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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以此份为准)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内坑中学的内坑中学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晋建监招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 2.5.1 条款中的“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
务费 700880 元”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80880 元”
。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 23 项第 3.2.1 条款中的“本项目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费 700880 元”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80880 元”
。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一)投标函中的第 8 条款中
的“其中,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按 3 万元包干计取。
”修改为:
“其中,保修阶段监理服
务费按 2 万元包干计取。
”
4、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 48 项第(6)条款 修改为:
“本工程项目
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
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5、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5.3 条款 修改为: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施工实际进度分期支付,每月支
付一次,每次按照施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1.36%(监理费费率)×85%支
付监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每月结束后下一个月的 25 日前,项目完工时支付至监理服
务费总额的 85%,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理内业资
料按规定整理归档且监理人申请拨付后,经委托人审核完 28 天内,结清施工阶段监理
服务费余款。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全额支付保修阶
段监理服务费。
注:①委托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②监理酬金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同期工程款支付比例。
③监理费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委托人每次付款前,监理人须
先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6、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9.2.1(1)⑰条
款修改为:“⑰对监理人处以的违约处理,监理人不得向施工单位摊派、报销。如施工
单位举报经查实,则处以监理人 5 万元的违约处理。
”
7、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9.2.1
(10)条款。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
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
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晋江市内坑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6 年 0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