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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墙体、新建墙体、更换门窗、增设消防电源监控、增设风机、移位消火栓管、增设火灾报警器具及应急照明灯具、室外绿化改为沥青道路、增设挡土墙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None 结算审核费暂定4080元,最终结算审核费按下列计费标准计取:(1)结算一审: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4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以财政局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施工单项合同造价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建设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计算基数。①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1500元计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赣计收费〔2003〕117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50%计算。②结算审核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费。③不计钢筋抽筋费用。④结算审核增(减)费用:按审核增(减)金额绝对值的3%计取。(2)结算终审:400万元(含)以上项目,原则上由区财政局审核人员自审,不收取审核费用,对区财政局审核人员无法自审项目,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审核,审核费用在结算一审的审核单位服务费用中扣除(具体金额以区财政局出具的书面意见为准)。 ①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出具时限:100万(含)以下的10日内。②中选单位自收到施工单位对结算初审报告的反馈意见之日起,应在7天之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10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发包单位并协助送区财政局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