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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汽车租赁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省民宗委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省民宗委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省民宗委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
二、采购类型
服务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
(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六)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内容
(一)在省民宗委统筹使用现有公务用车后仍无法满足公务出行需要,并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的情况下,采取租赁方式为省民宗委公务出行提供车辆保障服务。
(二)使用管理、费用标准等按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省民宗委公务租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由合同另行约定。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29日。
(二)方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供应商联系省民宗委办公室获取,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0835室)。
六、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0835室)。
七、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响应函。
(二)报价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比选文件一式五份,应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比选方式
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综合排名第一、第二名的供应商获得本次项目的服务资格,比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九、其他
(一)供应商参与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供应商比选结果将电话通知。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三)联系人:徐 棪,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评审标准.docx
2.响应函.docx
3.报价表.docx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