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整体转让项目预披露
发布时间:
2026-05-14
发布于
福建厦门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项目名称 广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几
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整体转让
项目编码 DSCQ20269DCA1430885
预拔露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预拔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预拔露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
略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贵港集翔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本次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精确到小 100
数点后4位)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企业 所在地区 西 贵港市 平南县
住所/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武林镇李统村贵港集翔工厂内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
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基本情况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供应链
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
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寄卖服务;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
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
货物进出口;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
售;特种设备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智能物料搬运装
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 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金兴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450821MACY29H70W
职工人数 0人 其中:在岗 0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1 厦门集翔海运有限公司 100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浄利润(万元)
117. 454032 -353.946621 -355. 138266
主要财务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指标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万元)
(万元) 2, 049. 499886 2, 502. 183182 -452.683296
审计机构 备注 厦门涨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营业收入(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 878359 利润总额(万元) -67. 430426 浄利润(万元) -67. 43042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浄资产(所有者权益)
(万元)
月报 备注 1,984.594413 2, 494. 708135 -510. 113722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厦门集翔海运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持有股份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50206MA8W230E4A
转让方 基本情况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 福建。 厦门市 我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西亭一里 17 号 201A 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钟武钦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350.035 万人民中 水上运输V
经营规模 小型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 或主管部门名称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 91350000MA34J15T19
产权转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为批准 情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董事会决议
或决策名称
批准目期 批准文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董事会决议(2026) 14 号
转让方名称 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股份数 % こ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持有产(股)权比例 O 96
持有股份数
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0000Q0B1R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 厦门市 湖車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13
住所/注册地址 楼 A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潘泽峰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国资监管机构 微型
国家出资企业 省级国资委监管
或主管部门名称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 国家出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MA34115T19
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情況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或决策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目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批准文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董事会决议(2026) 14号
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受让方在福建省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失信记录:
意向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
受让方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计方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资格条件 1、本项目预挂牌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
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2、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 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 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个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
及其他披露内容 的依据,转让方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福 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根据有关
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
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
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桂脚信息 开、
预挂牌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公告期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咨询联系人 邓先生 七、交易须知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第一条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
交易须知 一、总则
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念,承担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 【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7参与交易的,
应当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
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下同】为交易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 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需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
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
第七条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 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 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寿八ポ 忌同以反人派右匹兵笛が日公司安水町遺作示,可徒文的王神男の信息中相大JR 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 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 保证金原则上个接受代收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 定。

第十一条 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 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寺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合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 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成执名于续《印在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 交报名"且已是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合则将承担 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中心不予返达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 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

第十二条 当出现以下儿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

(一) 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 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 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 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通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二) 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 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向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 户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 通过项目公告披露的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 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 按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 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 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或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 (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 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 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 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 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进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提 交的报名材料中裁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或意向投资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交易 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 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意向投资人对于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 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 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意向投资人对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 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五条 在排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 告的内容。

第十六条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由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 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 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七条 交易申心或委托方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 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报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 价。交易中心或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 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 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委托方和交易 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 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 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 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 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 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 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并在交易中心官网予以公告, 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 此相应安排,交易中心和交易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 价为中止时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交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交是指:

第二十二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 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交;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二)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人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 人参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 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 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v.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 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 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 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 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 询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 致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 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 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 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 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 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 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 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lí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 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子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 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 政行为、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影 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 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 失。

3.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 身份被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资人终端软硬件与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发 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教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 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 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 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 受的损失;

2. 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 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 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 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 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 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

统被第三方侵入、安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小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 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交易中心指定交易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 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 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 交易中心个承担任何责任。

9. 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 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部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 国共产党和国家有关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 的信息以及意向投资人留存于交易中心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投资人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 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配合协助上述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 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资人同意不就此向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鉴于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 所以除交易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易中心不对本项目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 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 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中心不能完全保证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 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 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示意向投资人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 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 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 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交易中心各项交 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