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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200MW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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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宝坻区200MW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水能融合(天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天津宝坻大口屯镇口东镇郝各庄镇光伏项目位于39.5662~39.6394°N、117.2872°~117.3576°E之间,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9.58°,东经117.3°。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口东镇、郝各庄镇、牛家牌镇,本光伏电站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养殖坑塘、坑塘水面和沟渠。场区海拔高度介于2.5米~3m之间。场址区域最远点距离长约12.5km。本项目场区总面积约5345亩,坑塘面积总计4438亩。场地内及附近分布有林大线和潮白河堤等道路。场址距离宝坻区约15km,距宝坻站约9公里,毗邻京哈高速、津蓟高速,交通便利。
本项目规划额定容量200MW(AC),组件安装容量为249.9868MW(DC),项目容配比为1:1.25,建设59个1.6MW、2MW、3MW、3.2MW、3.6MW等多种规格光伏发电单元,安装740Wp单晶硅双面N型太阳电池组件337820块,安装额定功率320kW组串式逆变器625台,安装箱式变压器59台,其中3600kVA箱变50台,3200kVA箱变4台,3000kVA箱变2台,2000kVA箱变2台,1600kVA箱变1台。。项目新建8回35kV集电线路。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座220kV光伏升压站,并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宝坻220kV升压站220kV侧。
本项目采用固定支架,采用28个组件一个组串,竖向双排2×28布置,组件间间距20mm,组件倾角30°。
2.2 招标范围
项目主体工程(含220kV升压站)的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二次倒运(含装卸)和保管,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试运、消缺,并网手续办理,相关专项验收、协调及其他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主体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测绘(如需)、试桩(如有)、施工图图纸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及相关技术评审(不含送出线路)。
2.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供货、卸车、接收、保管、保养、堆场、二次倒运、检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说明书、图纸、开箱记录、开箱清单)收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等。
3.施工部分:项目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含水上作业),支架及组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集电线路敷设,升压站土建及安装,道路及围栏,定位放线,电缆沟开挖及回填(含过路部分),桥架铺设,防雷接地施工,设备基础,防腐施工,母线桥施工,防火封堵,电缆标识、设备铭牌、警示标牌制作安装,及其他满足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所有施工安装及调试。
4.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负责并网手续办理、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以及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负责人员培训、审计及后评价配合等;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科研活动,并申报技术专利;办理本项目升压站及光伏区选址、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许可手续,并承担相关专项咨询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办理环保、水保、职业病、消防等专项的检测、验收,并承担相关专项咨询费用;项目验收、临时租地、光伏场区青苗赔偿、220kV外送线路协调及补偿、集电线路的青赔、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临时占地补偿、配合电力质监验收及协调、长期征租地协调等。
5.本项目以建设行业优质工程为目标,进一步争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承包人须根据建设目标,制定投标方案,明确项目评优方案,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成本。
6.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
7.为推进本工程的工作进展的其他工作及费用。
2.3 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通知为准),*开通会员可解锁*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4 .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审批。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工作界面划分
本项目与送出线路标段界面划分:本项目以本期新建升压站侧GIS出线构架/电缆为招标范围分界点,GIS出线架构/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在本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内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沟通协作等)。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两项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二级及以上许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分别满足上述的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且3年不能有连续两年亏损。非企业法人无审计报告的,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提供财务报告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分别提供以下类型业绩。
①设计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同时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电场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为独立投标人取得的业绩,提供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可认定为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总承包业绩。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承诺文件)。*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两种业绩可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具有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两种业绩可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备注:牵头方为施工总成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相关方须满足上述第(3)、(4)款所承担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5)、(6)款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总数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项目经理;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由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流程:登录“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以下简称:电招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招平台相应标段点击“购买文件”,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招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CA办理:本次采购全流程电子方式,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招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供应商如参加,需登录平台,点击“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点击CA申请按钮,进入“契约锁电子签章系统”办理契约锁CA移动数字证书(详细操作参见“帮助中心”→“投标指南”→“契约锁CA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办理后安装APP“契约锁电子签约”,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CA操作咨询电话: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6.2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全程在线评审,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开标大厅”。供应商需用电脑提前10分钟以上登录电招平台的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上同时发布。
7.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7.3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办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能融合(天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
联 系 人:苑经理、郭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平台服务费收取说明
参与电招平台投标需支付平台服务费,标准如下:
| 收费方式 |
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元) |
| 按次(标段)收费 |
概算100万以下 |
200 |
| 概算100万及以上 |
300 |
|
| 按年收费 |
不限概算及次(标段)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