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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2026年度民爆物品爆破作业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2026年度民爆物品爆破作业项目,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2026年度民爆物品爆破作业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2026年度民爆物品爆破作业。
2.招标内容与范围:
(1)招标范围:民爆物品及**连接线的购买、储存、运输、交接、收发、清退、入井运送和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技术等一体化服务;民爆物品、爆破作业、从业人员管理(内外部培训)和相关资证、手续办理服务;民爆物品交接点和民爆信息系统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工具、卡证、网络等的配备、更新、运行、操作、维护服务;数码电子**起爆器和民爆物品背(挑)运等工具服务;民爆物品单账、资料的印制、运行和流向信息管理服务;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全方位业务、安全、治安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费用。
(2)项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常村煤矿。
(3)服务期限:一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服务业绩”(已完工);(2)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用户出具的使用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由对应用户或者下属业务部门盖章,可以是合同到期时的验收证明或者结算证明或者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履约完成的材料。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对应工种的初级或者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民爆批购员1名(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至少2名)、保管员(至少4名)要求:具备对应工种的初级或者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公安机关核发);
爆破员、安全员(合计至少20名)要求:具备对应工种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公安机关核发)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核发)。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其他要求: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