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监理”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及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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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2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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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 泉 州 市 第 九 中 学 城 东 校 区 ( 二 期 ) — 高 中 部分 艺 体 楼 、 操 场 组 合 空 间 及 室 外 附 属 设 施 项 目 施 工监 理 ” 取 消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及 确 定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的 公 告

各投标人: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

目施工监理于 2025 年 06 月 16 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

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求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福

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投标人

向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关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诉,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调查核实及《关于“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

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书》(泉丰政建函

【2025】352 号),福建求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业绩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

规定实际为一个“工程业绩”,不符合中标条件,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7.4.3 条款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

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招 标 人: 泉州市第九中学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2025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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