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市际包车客运运力投放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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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广州市道路客运市场化经营活力,推进广州市道路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广州市市际包车运力投放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本次招标广州市市际包车运力,设置一个区间标段:运力区间为10-40个市际包车运力指标,设40个中标名额,评分前40名为中标人。

  如排名分界线出现同分者,则按照标前分由高到低认定(标前分一致的,依次按照标前分各项分数从高到低认定,标前分各项分数全部一致则按照评标分从高到低认定,以此类推)。

运力区间(个)

中标名额(个)

评分排名

可获得运力数量(个)

备注

10-40

40

1-20

方案1:可在区间范围(10-40)内选择市际包车指标数量。

所有方案实际可获得指标均不高于企业投标时明确的拟申请运力指标数量。

21-40

可在以下范围选择:

方案2:承诺中标后注销的现有客运指标数的90%(四舍五入取整);

方案3:承诺一次性投入全新车辆数对应的指标数量;

方案4:10个运力指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取得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2.5需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登记。

  三、其他要求

  3.1企业对应本次招标所获运力指标投入的车辆不得包含本企业在2021年县际客运指标、2023年及2024年三次市际客运指标招标中中标承诺投入或已投入的车辆(原投入车辆对应指标注销的除外)。

  3.2 企业对应本次招标所获运力指标投放车辆时,可使用企业名下已有营运车辆(不含3.1所述车辆),除此之外,其他投入车辆需为全新车辆或本市籍6年以内的营运车辆。企业中标后应及时办理运力投入,所获运力指标在许可决定书规定时间内需全部完成运力投入,未按时完成运力投入的对应部分指标收回注销。

  3.3本次投入市际包车指标有效期6年,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对应投入车辆提前退出营运的,仅可购置全新车辆或本市籍6年以内的营运车辆(车辆因自燃灭失的,指标收回注销)。企业按照方案2获取指标的,如企业存续全部有效指标不超过营运车辆数,可在承诺注销指标办理注销时申领部分临时指标(临时指标以代用卡形式发放,总数不超过承诺注销的现有客运指标数的10%,有效期最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期自动作废;代用卡对应车辆提前退出营运,代用卡收回注销)。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投标时承诺可合并重组广州市现有客运企业的(需承诺合并后对被合并企业客运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标后完成合并手续方可办理许可(必须包含2家及以上已取得客运经营资质企业),被合并客运企业已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不含3.1所述车辆)可视同投标人已有营运车辆办理投入手续。

  3.5 本次招标中标后每年(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算,一年为一个考核期)未发生亡人事故、未被限期整改、未被查处非法营运(含利用无道路运输证车辆从事营运的)及挂靠(或变相挂靠)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且考核期内企业有效指标不超过营运车辆数,可在次年新增不超过本次中标数量10%的市际包车运力指标(新增指标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次中标数量10%,投入车辆与本次中标运力要求一致),有效期至本次中标运力有效期截止日期。

  3.6 相关概念定义

  全新车辆:车辆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行驶证注册日期不超过一年,机动车登记证上无过户信息的一手车辆,且车辆未办理过《道路运输证》。本市籍6年以内的营运车辆:车辆此前已办理本市《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注册日期不超过六年。

  四、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加具封面并装订成册后,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6楼609室)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4.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见附件1);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件2);

  4.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见附件3);

  4.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2: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4楼会议室),提前或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tj.gz.gov.cn/)发布。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标段中标名额时,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⑴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投标登记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或⑵依法重新招标(标段未达到最低投标人要求)。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6楼609室

  邮编:510635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yiyuancbd@163.com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投标登记申请表(点击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点击下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点击下载)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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