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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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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江苏欧瑞森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车与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5006号 5006 欧瑞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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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发动机尾气处理系统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5007号 5007 希领.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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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无锡仁一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5008号 5008 仁一.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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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关于同乾新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制动系统配件、汽车底盘件6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5009号 5009 同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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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无锡市融创物流系统设备有限公司年产物流输送线30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5010号 5010 融创.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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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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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pst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