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水利局关于准予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 ~K40+522.38段东江口中桥工程 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08
发布于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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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就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东江口中桥(项目代码:2111-45*开通会员可解锁*-533150)水行政许可提出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印送〈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东江口中桥)对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百川审〔2025〕16号),我局原则同意就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东江口中桥工程建设方案向你单位出具《合浦县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决定书》(合河许〔2026〕1号)(见附件)。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的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合浦县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不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决定书(合河许〔2026〕1号)

合浦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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