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分钟前 招标变更 安徽 - 合肥市 - 长丰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 |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合肥市 - 长丰县 |
| 采购单位 |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王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代理机构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童超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园林招标 绿化招标 景观招标 绿化工程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1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GZ50613)答疑如下:
1.第一章 招标公告“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民用建筑园林 绿化工程 施工业绩。”中业绩金额修改为:1700万元,其他内部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同步修改。
2.第三章 评标办法2.2.2(2)“投标人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民用建筑园林 绿化工程 施工业绩4分,满分8分”中业绩金额修改为:1700万元,其他内部不变,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同步修改。
3.请问“公园项目景观工程或者是公园项目 绿化工程 ”业绩属不属于民用建筑园林 绿化工程 施工业绩?
回复:本项目民用建筑园林 绿化工程 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城市公园”或“市政公园”类公园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不予认可。
4.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对于之前业主开的证明,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该予以认可;总不至于每次投标均要求业主开证明不是?
回复:招标文件中证明材料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墩镇蒙城北路与梅冲湖路交口东北街坊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童超、王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发布定稿)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大区景观工程答疑公告一1.doc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59/AkDgTZoB8JITibH4RFJu.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