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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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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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公示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已由公司领导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2)项目编号:XM2026030850

(3)项目名称: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

(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项目类型:框架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段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入围家数

分配比例

1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招标

19.8

1

100%

备注:

1.服务报价为含税价(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履行服务时消耗的油费、安全措施费单价限价含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违章费、保险费、年审费、路桥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停车费及服务期间驾驶员餐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服务地点、时间数量等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分配原则:采用订单的模式。

6.按照约定时间交货,若出现不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消极怠工的,将记录供应商评价记录,超过3次,招标人有权减除中标单位总额20%的中标额度。并保留追究其他损失的权利

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3招标范围:对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度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框架进行采购,采购内容详见附件2: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限价清单

3.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3

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2

提供持本项目采购清单车辆类别中相关特种操作证件的人员2名及以上(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备注:人员的相关证件、证明需要清晰完整显示信息,不可模糊化处理。

3

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所提供的所有保供电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类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还需具备相关特种车辆操作资格证。(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nlnscb@163.com

6.3 投标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三江镇博物馆民族风情豪庭8号21栋

业务联系人:钟伶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联系人:盘锋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非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 (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货车、特种车辆运输服务限价清单

序号

车辆类别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台班)

备注

1

5 米货车(只含运输)

台班(8小时)

1

580.00(含 30 公里)

路程超过30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4元

2

7.5 米货车(只含运输)

1

850.00(含 30 公里)

路程超过30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4元

3

12 吨吊车(只含装卸)

1

14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收 140 元

4

25 吨吊车(只含装卸)

1

21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收 200 元

5

50 吨吊车(只含装卸)

1

38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收 400 元

6

80 吨吊车(只含装卸)

1

52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收 600 元

7

5 吨叉车(只含装卸)

1

950.00

不含拖车运输

8

8 米随车吊(含装卸、运输)

1

19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 收 200 元

9

12 米随车吊(含装卸、运输)

1

2100.00

8 小时外每超 1 小时加 收 220 元

10

路灯车(臂长 22 米以 内)(含装卸、运输)

1

1250.00(含 30 公 里)

每超 1 公里加收 4 元

11

60型钩机

1

1300.00

不含拖车运输

12

120型钩机

1

1600.00

不含拖车运输

13

200型钩机

1

2000.00

不含拖车运输

14

60炮机

1

1700.00

不含拖车运输

15

120炮机

1

2200.00

不含拖车运输

16

200炮机

1

2800.00

不含拖车运输

说明 :

1. 租赁车辆要求车辆必须技术状况良好,无质量问题,具有标准吊装能力,各种手续合法完备,并且保证车辆证件及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证齐全有效、符合公安部门检验合格。

2. 采购人预定车辆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实际用车地点在当地就近派车。如遇到当地无需求车型,双方进行协商调配。70 吨以上的吊车需提前三天预定车辆。紧急情况另行通知。 吊车用车时间在四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收费,四小时以上不足八小时按《单价限价×中标费率 ÷台班(8 小时)》 ×实际使用时间(小时)的计算方式收费。凡用 70 吨以上的吊车,费用按整个台班收取;其他车辆按《单价限价×中标费率÷台班(8 小时)》 ×实际使用时间(小时)的计算方式收费。

3.以上单价限价含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违章费、保险费、年审费、路桥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停车费及服务期间驾驶员餐费。

4.报价含税(1%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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