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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狮建招[2026]012 号
补 充 通 知(1)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
标编号:狮建招[2026]012 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
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和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澄清答复
招标人针对投标人有关问题的答复详见附件 1。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 投标报价总表”备注 6 修改为:“6、投标单
位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供可编辑的本投标报价表的EXCEL表格电子文件。(说明:投标人在编制电子
投标文件时,在数据文件里将EXCEL格式上传至附件,投标文件正文内容中可以将EXCEL格式转换成
PDF格式上传)”。
三 、 本 补 充 通 知 相 关 附 件 请 通 过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本项目答疑页面附件中自行下载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1:《问题与答复》
招标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9 日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狮建招[2026]012 号
补 充 通 知(1)--附件 1:《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公告 3.3:“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竣工生产移交书或验收
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 150t/h高温高压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 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
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设计单位完成的业绩);
”
请澄清: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是否可以。
回复: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可以为联合体承接的业绩。
2、问: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在技术规范书中明确
的包括根据第 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请澄清:专用合同条款第 19.2 款中并未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期限,请予以明确。另,合同附件
中未包含【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议增加。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19.2“缺陷责任期期限为机组完成 72+24 小时满负荷运行后 1 年。”
【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 4.13 款“质量保证”,在工程竣工后签署。
3、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8.2.3 支付与凭证要求
(3)发包人按当期完成价款结算金额的 17%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请澄清: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议完善为:
(3)发包人按当期完成价款结算金额的 17%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后若专户余额不足以
支付本月工资,不足部分由发包人补足并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回复:根据《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意见》第三款第(九)点“因
专用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农民工工资,由总包单位临时转入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
金(此类款项开户银行应备注用途“临时垫支工资”),待建设单位拨入人工费用后,在不影响农
民工工资发放的前提下,总包单位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原账户返还之前临时转入的资金,数额不超过
临时转入的资金总额,开户银行核实无误后应予支持”,本条款不改动。
4、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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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 合同价格变化
因发包人要求且超出合同范围和标准的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变更的
内容和数量,根据下述方法确定:
(5)设备购置费不予以调整。
请澄清:(5)款是否为笔误?即在变更情况下,设备购置费予以调整。
回复:该条款非笔误,在此强调合同设备购置费不予以调整。
5、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3.6.3 建安工程费、其他设备支付
(2)进度款:机组完成 72+24 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且完成全部尾工消缺后,支付至建安工程
费合同金额的 90%(含 10%预付款)
。进度付款每月申请单与支付程序如下:
A、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进度报表(提交报表数量为
伍份)、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及资金使用计划表。
B、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各类报表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合格工程量估算表、
月支付审核表和付款凭证交由发包人。
C、发包人收到监理单位付款凭证后,20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椐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D、按当月审定建安工程进度比例计算当月进度款的 80%支付,该款项在下月 20 日前支付(涉
及农民工工资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请澄清:为避免引起歧义,建议改为:
(2)进度款:进度付款每月申请单与支付程序如下:
A、......B、......C、......D、......
E、机组完成 72+24 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且完成全部尾工消缺后,支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金
额的 90%(含 10%预付款)
。
回复:同意更改,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3.6.3 建安工程费、其他设备支付(2)更改
为:
(2)进度款:进度付款每月申请单与支付程序如下:
A、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进度报表(提交报表数量为
伍份)、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及资金使用计划表。
B、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各类报表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合格工程量估算表、
月支付审核表和付款凭证交由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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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包人收到监理单位付款凭证后,20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椐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D、按当月审定建安工程进度比例计算当月进度款的 80%支付,该款项在下月 20 日前支付(涉
及农民工工资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E、机组完成 72+24 小时满负荷运行移交生产且完成全部尾工消缺后,支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
金额的 90%(含 10%预付款)。
6、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4.4 质保金支付时间如下:质保期满后 28 日后支付。
请澄清: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17.4.2“在第 1.1.4.5 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
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以及结合合同其他相关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7.4.4 建议
改为:
17.4.4 质保金支付时间如下: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日后支付。
回复:同意更改,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7.4.4 更改为“质保金支付时间如下:缺陷责
任期满后 28 日后支付。”
7、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九章 3.3.3.13:作为标准节流元件,其K系数精度须通过专
业鉴定机构的验证(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验证机构全称,并有详细的数据实验报告),并将流体测试
报告免费提供给招标人。
请澄清:因风洞试验对试验平台有很高的要求,常规流量计制造商或检测机构不具备此项能力,
建议取消此条款对K系数验证的相关要求。
回复:可取消K系数验证,但在机组性能试验中,需对风量测量装置进行现场标定,将修正后
的新K系数在DCS逻辑中进行更新。
8、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九章 3.3.3.16:…差压接头和取分接管的使用方法符合
ASMEPTC19.5 标准的规定;…表面光洁度、喉管锥度或不圆度不超过ASMEPTC19.5 标准规定的极限;
流量喷嘴必须符合机组性能计算的要求,包括制造工艺、制造标准(ASMEPTC6)及经过机组性能试
验单位的技术认可。
请澄清:鉴于节流装置短名单厂家均为国产品牌,建议相关标准均按国标相应要求执行。
回复:同意参照GB/T 2624 系列标准。
9、问:招标文件第一篇商务部分P41,要求的专题报告数量为 10 个;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
P14,要求的专题报告数量为 25 个。
请澄清:专题报告的数量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一篇商务部分P41 要求的报告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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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问:本项目文件要求: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委派)。承担过 150t/h
高温高压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 10MW及以上汽轮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
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10.1、问:投标人拟用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是否可由业主方出具相应的用户证明:证明施工
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岗位及项目已完工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拟任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
人/安全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用
户证明,用户证明须有项目业主盖章,含有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
证明材料。
10.2、问:多省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施工负责人在建有明确说明:1.拟任施工负责人投标
截止时未在其他任何项目上任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明确的公示期满之前,
施工负责人保证按时到岗履职;2.拟任施工负责人在 项目上任关键岗位人员 / ,任职岗位为 / ,
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明确的公示期满之前,施工负责人保证从该项目上撤离并按时到岗
履职。其中两种情况都满足无在建情形,本项目是否以上两种情形都可满足。
回复:本项目以上两种情形都可满足,投标文件附件《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变更如下:
八、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参考格式)
致:
(招标单位全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拟任
(项目名称)
项目
(岗位名称)(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 ,
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 (岗位名称 )职务/目前担任 (项目名称)项目 (岗位名称 )职务,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明确的公示期满之前,保证从该项目上撤离并按时到岗履职。
若本承诺存在虚假,本公司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已中标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接受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应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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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招标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 6. 工程承包范围:涵盖石狮热电 3、4 号炉更新提效改造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有子项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当前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的安全硬隔
离防护设施;原 3、4 号炉及相关系统的拆除、改造工程;新建工程采购、监造、检验、施工、安装、
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查、专项验收、专项取证、质保期服务等)。
① 专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现场测量控制网及沉降观测、
特殊施工方案审查等;
② 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第三方检测、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病控制效果验收、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环保验收、节能评估验收、档案验收(含数字档案)、总体竣工验收等;
③ 专项取证: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报备、监检、取
证,电梯和起重设备等机电类特种设备报备、监检、取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施工许可证、
电力质检注册、过程监检手续办理等、技术培训以及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接口的归口管理等
全过程EPC总承包。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不需要水土保持验收和监理,本项目无并网发电机组,因此不需要电力质
检。
请澄清:(1)本项目是否需要水土保持验收和监理、电力质检的内容?
(
2)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接口包括哪些内容?
回复:
(1)本项目需要水土保持验收,由承包人负责。第三方监理及电力质检由招标人自行委
托,投标人应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本项目无另行委托子项设计。
12、问:招标合同协议书第 4.1.3.1 条 服务范围第(12)条,专用条款第 7.2.1 调试期间耗材。
请澄清:本项目试运期间氨水、炉水加药所需药剂是否由招标方提供。
回复:试运行期间的供氨水、炉水加药所需药剂由投标人提供。
13、问:"招标合同协议书第 4.8 条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第 4.8.2.5 其他保障措施
(1)承包人需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 200 万/人),保障农民
工劳动安全权益"。
根据类似项目经验,如果农民工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存在部分
施工人员保险公司不承保的风险,建议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改为不低于 100 万元/人。
请澄清:是否同意农民工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调整为不低于 100 万元/人。
回复:不同意调整。
14、问:本项目EPC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果技术方案或工程范围不发生变化,则总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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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优化的基准,应以投标人投标方案为优化基准,如果技术方案或工程范
围发生变化,则可视为发生优化。
请澄清: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如果最终实施方案满足招标功能性要求,且工程范围不发生
变化,则不应以工程量改变而引起合同总价变化。
回复: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16 条。
15、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6.1.1.5 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单项)导致合同价
格调整的计价原则:依据上述条款计价标准,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超过 5 万元的,只对超过 5 万
元以外部分予以调增或调减合同价款(例如:增减额 6 万元的,调整 1 万元)。
请澄清:是否为所有设计变更总金额增减变化超过 5 万元以上部分予以调整。
回复: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单项设计变更金额增减变化超过 5 万元以上部分予以调整。
16、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7.1.5 除非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
篇技术文件设备选型短名单中的要求采购各种设备和材料。对于发包人未指定、承包人所列的供应
商短名单为暂定,待合同实施时由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有权增减供应商名单,按上述原则实施
合同。
请澄清:建议短名单的增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回复: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所出现的品牌、厂家均为参考品牌、推荐厂家;若投标人有
自有品牌或有更优的品牌或厂家,投标人作出说明,并分别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厂家(品牌
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技术规范书》中的品牌、厂家,否则,其视
为技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终品牌、厂家由招标人确认。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选用的
品牌或厂家(或分包商)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技术规范书》中的
品牌指定任一品牌或厂家(或分包商)。
合同专用条款 17.1.5 修改为:承包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文件设备选型的要求采购各
种设备和材料。对于发包人未指定、承包人所列的供应商短名单为暂定,待合同实施时由发包人书
面确认。
17、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7.1.8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按照第三篇技
术部分之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采购,但承包人须邀请发包人共同参与招标规范定制,并且最终中标
结果须经过发包人同意方可生效。
请澄清:建议改为发包人可派专人全程参与承包人的设备评标过程。
回复:依据原条款执行。
18、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7.1.6 除本合同中已列出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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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发包人、承包人再共同确定需增补的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少
于行业标准,没有标准的参照设备厂家常规配置标准,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所需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
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各设备已明确备品备件数量和要求,上述要求与技术部分矛盾。
请澄清:是否以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备品备件数量和要求为准。
回复:技术规范书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根据合同专用条款 17.1.6 条,技术规范书已列出的
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若技术规范书没有列出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清单,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发包人、承包人再共同确定需增补的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原
则上不少于行业标准,没有标准的参照设备厂家常规配置标准。
19、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7.1.8 设备购置费:承包人须对照本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范
书要求(选型原则、设备短名单),对各类别设备进行报价,并以各类设备报价中最高报价作为该类
设备的投标报价计入投标总价,未做特别说明的每类设备请承包人至少推荐 3 家厂家产品,并以其
中报价的最高价计入报标总价。招标人有权从短名单及推荐厂家中选择品质更优、品牌更好的产品,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各设备已明确短名单,应以设备评标结果来确定中标单位,上述要求
与技术部分矛盾,并且违反招投标法。
请澄清:建议短名单的增减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不应作为优化变更项对合同总额进行调整。在
短名单内的供应商,通过合法合规的招投标程序中标后,甲方应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所出现的品牌、厂家均为参考品牌、推荐厂家;若投标人有
自有品牌或有更优的品牌或厂家,投标人作出说明,并分别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厂家(品牌
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技术规范书》中的品牌、厂家,否则,其视
为技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终品牌、厂家由招标人确认。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选用的
品牌或厂家(或分包商)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技术规范书》中的
品牌指定任一品牌或厂家(或分包商)。其他依据原条款执行。
20、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7.1.13 发票开具(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货币种类为人民
币。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或者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占比不大于 20%)。
请澄清:本项目是否有商业承兑汇票?
回复:合同专用条款 17.1.13 发票开具(2) 修改为: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占比不大于 20%)。
21、问:"招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 18.4.1 工程范围涉及专项验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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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评审单位;
(
2)发包人作为主体与第三方评审单位签订合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作为主体与第三方评审单位签订合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条款存在无合同支付问题,
投标方无法正常支付。
请澄清:此条款涉嫌违法,无法执行。
回复:合同专用条款 18.4.1 工程范围涉及专项验收部分
修改为:(1)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
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评审单位;
(2)发包人、承包人作为主体与第三方评审单
位签订合同,在评审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支付评审费用,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2、问:"20.1.2.1.4 承包人责任险
在不限制承包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应自费投保或促使其分包人投保发
包人责任保险,并维持其有效,保险范围应包括事故或工人受伤。承包人责任投保金额赔偿条款应
符合法律的规定。"
请澄清:发包人责任保险内容是什么?为发包人购买的保险费用是否由承包人承担?
回复:在不限制、不免除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与责任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自费投保或
促使其分包人投保发包人责任保险(含施工人员责任),并在合同期内(含缺陷责任期)持续维持
保险有效。
该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事故、工人(含农民工)人身伤亡、医
疗费用、误工费、伤残 / 死亡赔偿及法律费用等,且不因保险存在而减轻承包人的合同责任与法
律责任。
保险赔偿限额(保额)不得低于每人 200 万元。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单、缴费凭证及保险公司资质证明;保险条款变更、退保
或保额下调须事先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的投保、维持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3、问:合同附件七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人应建立安全管
理组织体系,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并持证
上岗,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必须按参建人数的 1/30 配置(且不少于 2 人)。"
上述安全员数量的要求超出了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请澄清:建议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配备办法》配置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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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合同附件七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 主要考虑该工程安全风险较大,为确保现场安
全管理人力资源投入充足,招标人要求高于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置专职安全员,请投标人据上述要求计算人力成本并计入投标
总价。
24、问:合同附件二 4.1 调试分包人
调试分包人应从国网认可的省级电科院单位选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不低于中电建协颁布的电源工程甲级调试资质和三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
可证,承担过 3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机、炉、电、化、热专业全部调试并已经投入运行的调试单
位。调试分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全过程担任过 3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调试并
已经投入运行的项目经理。
请澄清:本项目调试分包人是否可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非省级调试单位。
回复:合同附件二 4.1 修改为:调试分包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不低于中电建协颁布的电源工程甲级调试资质和三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担过 3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机、炉、电、化、热专业全部调试并已经投入运行的调试单位。调
试分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全过程担任过 3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调试并已经投
入运行的项目经理。
25、问:
“20.1.2.1.9 发包人指定的被保险人
承包人在投保并维持本条所述的保险(发包人责任险除外)时应加以背书,以使发包人以及发
包人可能合理指定的其他人均应可列作指定的被保险人,该等保险应由上述有关各方行使代位求偿
权向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投保的任何类似保险均包括上述背书内容。
请澄清:受益人为发包人的保险,均包含上述背书,承包人购买的受益人非发包人的保险,无
法进行上述背书。
回复:合同专用条款 20.1.2.1.9 发包人指定的被保险人 修改为:承包人在投保并维持本条所
述的保险(受益人非发包人的保险除外)时应加以背书,以使发包人以及发包人可能合理指定的其
他人均应可列作指定的被保险人,该等保险应由上述有关各方行使代位求偿权向保险公司行使代位
求偿权。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投保的任何类似保险均包括上述背书内容。
26、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七章 6.1.3.1 条要求“开关柜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和持续时间:31.5kA/4s(发电机出口断路器为 50/40kA)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 80kA(发电机出口
断路器为 125/100kA)
”
;该要求与断路器开断能力不相符,请澄清是否确定按 31.5kA/4s要求投标。
回复:断路器热稳定电流(有效值)和持续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七章 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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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Ø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50kA/4s执行 ;开关柜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与断路器配套。
27、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七章 6.14.2 条“箱体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2mm),
防水型(室内IP54, 室外IP56),并采取表面喷漆处理,颜色为RAL7032”求,6.14.5 条“小三箱箱
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板厚不小于 1.5mm。”
,两条要求不一致,请澄清具体要求。
回复:小三箱箱体采用 304 不锈钢(厚度 1.5mm),防水型(室内IP54, 室外IP56),并采取表
面喷漆处理,颜色色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各章节实际要求。
28、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四章 3.16.4 节:投标人保证脱硫废水经废水处理
后排出的废水满足DL/T 997《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规定。请明确脱硫
废水的预处理是否为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如若不是,水质不在投标方的范围,同时请招标方提供预
处理后的水质作为脱硫废水浓缩系统的设计依据。
回复:脱硫废水的预处理不在投标人工作范围。预处理后的水质报告详见《石狮热电澄清器出
水(废水)检测报告》。
29、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二章 4.2.5 要求:反渗透高压泵出水的流量和
压力应能满足反渗透装置对进水的要求,水泵的选型,应考虑有 20%的裕量。根据十二章第 2 节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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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设备需求表,高压泵无 20%的裕量。请明确高压泵的选型原则。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二章 4.2.5 要求执行,水泵的选型,流量和压力应考
虑有 20%的裕量。
30、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二章 4.2.14.2 要求:一级、二级反渗透、浓
水反渗透、EDI装置给水系统布水应考虑均匀,系统采用双母管制。请明确双母管的范围要求。
回复:双母管范围为新建和现有一级反渗透至现有一级反渗透水箱。
3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二章 4.2.15 要求:
1)所有平台和通道拦杆高度 1200mm
2)楼梯栏杆高度 900mm
3)栏杆支撑杆间的距离为 800mm~1000 mm
4)扶梯宽带不应小于 800mm,不大于 1100mm。
为便于运行人员配药,加药装置的平台、栏杆等一般较矮,请明确加药装置的平台扶梯等是否
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最终设计布置应考虑人员配药正常通行及方便为主。
32、问:原一级反渗透和浓水反渗透装置已装有反渗透膜及反渗透膜壳,请明确该部分的膜元
件和膜壳是否亦可从第十二章第 5 节 化学专业短名单中选取。
回复:同意从第十二章第 5 节 化学专业短名单中选取。
33、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二章 4.1.2 节:叠片过滤器冲洗水、超滤冲洗
水、一级反渗透和二级反渗透冲洗水→复用水池(新建)→复用水泵→叠片过滤器→清水箱。其中,
复用水泵和叠片过滤器利旧。请明确投标方除了提供复用水池,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管道、仪表等
配套附件。
回复: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配套管道、仪表及必要附件等。
34、问:设置于综合水泵房内的输煤用水升压泵拆除后,输煤系统用水是采用什么水,输煤系
统用水是否需要修复,有何要求?请明确。
回复:输煤水系统用水目前已改接为现有反渗透系统浓水。输煤水泵拆除后,不影响输煤系统
用水,无需修复。
35、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篇“技术部分”第十章,3. 主要设备布置要求中“(5) 2 台工业
水泵移位,安装附属管道阀门至工业水系统预留阀处。水源取自 1/2/3 号管道泵出口母管及化水清
水箱。在综合泵房拆除至集控化水楼建设期间,工业水泵先移到原综合水泵房外,待集控化水楼建
设好后,再将工业水泵移至集控化水楼室内。” 此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将综合水泵房内的工业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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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移位安装至厂区室外靠近即将拆除的综合水泵房附近的室外空地上,水泵吸水管从 1/2/3 号管
道泵出口母管和化水清水箱出水管引接;待集控化水楼建设好后,再将工业水泵移至集控化水楼室
内,水泵的吸水管还是从 1/2/3 号管道泵出口母管和化水清水箱出水管引接。此理解是否正确。并
请明确 1/2/3 号管道泵具体是指布置在什么位置那个水泵。
回复 1:此理解正确,工业水泵临时移位至厂区室外时需做好水泵及电机防水措施。
回复 2:1/2/3 号管道泵布置在 3/4 号清水池旁泵房。
36、问:请提供需移位安装的 2 台工业水泵的流量、扬程及电机功率参数。
回复:工业水泵流量:250m³/h,扬程 48m,电机功率 55kW。
37、问:招标文件第三篇“2.3.1 热负荷统计 石狮热电厂负责对石狮三镇工业区中的大堡工业
区供热。中、低压蒸汽管道包括 4、5、6 号线三路低压供热管道,还有一路单独的中压供热管道。
其中 4 号热网为一根DN600 的低压供热管道,最大供热能力 130t/h,需要说明的是 4 号热网中鸿山
热电厂至石狮热电厂的联络管沿途有 10 家热用户(约 7~15t/h),由于热电厂所供蒸汽压力不足,
目前主要由鸿山热电厂转供,近年来 4 号热网联络段沿途 10 家用户热负荷增长呈明显上升趋势,2024
年 1-6 月份共用汽 4.9826 万吨,2023 年 1-6 月份共用汽 2.7896 万吨,同比增加 2.1930 万吨,增
长 78.6%。”
本工程设计热负荷小时流量及参数是多少?
回复:参照下表
38、问:招标文件第三篇第六章第 1 节:“石狮热电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汽机系
统的EPC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台 10MW超高压高温背压机及附属设备(包含现有 3、4 号锅炉区
域管道拆除、现有 2 台超高压高温锅炉主蒸汽和高压给水、除氧蒸汽、除氧器中继水补水、除盐水
等管道对接、春节甩头)的设计、采购、运输、监造、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及试验,性能验收和技
术服务、工程管理。
”工程范围未见背压机出口蒸汽管道,背压机出口蒸汽管道是否在本次招标工程
范围内?背压机出口蒸汽管道连接至哪里?
回复:背压机出口蒸汽管道在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背压机出口蒸汽管道分别接至 1 号锅炉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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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加热蒸汽和 5 号锅炉除氧加热蒸汽母管,并接一支路供新建除氧器除氧蒸汽。
39、问:招标文件第十一章“5.项目场地情况介绍”的总平面布置图中位于厂区东北角的新建
循环水泵和消防水泵位于红线外,请明确设计范围是否可以突破厂区红线,以厂区围墙为界限进行
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的设计范围以厂区用地红线为界,不得突破用地红线开展任何设计工作,厂区
围墙不作为本次设计的法定边界。投标人需按现行规范及工艺要求、场地特点,完成厂区红线内循
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的完整设计,满足使用需求。
40、问: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设计条件要求:由于受现有场地限制,锅炉可用场地尺寸约 18m
(长,东西方向)×16m(宽,南北方向)。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提供的总平图等资
料进行设计和布置,并考虑有利于锅炉安装和检修。同时,投标人设计时,应防止因为场地受限,
而缩小炉膛横截面尺寸,造成投运后水冷壁磨损严重(要求炉膛流速不高于 5m/s);请澄清:炉膛
哪个部位烟气流速要求低于 5m/s?稀相区还是炉膛平均流速?
回复:指的是炉膛烟气的平均流速。
4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3.4.1.7/3.8.2.1 要求:
3.4.1.7 电袋除尘器滤袋用滤布,要保证除尘效率(除尘效率≥99.95%)。长期运行阻力不大于
1200Pa。
(1)本工程新建 1 台锅炉,锅炉配 1 台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5%,
出口含尘浓度≤10mg/Nm3。
请澄清:我方可响应确保除尘器实际运行出口含尘浓度小于 10mg/Nm3,但由于除尘效率受入口
含尘浓度影响,即入口含尘浓度较低工况下,除尘效率是无法达到 99.95%,因此建议只保证出口含
尘浓度≤10mg/Nm3,不对除尘效率进行保证。若要保证除尘效率,需要明确以何种煤质为基准。
回复:除尘器进口烟尘浓度设计值按 20g/Nm
3,除尘器的保证效率≥99.95%,除尘器出口含尘
浓度不大于 10mg/Nm
3。各种工况下、任何煤质下均应保证除尘器出口含尘浓度均不大于 10mg/Nm3。
42、问:招标文件第一章 2.4.2 燃煤分析资料及第三章 4.2 设计条件,煤质工业及元素分析的
资料数据不全,请提供完整煤质资料。
回复:以招标文件提供的煤质分析资料为准。
43、问:招标文件第二篇 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6.1.1.3 材料价变化"本工程EPC总承包合
同中对安装工程中的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无缝钢管、电缆、钢筋价格涨跌幅度大于 5%执行价
差调整,超过 5%的部分其价差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采用“73 原则”,即材料涨价,发包人
承担 70%、承包人承担 30%;材料降价,发包人分享 70%、承包人分享 30%。其余价差均不调整合同
价。"该调整限定在安装工程,请明确建筑工程可以调差的材料范围。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 号锅炉更新提效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 16.1.1.3 材料价变化 修改为: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中对建筑工程、安
装工程中的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无缝钢管、电缆、水泥、钢筋价格涨跌幅度大于 5%执行价差
调整,超过 5%的部分其价差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采用“73 原则”,即材料涨价,发包人
承担 70%、承包人承担 30%;材料降价,发包人分享 70%、承包人分享 30%。其余价差均不调整合同
价。
招标文件中涉及材料价变化的约定,同步修改。
44、问:招标文件第二篇 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6.1.1.2 合同价格变化
“因发包人要求且超出合同范围和标准的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变更的内
容和数量,根据下述方法确定:
(l)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最终由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价款。
(4)委托、变更费用可以调整,调整优先使用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价格,若合同中没有适
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施工图预算下浮,下浮比例为 5%。”
(3)、
(4)条款均针对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做出规定。同时,
(3)、
(4)与“16.1.1.5
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单项)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原则”原则出现不一致。
请明确“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计价原则。
回复:合同专用条款 16.1.1.2 合同价格变化 (3)修改为: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
程的价格,执行施工图预算下浮,下浮比例为 5%。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现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
定额》及相关规定, 定额缺项参照福建省相关定额及规定,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开工当月福
建省泉州市定额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未发布市场信息价的,由发包人询价确定。
合同专用条款 16.1.1.2 合同价格变化 (4)删除,后续序号递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