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级农业科技试验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县拟组织开展县级农业科技试验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验场所遴选要求

(一)遴选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围绕粮油、甘薯、酸汤原料、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生态畜禽、渔业等重点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具有试验示范必需的固定场所,要求具有适宜的规模、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要,具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具有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具备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或措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二)试验场所申报条件

试验场所应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建设主体可以是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也可以是技术力量强、发展潜力大、对农民增收带动大,愿意长期稳定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1.建设规模:

(1)种植业

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等场所面积不低于50亩。

(2)畜牧兽医

畜牧养殖: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1000头以上,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肉鸡或水禽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牛出栏300头以上,羊出栏1000只以上,蜂养殖100群以上,特种畜禽养殖参照以上规模。

兽医:相应养殖规模可适当减少,还应满足实现至少1种动物疫病净化或无疫、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取得显著成效、常见病发病率低于3%、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施非免疫净化或非免疫无疫的病种除外)。

(3)渔业类

池塘养殖水面不少于50亩,设施养殖水面不少于3000平方米,工厂化养殖水体不少于500立方米。

(4)农业机械类

种植机械:满足种植业领域试验场所面积要求,还应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机具配置满足应急救灾需要,按需配有机库棚和维修间等设施。

畜牧养殖机械:满足畜牧领域规模要求,还应适配一定数量的精准饲喂设备、个体体征监测设备、环境精准调控设备、消杀防疫机械、智能巡检设备、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粪污收集与处理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以及数字化管理系统等。

水产养殖机械:满足渔业领域规模要求,还应适配一定数量的智能投喂机械、水质监测调控设备、自动增氧设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捕捞机械设备以及数字化管理系统等。

(5)资源环境类

种植业:满足种植业领域试验场所面积要求,重点考虑秸秆高值化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置、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野生植物驯化利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生产气候韧性提升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

畜牧业:满足畜牧领域试验场所规模要求,重点考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循环农业、低碳环保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

渔业:满足渔业领域试验场所规模要求,重点考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低碳环保等方面技术示范推广。

2.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要。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拥有开展试验示范、展示服务等活动的试验场所;根据行业领域特点配备农业机械、设施栏舍和智能化设备等设施装备,有较高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试验场所建设单位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基地土地经营权。

3.人才队伍:具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人员结构合理,有具备组织制定先进农业技术熟化验证、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方案的固定团队。团队管理和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为课题负责人,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农技人员在基地开展“揭榜挂帅”。

4.技术支撑能力:每个试验场所示范展示省、市和本地区的主导品种不少于5个;农业主推技术不少于2项以上;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场次;组织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农户等到试验场所学习培训不少于100人次;试验场所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显著。

(三)试验场所申报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试验场所建设单位自愿申报(附件2),并在4月20日之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涉及乡镇(街道)及专家进行评审,对拟入选试验场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县域范围内运用推广2026年台江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附件4)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遴选试验场所覆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头雁”学员、高素质农民、农户作为示范主体,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养:要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明礼诚信,并且乐于助人,能够积极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规模达标:种植业规模要求种植面积达到3亩以上,养殖业规模要求达到200羽以上。

3.技术运用: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养水平较高,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

4.年龄限制:申报者年龄需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5.示范带动作用:自身要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推广应用台江县2025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6.优先条件:拥有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乡土专家称号的人员或者农民技术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其他要求:农业科技示范户要积极参加农业技术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活动。

8.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不超过100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三)遴选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由农户自愿申请或由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建议推荐,填写《台江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于4月30日之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涉及乡镇(街道)进行评审后公示,公示无意见之后确定为台江县2026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省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条件要求.wps

附件2:县级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申报书.wps

附件3:2026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场所建设要求.docx

附件4:2026年台江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doc

1.水稻无纺布钵苗育秧技术.docx

2.水稻“两增一调”高产栽培技术.docx

3.玉米“一增五改”栽培技术.docx

4.马铃薯“两增一防”栽培技术 .wps

5.贵州冬油菜化肥农药减施优化栽培技术.doc

6.油菜“一增二优三减”高产栽培技术.docx

7.稻油轮作周年高产高效栽培技术.docx

8.马铃薯机械起垄黑膜覆盖打孔栽培技术.docx

9.辣椒机械播种育苗技术.docx

10.不同生境下福寿螺绿色高效综合防控技术.docx

11.丘陵山地甘薯生产绿色机械化栽培技术(2).pdf

附件5: 台江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1).doc

附件6:台江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xlsx

台江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