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东湖公园游船码头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4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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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ZXZL20250221

受泉州市公园中心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丰泽区东湖公园游船码头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20250221。

2、标的名称:丰泽区东湖公园游船码头。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公园游船码头。

4、标的面积:1号码头面积360㎡,水域面积约70亩,其中可运营水域面积41亩,另29亩水域仅用于检测、维护使用,以现有1号码头经营的范围为准,详见泉州市东湖公园地形图。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7、租赁期:5年(含免租金装修期)。

8、装修期:以实际装修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0天。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年租金每满2年递增5%(定比)。

11、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经营游船水上观光游览(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6个月租金。

13、交易保证金:200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

15、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账号在本中心网站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8、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场地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4)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6)消防验收情况:无,请意向方注意相关风险;

(7)承租方租赁该游船码头仅能用于与游船项目相关的合法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委托方的统一管理。在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防疫、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下,承租方应服从委托方的管理,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营业、调整运营时间、实施区域封闭、开展环境消杀整治等管理措施,以保障公共秩序与安全。若承租方不配合管理,委托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解除租赁合同。如有上述情况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除政府出台减免政策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

(8)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若逾期15天仍未缴纳,委托方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暂停营业,直至解除合同;

(9)承租方须使用电动、脚踏游船,每艘游船乘员限制在4名以内,禁止使用油气或其他对水域有污染的运营设施,且游船的体量应与湖水深度相适应;

(10)承租方应在租赁期初应一次性投入2023年以后出厂的游船,总数限制在25艘(含)以内;

(11)所有投入运营的游船应将有效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交由委托方备案;

(1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全面负责运营工作。应配备至少一艘救生船、相应救生设备及至少2名持证救生员,每艘游船须配备足量救生圈(衣),在醒目位置张贴救援电话,并强制要求所有乘员穿戴救生衣后方可上船;

(1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全面负责游船及码头的安全运营管理,包括设备安全、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含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承租方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巡检制度、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相关文件报委托方备案;

(15)委托方提供的附属建筑仅供售票及配套服务使用,不得转作其他用途

(16)承租方应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或淘汰问题游船,确保运营船只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7)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公园水域内的景观设施位置,如有损坏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

(18)标的的现状以看样为准,若承租方需改变游船码头现状对游船码头进行改造,承租方应提交改造方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3年(含)以上,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至少提供2本有效的救生员证书。

(3)因游船为水上项目,为确保安全,竞租方须具有3年以上公园或旅游景区水上游船经营管理经验,应提供之前有关游船经营管理的相关经验证明(合同书、协议书等)及最后一期缴费凭证。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小程序“泉州产权”,点击“我的—在线签章”,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成交确认书》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泉州产权”中的“我的--在线签章”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服从委托方管理,负责游船码头(含水域)范围内的卫生(门前三包)及安全工作;

(7)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8)认可《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9)其他详见《场地租赁合同》。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至少提供2本有效的救生员证书;

(6)提供之前有关游船经营管理的相关经验证明(合同书、协议书等)及最后一期缴费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6、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7、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819006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zsy@qzcq0595.com

28、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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