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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招标结果-中标 安徽 - 合肥市 - 庐江县
导出pdf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2026年小沙路绿化养护工程
一、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庐江县乐桥镇杨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零捌仟元(¥408000.00元)
三、监督员名单
李 浩
四、评标小组名单
余海生 陆一峰 夏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乐桥镇政府,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单位届时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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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192/eMv9-pwBcJ7Dd_TqdOM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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