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滨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的答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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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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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滨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

二、提问项目编号:FYTC-ZZCZ-2026-019

三、回复内容

内容一: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模板”,涉及填列【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请问上述事项是否为必填项,可否在后续签署承销协议过程中再结合各方分工等要素另行约定?

答:此事项非必填项,可在后续签署承销协议过程中再结合各方分工等要素另行约定

阜阳滨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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