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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宁县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有效资产公开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府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现对南门市场钢架棚内9个固定摊位实行公开竞价出租。
一、经营项目、位置、面积、竞租底价:
| 序号 |
经营项目 |
摊位号 |
面积(m²) |
竞租底价 (元) |
| 1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1号 |
25.2 |
32,964 |
| 2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2号 |
14.5 |
21,408 |
| 3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3号 |
14.5 |
13,752 |
| 4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4号 |
14.5 |
16,704 |
| 5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5号 |
14.5 |
11,664 |
| 6 |
农副产品 |
钢架棚6号 |
14.5 |
17,928 |
| 7 |
水产品(淡) |
钢架棚7号 |
13.2 |
14,256 |
| 8 |
水产品(淡) |
钢架棚8号 |
13.2 |
13,464 |
| 9 |
水产品(淡) |
钢架棚9号 |
13.2 |
11,400 |
二、摊位位置分布(平面示意)图:
三、招租须知
1、租赁合同期为 一 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经营范围:1-6号仅限农副产品(肉类,家禽类,水产、海鲜类,干货类,冻品类,熟食类除外);7—9号仅限淡水鱼类产品。
3、竞租人竞租前应仔细认真全面阅读《南门市场商铺与摊位租赁合同》。一旦参与竞租,即视同同意合同所有条款。
4、竞租前需提交《竞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5000元。
5、竞得后签订合同时需与租金一次性缴纳卫生保洁费360元(一年)。
6、承租期间严禁私自转租、转借、调换摊位、超范围经营,一经查实,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取消承租资格,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7、自愿服从南门市场卫生、安全、秩序统一管理。
8、具备对应经营项目的经营能力与安全经营意识。
四、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按标的逐个增价竞租方式,有意愿者在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期间,同一项资产如报名者仅有一家,则以底价(公告价格)成交;如报名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采取竞价方式(明标暗投)。竞价报价须高于起租价即公示价方可成交,最终以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资格。
2、竞租人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30分截止。
3、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禁止参与竞租的主体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4、竞租标的物以现状公开竞租,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实地勘察,充分了解租赁物实际状况以及经营条件、环境。
5、竞租人需在规定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武宁县樟岭路19号南门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竞租人须填写《竞租报名登记表》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6、参加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由本单位现场开具收款收据。竞租确认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7、以上标的物竞租方式采用现场密封报价方式,如有一家报名则按公告价格租赁,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则按竞价模式租赁,价高者得。报价表须按我单位提供的格式填写并签名、盖章;逾期提交的报价不予受理;报价不得低于公告价,否则报价无效。如果竞租最高价多方等同,可由最高报价者再次竞租,直至产生唯一最高报价者。竞租成交人当场签订《公开租赁成交确认书》。
8、竞租成交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转租、分租、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没收全部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9、竞租时间:以本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含微信、电话通知)。
五、保证金和租金管理
未能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由我公司在确定承租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回(不计利息)。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竞标人中标后拒不签订《公开租赁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要求缴纳租金的,其中标资格作废,竞租保证金予以没收,归武宁南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有。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武宁县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六、报名地点
武宁县樟岭路19号南门市场管理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杨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小余)
特此公告。
武宁县南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