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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ylsthj9910@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719000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横山区赵石畔1000万吨/年煤炭集装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榆政环批复〔2025〕127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油房庄乡乔洼村钻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理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榆政环批复〔2025〕128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冯地坑镇任塬村钻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理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榆政环批复〔2025〕12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