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春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宁夏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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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春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春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7年水土保持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宁水保发[2026]2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主要采用工程、林草、封育和信息化四大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麻春河流域进行治理。包括旱作梯田修筑工程、淤地坝工程、沟头治理工程、谷坊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引洪漫地工程、坡面截排水工程及小型蓄排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及内容:(1)工程项目的勘察、勘测;(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跟进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附图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等其它后续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及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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