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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甸镇职工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序号:2025-YZRJ-03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甸镇职工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曹甸镇总工会,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曹甸镇职工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次)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宝应县曹甸镇原曹南村村部;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采购工程等内容;具体做法及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编制说明等;
2.1.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6.90万元,超过此限价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曹甸镇职工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二次)。
3.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报名要求
4.1报名方式:经办人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宝应县)直接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若网上报名请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
4.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与地点
5.1报名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报名地点:(宝应县)。
6.其他
6.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
6.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6.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包括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等),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6.5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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