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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2、 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 具备排污许可证;4、技术能力资料(环评批复、或提供公司与处置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环评批复),具体要求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规定审核投标人资格;5、履约能力要求: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近三年内与本次处置类似物资相关业绩(成功合作案例)证明,年度废旧物资处置规模;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7、其他:近年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8、不属于公司黑名单企业及个人。
转让方承诺:
1.付款方式:出售价格为到厂提货价格,包括货物装载、运输、称重及现场卫生清扫费用。每拉运一车,付现款一次。本次竞价为含税价格(13%),成交款只接受公对公转账。处置方开票税率为13%。
2.出售重量为预估数量仅供竞价公司投标竞价参考,不具备法律意义。
3、提货期要求:
具体拉货时间由处置方电话通知成交方,由于堆放场地限制,成交方应按照处置方的要求,在收到处置方电话通知后,自行完成装袋(装袋和包装以及装卸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次日完成回收并负责装车转运,所有物资原则上在厂内过磅。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和《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处置方签订合同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直接列入本公司“黑名单”进行管理,后续将影响该公司参与本公司的采购或处置活动。
5.买受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应另向处置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平台上收取的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退还买受人(均不计利息)。在处置方通知买受人之日起,若成交方2天不拉运,导致处置方现场废旧物资混乱、影响生产、环保处罚等,处置方扣除成交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处置车辆空车过磅时必须保证车辆只有一个油箱并处于满油状态,且空水箱。
6、中标单位须遵守公司安全保密保卫和现场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并接受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管、指导和考核。在整个铝屑收集、储存、管理和转运等工作过程中,中标单位须遵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因其管理不当导致我公司受到处罚或罚款的,应无条件承担全部处罚。
7.对处置公告内容提出的相关疑问必须在竞价2天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