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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毓英中学扩建项目补充通知(二)
致各位投标人:
晋江市毓英中学的晋江市毓英中学扩建项目(晋建施招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补充内容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 节专用合同条款 12.6 人工费用拨付数
额或比例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人工费拨付比例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人工费用拨付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5)11 号)执行,人工费用拨付金额,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按照《人工费占当月已完工程款的参考比例表》确定的比例计算,在计算当期应拨付的人工费用时,以当期已完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比例分期扣回预付款)为基数,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按照规 定首期比例同步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人工费占当月已完工程款的参考比例表
序号
工程类型
施工阶段
人工费比例
说明
一、房屋建筑工程
1
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
工程
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
程、土石方工程
12%
包括同期施工的其他工程(下同)
混凝土结构工程(现
浇)
22%
包括封顶前与结构一起施工的其他
工程,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
部分砌筑工程等
装修工程
25%
包括与装修工程一起施工的其他工
程,如砌筑工程、脚手架、施工电梯
等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
本补充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晋江市毓英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畅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