大于一次浇筑混凝土最小尺寸的 1/3,粒径约25-35cm,埋石应新鲜、完整、质地坚硬、不得有剥落层,埋石在入仓前应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含泥量不超过0.5%,满足设计图纸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中央资金)5.1.9 其他材料【 本次招标物资执行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需求相关技术规格要求 】。

5.1.1 本合同交付的合同物资应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且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1.2 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1.3 其他【 】。

5.2 技术资料

5.2.1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所有技术资料均应以印刷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供,如技术资料印刷版和电子版不一致,以印刷版为准。

5.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内容、份数及交付计划提交技术资料,并随交付的每件技术资料提供两份标明顺序号、文件号、资料名称和页码的详细清单。

5.2.3 如技术资料发生任何遗失、损坏或短少,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起 15 日内免费补足和/或更换。

第六条 计划和报告

6.1 在合同签署后,甲方根据采购计划在当月【 】 日之前向乙方下达下月供应订单,订单数量应和工程进度情况相吻合,乙方在收到供应订单后须在【3】日内确认订单并按照供应订单要求开始供货。

6.2 乙方收到甲方下月供应订单后 2 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若乙方未提供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则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需要调整的,乙方应按要求修改。

6.3 特殊情况,甲方依据工程进度情况可向乙方下达应急变更订单,乙方收到后 3 日内安排供货。

6.4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 24 小时之内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

第七条 包装、交付和运输

7.1 乙方提供的全部合同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采取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腐蚀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从而保证合同物资能够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7.2 合同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合理要求。

7.3 由于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物资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物资的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7.4 在每批合同物资供货时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1)发货清单;

(2)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

(3)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如有)。

7.5 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7.6 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电话或传真)【 】 日内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7.7 交货地点:【 】省【 】市【 】县【 】项目部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身份证号:【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身份证号:【 】

7.8 运杂费用承担:此合同单价为运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期间的过桥过路费、运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9 乙方确需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如因此造成甲方增加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10 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等随附技术资料,配套随附技术资料的交付与否不影响货物的所有权转移。

7.11 乙方负责办理合同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7.12 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7.13 货物所有权自交付完成时起转移。交付完成以甲方指定收货人员或授权代表在乙方提供的货物交付单据(如送货单、收货确认单等)上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

7.14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货物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经甲方初步检验并签字确认接收,且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双方签字验收完成之时起转移至甲方。

(3)若在验收后发现货物存在依通常检验方法未能发现的隐蔽质量瑕疵,则该部分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发现瑕疵之时起复归于乙方。乙方须负责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该部分更换货物的风险自其经甲方重新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时起,方转移至甲方。在乙方完成更换并通过甲方验收之前,所有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15 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 】方负责卸货,卸货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发生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行为的,造成的甲方、乙方工作人员或者第三方人员受伤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16 其他【 】。

第八条 检验、验收

8.1 甲方签署到货单、确认单等文件,仅视为对货物数量的认可,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确认。

8.2 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 】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进行验收的,视为货物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验收合格。乙方应在质量验收时委派工作人员同甲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乙方未参与共同验收,则视为乙方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8.3 检验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约定方式进行现场验收 】。

8.4 甲方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对物资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同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5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检验验收标准的,由乙方自费负责更换或补充,直至经甲方检验验收合格。在此种情况下,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货物。

8.6 如果货物按本合同约定的检验验收标准的规定更换或补充后仍未达到或不可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检验验收标准的,则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该货物,甲方有权在【 】天内将不合格货物或该批货物清退,如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将货物运离现场,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货物价值【 】%向甲方支付保管费,并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8.7 验收依据技术规格书等约定的方式进行。如需复测,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上述检验费用。

8.8 甲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乙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9.1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9.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的【3】个月,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9.3 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

9.4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乙方,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

9.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9.6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缴纳到合同约定的账户。

9.7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提出涨价的要求;

(2)因乙方的原因,在合同履行期间停止供货;

(3)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4)其他违约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或信誉损失的。

第十条 质量保证期与保证

10.1 本合同各项目所采购的物资质量保证期等要求如下:

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其他法定情形列举】,依据乙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及相关服务,并对所提供合同物资的质量负责。

10.2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缺陷通知后的【 】天内到达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按甲方的要求自担风险和费用。

10.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履行了本条款规定的保修义务,且质量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10.4 经乙方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0.5 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破损,配件不全,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与甲方要求不符等。

10.6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7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超出宽限期后,甲方应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0.5】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2】%。

11.2 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计划后 3 日内安排供货,并确保货物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不免除其继续交货的义务。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需支付违约金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4 乙方保证对其所供货物享有完整、无瑕疵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如因乙方违反该保证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涉货物价款【 】%的违约金。

11.5 若因乙方与第三方争议或纠纷,导致甲方应诉、协助执行或甲方及关联单位的资金账号、财产、在建项目被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11.6 本合同关于支付违约金的约定,不免除违约方应当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继续履行合同等义务。

11.7 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适用)的同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以下甲方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事责任:

(1)用合格的合同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更换后的物资应重新起算质量保证期,并由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已进场未使用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乙方需要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11.8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未予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乙方接受。

11.9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0 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守约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抵销和扣除。

11.11 其他【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书面确认后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1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 】个工作日的;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更换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廉洁合作条款的;

(4)乙方交付的货物被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或第三方认定不合格,要求更换供应商的;

(5)乙方被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列入禁止合作名录的;

(6)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或信誉受损的;

(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经过合理催告后仍未缴纳的;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给第三方的;

(9)乙方恶意向甲方上级部门、国资委投诉平台或其他单位投诉、上访的;

(10)乙方不服从项目管理,擅自停供、组织人员阻工、聚众闹事、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项目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

(11)乙方没有合理理由,拒绝确认、结算的;

(12)其他【 】。

当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应向乙方合同约定的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发送书面解除通知,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合同即解除。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一方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瘟疫、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 日内将有关政府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若受影响一方未及时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免责条款在本合同中不适用,受影响一方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3.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3.3 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 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3.4 若乙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且已履行通知义务,但等待不可抗力事件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施工需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14.1 甲方项目部印章仅用于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项目发文、报表报送,农民工工资手续备案,与业主、监理、设计、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往来函件,合同履行过程中事项(即: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质量、安全、进度、计价、签证、扣款、处罚、分项分部验收、竣工资料、工程洽商等)的确认,不得用于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协议。确需使用项目部印章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一事一授权,并依权限办理,未经授权或超过授权范围用印的,甲方不予认可。

14.2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应经过甲方合同管理系统审批通过,合同文本均需带有合同防伪码(特殊项目按照甲方合同管理系统设定的评审流程,在线生成评审表、审批人线下审批),加盖甲方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合同管理系统或按照合同评审流评审通过,项目部私下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私下伪造、变造合同防伪码的,甲方不予以认可。乙方参与伪造或变造合同文本或印章的,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已付全部合同款,还应当赔偿甲方经济信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3 在没有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是否要求解除合同,均有权要求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欠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14.4 因乙方劳务人员受伤索要赔偿、乙方内部管理问题、乙方外欠款问题、乙方发生纠纷案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牵连诉讼,导致甲方被诉的(诉讼或仲裁),每发生一起,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金 10 万元,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案发标的额双倍冻结乙方应付计价款,直至案件终结。

14.5 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电子签章手续。

第十五条 联络、通知与送达

15.1 为保障项目供货过程中沟通顺畅,乙方派设【 】为乙方业务联系人,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15.2 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

15.3 甲乙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告知、文件送达,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网络、当面送交等方式完好、妥善送达对方,以上送达具有同等效力。采用电子邮箱时,若基于正确填写、未被系统退回的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基本信息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善后工作由未及时通知或未按通知变更履行的一方承担。

15.4 甲方发送给乙方的函件、通知、工作联系单等文件,乙方不得拒收,即使拒收,按约定方式投递仍视为送达。乙方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须在文件有效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明确说明异议理由及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文件内容。

15.5 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信地址为乙方指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履约过程中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送达。

15.6 本通知与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15.7 送达信息

甲方注册地址

甲方项目地址

甲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甲方发票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乙方注册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

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乙方发票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若合同争议主体均为中国铁建系统内部单位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应提交共同上级法人单位法律合规部进行内部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对双方具有强制约束力,执行方式服从上级法人单位统一安排。

若合同争议主体为中国铁建系统外部单位的,双方可先行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并自行承担本方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附件;

(5)投标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以上述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的文件,以时间在后者为准。

17.2 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且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7.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1:投标物资报价表

附件 1-2:投标物资(钢材、钢绞线专用)报价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二、附件

附件 1-1: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包件号:

物 资 序 号

物 资 名 称

规格型号

标准

或图

计 量 单 位

需求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金额(元)

发站

交货地点

运距(km)

1

2

3=1×2

4

5=3×4

6=3+5

1

2

3

合 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 】:

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负

责与贵单位接洽办理物资采购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对账、结算、发票开具、物资进场、验收等业务,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本次物资采购无关的活动。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时起至本合同结束之日止。

本授权禁止转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日期: 年 月 日

三、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廉政协议书

买方(采购人) :

卖方(中标人) :

项 目 名 称 :

合同金额(大写):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标采购工作质量、规范采购供应双方的各项活动、预防职务犯罪行为以及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保持采购人的廉洁自律,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结合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买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卖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买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卖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卖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九、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十、卖方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买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买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卖方进行报复。

十一、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卖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根据管理权限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三、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十六、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监审。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四、诚信合规协议

甲 方:

乙 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 ”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目录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中铁十六局集团德阳天府旌城项目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CRCC-16J04-JT-202603-001 包件号:TFJCTC-01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

数量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地点

收货

交货日期

单位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使用单位

1

陶瓷透水砖

200×200×150mm

平方米

2900.00

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落地交货,由【买方】负责卸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四川省德阳市天鹏路项目指定工地

中铁十六局集团德阳天府旌城项目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2

混凝土路边石

500×320×100mm

2100.00

3

草坪

10000×6000×400mm

平方米

3700.00

4

F型钢筋混凝土管

300×2500mm

100.00

5

F型钢筋混凝土管

400×3000mm

540.00

6

F型钢筋混凝土管

600×6000mm

100.00

7

F型钢筋混凝土管

800×2000mm

250.00

8

银杏

12-14cm 7.5-8m 3-3.5m

95.00

9

PVC管

DN100×4mm

2600.00

10

陶瓷透水砖

Φ800mm

平方米

2900.00

11

混凝土路边石

DCB 140×115×53mm MU15 P

2100.00

合 计

备注:1.以上所有包件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二、技术规格书

(一)#物资#技术规格书

1.技术要求:

1.1陶瓷透水砖:厚度5cm,砖体强度等级≥C30,抗折强度≥3.5MPa。表面透水系数不低于1.0×10^-3 m/s,且需通过抗冻性、耐磨性检测。

1.2混凝土收边石:路缘石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掉角、啃边、脱皮、裂缝现象,采用花岗岩材质的侧石、缘石,缘石尺寸为 10×20×50(100)cm,侧石尺寸为 15×35×50(100)cm,允许偏差:±2mm(长、宽、高),垂直度:<2mm外露平整度:<2mm。

1.3草坪:马尼拉草皮,暖季型草卷,成品满铺不留缝,带土起秒,图层厚度不小于4cm。

1.4F型钢筋混凝土管:外观:无裂缝蜂窝,力学:抗压K9级≥36kN/m,裂缝荷载≥0.08MPa寿命:地下埋设≥50年,抗冻F200次循环接口采用橡胶止水带。

1.5银杏:分枝点不低于1.8m,全冠栽植,树形优美,四角木支撑

1.6PVC管:最小层压壁厚 1.0mm,最小内层壁厚 0.8mm,且物理力学及环境性能应满足 YD/T841.3-2016 中相关规定。蜂窝管内孔尺寸 33mm,最小内壁厚1.8mm,最小外壁厚 2.4mm,且物理力学及环境性能应满足 YD/T841.7-2016 中相关规定。

1.7:加重混凝土井盖:检查井井盖采用φ800,材质为球墨铸铁,采用具有多防功能(防滑;防跳、响;防坠落;防盗;防位移)的双层井盖,

1.8装饰混凝土砖:厚度5cm,最大吸水率‌:依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不同,范围为 ‌14%~20%‌ ‌,干燥收缩率‌:≤0.050%(潮湿环境)‌,抗冻性‌:根据气候区采用F15至F50标号,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5% ‌,碳化系数‌ ≥0.8,‌软化系数‌ ≥0.8(用于掺火山灰材料时)

2. 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出厂清单等;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

4.谈判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5.验收要求:外观验收、数量验收、质量证明文件验收等;

6.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6个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物资采购

谈判编号:XXXX-XXXX

响应文件

物资名称:

包件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谈判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十三、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材料采购竞谈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谈判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3)其他资料;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完全接受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办法前附表”第2.2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若我方中标,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谈判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我方完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8.我方保证: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9.我方保证:在生产和将要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材料或物资材料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异议或投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

10.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建设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材料类别/名称) (包件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建设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材料类别/名称) (包件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竞谈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谈判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建设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材料类别/名称) (包件号)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谈判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谈判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供应商保证:

1.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2.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条件符合国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并与谈判文件技术条件无实质性差异。我方知晓并承担提出商务和技术条件偏差的投标风险。

六、分项报价表

6.1 谈判物资报价表

谈判物资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预设出厂单价(含税)

综合费用单价

(含税)

到站单价

(含税)

到站合价

(含税)

报价所含税率

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

运距

(km)

1

2

3

4=2+3

5=1×4

13%

合计

注: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谈判物资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出厂单价(含税)

综合费用单价

(含税)

到站单价

(含税)

到站合价

(含税)

报价所含税率

发货地点

交货地点

运距

(km)

1

2

3

4=2+3

5=1×4

13%

合计

注: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2 物资描述表

物资描述表

采购人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日期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合 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采购人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材料费

人工费

机械加工费

管理费及其它

利税

运费

杂费

到站单价

运距公里数

备注

⑧=①+②+…+⑦

备注:1. 供应商按谈判物资品种填写成本分析表,不同品名物资按行进行分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制造商 □ 代理商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供应商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2.如果供应商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即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物资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的,供应商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物资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在 年 月~ 年 月(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9项的要求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

供应商情况说明

注: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13)-(17)目的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七)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谈判编号)

(包 件 号)

致: (采购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的单位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授权期限: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八)其他材料

附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八、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对所投物资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格书逐条响应。

……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投标材料

备注

最大月生产能力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剩余月生产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数量

状况

生产产品或部件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备注

生产设备

检验设备

注:1.供应商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十三、其他资料

13.1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承诺书

致:(对应包件的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办法》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若我方发生报价修正,以修正后的报价与买方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2关于同意现场随机取样检查的承诺书

承诺书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后,将根据谈判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同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物资代理公司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质量检验;若质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我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3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对应包件的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 项目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4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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